这是胜一刑辩的第131篇内容
编辑 陈瑶 图源 网络
在江歌去世近八年之后,其母亲再次身陷舆论泥泞之中。近日,江歌妈妈被多名大V联名爆料,质疑其骗捐。前调查记者张洋连发多条微博,质疑江歌妈妈打造人设,指出其并非只有江歌一个孩子,同时她还隐瞒真实家庭财富,通过捏造不实事由募捐大量善款,其行为涉嫌诈捐。
目前前调查记者@理记的发文真实性尚未调查核实,但是网上已经吵得热火朝天了。目前上述争议还需等待进一步的明确,我们应当理性看待问题,胜一刑辩对本事件尚不予评论。但是该话题提到“诈捐”,今日胜一刑辩便与大家一起探讨一下既往“诈捐”案件背后的罪与罚,看看善是如何被恶所吞噬的。
“水滴筹”大家应该不陌生,该平台旨在帮助一些大病患者通过网络向社会求助发起公开募捐筹得治病钱。此平台的出现让身患大病的贫困群体看到了希望。类似“水滴筹”的平台还有很多,大多数人看到转发的各种求助,难免会产生恻隐之心,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给予一定的捐款。然而随着频频被爆出的“诈捐”事件,大家对“水滴筹”也渐渐丧失了信心。
2021年广东省中山市某男子李某为骗取他人捐款,在“水滴筹”平台谎称自己患有胃癌中晚期,并伪造了中山市某医院的诊断报告上传至该平台。其设定筹款目标为30万元,但是最终筹得515元。李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证据确实、充分,李某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为李某设定的目标为30万元,虽然其最终只筹得515元,但是依然构成诈骗罪,其属于犯罪未遂,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最终李某被法院判决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判处罚金五千元。
同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网红通过网络直播搞假慈善,骗取粉丝捐款。曾经的凉山摆拍诈捐案件,两名主播就是先通过摆拍,给贫困老人、留守儿童发放生活物资以及现金,拍完视频之后又将东西收回。两位主播再将视频发到网上,并在直播中称刷的礼物都会换成钱,做公益捐给需要的人。实则两位主播将钱据为己有,并未投入到公益之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该两名主播也都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
类似的案子不计其数,现在已经鲜有人再上当了,但是依然有少部分人毫不吝啬的选择贡献自己的爱心,他们相信总有一把伞可以为真正淋雨的人挡雨。
“诈捐”往往涉及到的罪名系诈骗罪,诈骗罪顾名思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诈捐的慈善组织、受益人是否触犯刑法,是否构成诈骗罪?最关键在于看诈捐的慈善组织、受益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目的,通过虚构病情、残疾、贫困等事实,让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做出了财产处分,并且骗取钱财达到三千元以上的。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数额较大的认定,不同的地区具有不一样的标准,比如湖南是五千元以上。
比如2019年的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筹款发起人莫先生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构成违约,一审判令莫先生全额返还筹款15313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莫先生2018年4月份的确因其孩子身患一种名为威斯科特-奥尔德里奇综合症的重病,利用“水滴筹”进行网络筹款。但是在2018年7月23日,其孩子就已经死亡,其之后未披露已受捐的款项,未将捐款用于募捐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