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老百姓的5大合法权益,必须充分保障,严禁侵犯

学术   2024-10-10 06:01   福建  

征地拆迁宛如一场较量,我们作为普通民众,期望获得公正合法的补偿,而拆迁方则力求以最低成本迅速推进拆迁进程。尽管土地和房屋属于我们,但拆迁方掌握一定权力。为了维护公平,法律同样赋予了我们被征收老百姓五项基本权利,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然而,部分村民对这些权利的使用并不了解,导致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接下来,京坤律所将为您解析这五项权利的运用方法,以及如何提高补偿。

1、了解信息的权利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们有权了解征收的相关信息。征收方需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征收目的、范围、补偿标准等,并公开预公告、公告、土地现状调查、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若征收方未履行这些义务,则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我们可申请信息公开以核实征收的合法性。

2、选择方式的权利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我们享有多种选择权,包括对评估机构和补偿方式的选择。例如,征收方应提供至少两种安置方式: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我们可自由选择。若征收方直接决定补偿方式或未提供另一种方式,我们有权维权。


3、发表意见、参与听证的权利

若对补偿方案不满意,我们可提出意见。征收方应组织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结果修改补偿方案。我们应积极参与听证会,发表意见并提出问题。若征收方未通知听证会,则属违法,我们同样有权维权。

4、申请复核、鉴定的权利

对评估报告不满意时,我们可在收到报告后10日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尤为重要。

5、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若征收方采取非正常手段逼迫我们签字或强制拆迁,我们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先确认强拆违法,再要求行政赔偿。对信息公开不满意或未得到及时回复时,我们也可向上级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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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坤拆迁律师
北京京坤拆迁律师团队,专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主要业务领域: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公司企业拆迁、修路征收、养殖场关停、违建拆除、补偿纠纷、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三旧改造、小产权房拆迁、国家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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