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认为方言是难登大雅之堂的“土话”,没有完整的文字系统,也无法用来表达一些复杂的书面内容。其实不然,大多数的方言用字都可以在字典上找到,也可以用来进行文学创作。我们想做的就是把它们一一说给你听。
前两天买了几个新品种的橘子,擘开来全是核,不见几两肉,真家伙。
「擘」,是一个古已有之葛词,可见于《说文》:“~,㧑也。”
《广韵》入声麦韵博厄切:“~,分~”
《广雅·释诂一》:“~,分也。”
啥个叫“㧑”呢?段玉裁写过注解:“今俗谓裂之曰擘开”,“裂之”也就是“用手把物分开”之意。《史记·刺客列传》中就有“专诸擘鱼”的记载,明清小说里也多有提及。
《史记·刺客列传》:“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此匕首刺王僚。”
《笑府》7卷:“佛手柑新出,买几只藏之于袖,饮酒中间,悄悄擘下,每位送些。”
《二刻拍案惊奇》27卷:“又在桌上取过一盘猪蹄来,略擘一擘开,狼飧虎咽,吃个罄尽。”
《缀白裘》10集3卷:“姜姜吃得一只鸡,莫非再拿我个道士得来生擘擘吃子下去了?”
而这也是如今苏州话里的含义及用法,如:
俚拿只馒头一擘两,我一半,俚一半。(他把包子分成两半,我一半,他一半。)
原先“擘”强调用手将物分开,是因为“擘”本身从手部,有“大拇指”的含义。
后来也慢慢引申出了“张开”的含义,如:擘开眼睛,擘开嘴巴。
而到了《红楼梦》中,又记录了一个“掰”字,从字形即可望义,也是用手分物,读音和用法与“擘”相同,大概就是“擘”的异体字。
《红楼梦》:“我时常掰着嘴儿说一阵,劝一阵,哭一阵!”
《红楼梦》第60回:“便把手内的糕一块一块的掰了,掷 打著雀儿顽。”
但或许是《红楼梦》的流通程度广,因此后起的“掰”如今成了主流,“擘”反而成了小众用法。
我们上一回提到的“搿”,作为后造字,大概也是参考了“掰”的字形吧。
我呢,日朝擘开眼睛就想触祭,就是冰箱里稀零光浪,只好擘只馒头吃吃。
编辑 | 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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