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坤普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答疑解惑

学术   2024-10-13 10:03   福建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指的是承包农户为了从事农业生产,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但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获取收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活动。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耕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并且,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可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也按此规定相应延长。

3、何时能够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指出,承包方在承包合同生效时即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由登记机构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录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上的行为。


5、为何要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旨在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土地的规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6、土地经营权是如何定义的?

土地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通过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给他人,从而赋予他人占有、使用和获取收益的权利,这是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衍生出来的新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土地经营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有权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获取收益。

7、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指的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流转期限超过五年的土地经营权,在流转合同生效时即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8、群众如何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登记?

群众需要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登记。登记机构会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将登记造册,并向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9、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有哪些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和注销登记四种类型。


10、土地经营权登记包括哪些类型?

土地经营权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以及抵押土地经营权涉及的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六种类型。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主要登记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主要登记以下内容:承包经营权人的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证书名称和编号、承包经营期限及起止日期、发包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面积、用途、变动情况、核发机关及日期,以及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否收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通知,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免费的,登记机构除了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13、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否必须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虽然不强制要求登记,但未经登记则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1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的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的土地承包起止日期应与土地承包合同中签订的时间保持一致。

15、农户流转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

根据相关法规,对于农户流转的家庭承包地,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方式流转的,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确权,无书面协议的达成协议并备案后确权;转让方式流转的,经原承包方和发包方书面认可后按流转协议确权;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

16、承包地被国家征用后如何确权登记颁证?

承包地全部被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部分被征用的,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

17、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能否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抵押,但土地经营权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需向发包方备案。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而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

来源:四川自然资源


京坤主任律师团队全国开庭公告

时间:10月21日9时00分

地点:绥江县人民法院

案由:损害责任纠纷


时间:10月24日16时30分

地点:阿勒泰市人民法院

案由:合同纠纷


时间:10月29日9时00分

地点: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案由:刑事辩护


时间:10月30日9时00分

地点: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案由:刑事辩护

时间:10月31日9时00分

地点: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案由: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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