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迟迟不交”怎么办?

学术   2024-11-05 09:14   福建  

房屋被征收后,征收单位需至少提供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安置补偿方式供被征收者选择,对于选择产权置换的被征收人,需要注意,产权调换并非毫无风险。不少被征收者反馈,在与征收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由于安置房未能如期建成(甚至项目烂尾),导致他们不得不长期在外租房居住。甚至十几年了。还是没能住进新家

那么,当遇到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被征收者迟迟未获得安置房钥匙,安置房仍在建设中或不符合交付条件时,被征收者该如何应对?

逾期交房可要求增加临时安置补助

若征收单位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符合条件的安置房,被征收者有权要求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有些地方规定,逾期交付的,临时安置费将按标准双倍支付。若征收单位拒绝增加支付,被征收者应收集证据,并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安置房质量不达标,拒绝收房

若征收单位按时提供了安置房,但房屋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被征收者应谨慎对待,不要急于接收房屋。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或与征收单位协商,聘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同时,也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诉讼要求变更补偿方式或换房

若选择产权调换后,被征收者未在约定时间内获得安置房钥匙,且未来获得安置房的可能性较小,可要求变更补偿方式,即转为货币补偿

对于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安置房,可要求换房,并补齐差价。在要求变更补偿方式时,最好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并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征收单位变更补偿方式。因为实践中,征收单位往往不会轻易答应变更要求,甚至可能以各种理由拒绝。

总之,面对房屋征收补偿方式的选择及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被征收者应保持理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决定,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面对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选择,被征收者需根据自身情况理性判断,切勿盲目跟风。无论他人如何选择,房屋征收直接关系到被征收者的切身利益,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决定补偿方式。


京坤主任律师团队全国开庭公告

时间:11月6日8时30分

地点: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强拆房屋


时间:11月6日14时40分

地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征收房屋


时间:11月7日9时00分

地点:永康市人民法院

案由:强拆房屋


时间:11月7日14时30分

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案由:强拆房屋


时间:11月13日9时00分

地点:永康市人民法院

案由:责令改正


时间:11月14日9时00分

地点: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案由:房屋征收


时间:11月18日9时20分

地点: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案由:损害责任纠纷


时间:11月20日8时30分

地点:封丘县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赔偿


时间:11月20日8时50分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行为


时间:12月12日14时10分

地点: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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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坤拆迁律师
北京京坤拆迁律师团队,专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主要业务领域: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公司企业拆迁、修路征收、养殖场关停、违建拆除、补偿纠纷、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三旧改造、小产权房拆迁、国家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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