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分享:手机录音如何才能被法院采纳?

学术   2024-11-03 08:53   福建  

经常有被征收人咨询我们,和征收方的谈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手机录音是可作为呈堂证供,但其能否被法官接纳采信,还需符合以下四项标准。

首要的是,提交至法庭的录音须保持原貌,不得有任何剪辑或拼接,同时制作文字版。

录音时长应保持原样,不应为便于法官听取而擅自截取关键部分,不要自以为是地剔除录音内容。

正确的做法是,你最好将录音内容整理为文字版,注明具体时间点及对应内容,用以辅助法官理解,但录音原文件需原封不动,开庭时一并携带。


其次,录音文件先转录至光盘,同时原始录制设备亦需备齐。

你应将录音转录至光盘,不要觉得光盘落后,目前大多数法院还是只接受光盘作为录音证据载体,同时务必携带原始录制设备,比如手机录音的就记得携带手机。

第三,需确保法官能辨识录音对话双方。

提交的录音中,应能清晰体现对方身份。所以,在录音时,应称呼其姓名、职位或惯用称呼,如果对方未反对并继续对话,即可视为身份确认。若对方有异议,可申请进行声纹比对鉴定,以确认录音中的声音是否属于对方。

最后,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否则无效。

你可在办公室、咖啡厅等公共场合进行录音取证,但不得采用侵犯他人隐私的方式,如将手机藏匿于他人私人场所进行窃听录音,此类行为侵犯隐私,所得录音证据自然无效。


京坤主任律师团队全国开庭公告


时间:11月1日15时00分

地点:舞钢市人民法院

案由:侵权纠纷


时间:11月2日17时00分

地点:布尔津县人民法院

案由:信息公开


时间:11月4日16时00分

地点: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征收房屋


时间:11月6日8时30分

地点: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强拆房屋


时间:11月6日14时40分

地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征收房屋


时间:11月7日9时00分

地点:永康市人民法院

案由:强拆房屋


时间:11月7日14时30分

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案由:强拆房屋


时间:11月13日9时00分

地点:永康市人民法院

案由:责令改正


时间:11月14日9时00分

地点: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案由:房屋征收


时间:11月18日9时20分

地点: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案由:损害责任纠纷


时间:11月20日8时30分

地点:封丘县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赔偿


时间:11月20日8时50分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行为


时间:12月12日14时10分

地点: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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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坤拆迁律师
北京京坤拆迁律师团队,专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主要业务领域: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公司企业拆迁、修路征收、养殖场关停、违建拆除、补偿纠纷、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三旧改造、小产权房拆迁、国家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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