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胜一刑辩的第113篇内容
编辑 符慧敏 图源 网络
互联网上,各类低价旅行社的广告层出不穷,其报价之低令人难以招架,有的甚至直接宣称免费旅游,只需要完成一些个人信息的注册或者说可以就能免费试玩一些项目。
面对低价诱惑,每年都有许多准大学生们因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报名参加这些旅行社,而掉进了“黑心”旅行社的陷阱。
2017年,李某受旅行社的聘用,为来自湖北、上海、河南等六省市的三十名游客提供导游服务,某日,李某带领以上游客乘坐旅游大巴车从云南省普洱市前往景洪市。 途中,李某向游客反复强调该团为低价团,必须购物。 游客到达茶庄购买茶叶后,李某即在车上通报游客购物情况,再次强调必须购物。 当日18时许,该团抵达景洪市的酒店,李某要求所有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傣秀”表演,每人需交人民币280元。八名即表示游客不愿意参加该项目,李某便对该八名游客采取不发放房卡的方式予以要挟。游客不得不被迫参加该项目。
在下一个景点当中,又有部分被迫在珠宝店购买翡翠等物品,交易金额人民币13540元。 期间,因有游客未在该店消费,李某即对游客进行辱骂,后又强行将未消费驱赶下车。 随后,李某将其他游客带至某酒店XX店,又有五名游客被迫在该店购物,交易金额人民币1056元。 上述李某辱骂游客的视频被发到网上以后,迅速获得了巨量的关注,阅读总量17000余次,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发现相关贴文680余条,转发8250余次,评论16200余条,最终,李某被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了有期徒刑六个月。
不少选择出国旅行的准大学生们,在办理相关手续尤其是在兑换外币,预订国外酒店等事宜时,往往会为了省心省力而选择代办。然而,已有大量的不法分子瞄准该领域,他们往往有过旅行社工作的经历,或者接受过相关培训,有一定的业务能力,让人难以分辨真假。
因此,为避免上当受骗在选择代办时,应当尽量选择有资质的正规的旅行社进行代办;切勿轻易选择非正规的个人或机构进行代办,同样也要警惕熟人介绍这类看似“放心”的途径。
2019年四川罗某某诈骗罪一案,几乎囊括了所有的常见代理情形。
被告人罗某某谎称自己系旅行社员工,以帮助他人办理旅游业务、兑换美金、购买飞机票为由,收取他人缴纳的定金、团费,后将钱款予以个人耗用,并采取拒接电话、拒回消息、将联系人拉入微信黑名单等方式与被害人失去联系。 具体如下:
1.杨某通过一旅游业务微信群联系到了自称从事港澳线旅游业务的罗某某。杨某与罗某某商定由罗某某所在公司办理20余人的港澳旅游业务,罗某某收取相关业务费用后便失联。 2.某公司总经理罗某经他人介绍认识自称是旅行社员工的罗某某。罗某与罗某某商定由罗某某为某公司办理50余人去塞班岛的旅游业务并确定了方案,后罗某某以兑换美元为幌子在某公司组建的塞班岛旅游人员微信群内要求群内人员向其转款, 18名被害人向罗某某转款共计人民币129544元。
3.王某受公司安排组织40余名员工到西安旅游,经他人介绍认识自称是旅行社员工的罗某某。 王某与罗某某协商确定旅游方案后,罗某某以需要交纳定金为由通过微信收取王某转账后失联。 4.杨某在朋友圈发布了去广州参加活动的消息,罗某某自称是旅行社员工并通过微信主动联系帮其购买机票,并以收取机票费用为由通过微信收取杨某转账后失联。 5.罗某某以借款为由通过微信联系杨某,并以旅行社员工的名义邀约杨某到泰国旅游,后与杨某商定由罗某某帮其一行人办理泰国普吉岛旅游业务,罗某某以借款、缴纳团费、签证费等为由通过微信收取杨某转账后失联。
6.罗某某通过微信向邓某推荐到塞班岛旅游项目,罗某某以缴纳定金、团费、升级住宿等为由通过微信收取邓某转账后失联。 最终,罗某某被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