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双方个人信息界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地区等,以验证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 微信聊天记录应完整提交,不得仅截取有利部分,避免提交经过删除或编辑的聊天记录。
微信账户持有人当庭登录微信,展示账户名称。 在通讯录中查找对方用户,查看并展示个人信息界面中的备注名称、昵称、微信号、手机号等身份指向性内容。 进入通信对话框,逐一展示对话内容,包括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转账或红包等,并点击打开展示。 展示转账信息时,应查看转账记录并展示支付信息。
提交聊天记录截图时,确保显示日期,若仅显示时间,则需重新截取包含日期的版本。 对含语音的页面截图时,先将语音转文字后再截图,以展示聊天内容。 若聊天记录中包含音频、视频等内容,应提前用存储设备保存并提交法院,以提高庭审效率。 提交转账明细时,特别标注双方涉案往来明细,便于法庭审查。
京坤主任律师团队全国开庭公告
时间:11月13日9时00分
地点:永康市人民法院
案由:责令改正
时间:11月14日9时00分
地点: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案由:房屋征收
时间:11月18日9时20分
地点: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案由:损害责任纠纷
时间:11月20日8时30分
地点:封丘县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赔偿
时间:11月20日8时50分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行为
时间:12月12日14时10分
地点: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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