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移状况:若“外嫁女”的户籍未从原集体经济组织迁出,且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应被认定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夫家集体经济组织的接纳:即使户籍未迁出,若夫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接纳其成员身份并给予相应待遇,则她可被视为夫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户籍已迁但无土地权益:若“外嫁女”的户籍已迁至夫家,但在新居住地未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应继续被视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此举旨在避免“两头占”或“两头空”的不公现象,确保每位女性至少能享有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
若其户籍仍保留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则她仍应被视为该组织的成员。 一旦户籍迁至城镇并取得城镇户籍,“外嫁女”则不再享有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
京坤主任律师团队全国开庭公告
时间:11月14日9时00分
地点: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案由:房屋征收
时间:11月18日9时20分
地点: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案由:损害责任纠纷
时间:11月20日8时30分
地点:封丘县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赔偿
时间:11月20日8时50分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行为
时间:11月27日9时30分
地点: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行为
时间:11月28日9时00分
地点: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恢复原状纠纷
时间:12月5日8时40分
地点: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撤销
时间:12月12日14时10分
地点: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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