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体育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不完全是一回事,二者就不能混淆,更不能视为等同,在撰写教案的时候,一定要避免混淆现象发生。下面针对一些混淆现象展开讨论。
名称是学习目标,内容却是教学目标的表述现象
有的教案上在目标栏中,标题写着学习目标,但具体的目标内容却依然是教学目标的表述方式。
如有份高一年级“快速跑”教案是这样表述学习目标的:“学习目标:采用游戏、接力的形式,进行加速跑、往返跑练习,发展学生速度以及快速跑的能力;通过教学培养学生顽强拼搏、锲而不舍、团结协作的精神品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从这份教案可以看出,目标内容是站在教师教的角度表述的,很显然用“教学目标”定位更为准确,而该节课用“学习目标”显然是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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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现象说明,自课程标准出现“学习目标”的表述以来,由于没有对学习目标与教学目标在内容表述上有何区分的进一步解释,因此,有些教师在教案撰写,尤其是在用“学习目标”替代“教学目标”的时候,对两种表达方式的认识并不是很清晰,结果就很容易导致“换汤不换药”现象的发生,即将已经熟知和习惯了的教学目标表述方式不加调整地照搬到学习目标之中。
这一现象或许尚未引起大家的关注,但是这种现象说明了在教案中该如何规范设置目标,教师对其把握还不够到位。追求教案的规范性,就要使每一个要素能够准确反映出应有的作用并有规范的呈现形式。而且,如果是不清楚地写,就有可能导致不明白地教。
名称是教学目标内容却是学习目标的表述现象
不能用教学目标的表达方式去表述学习目标,同样道理,也不能用学习目标的表达方式来表述教学目标。然而,在过去的个别教案中却有此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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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份高三年级“篮球运球、双手胸前传接球”教案,将教学目标表述为:
(1) 认知目标:进一步建立运球、双手胸前传接球动作概念;
(2) 技能目标:巩固提高运球、传接球技术动作和对球的控制和支配能力,发展灵敏,速度、耐力等身体素质;
(3) 情感目标:培养勇敢、机智、果断、胜不骄败不馁的优良品质和团结一致、密切配合的集体主义精神。”
从该目标中,我们不难看出,三维目标内容都是站在学生的角度表述的,这种表述方式显然也有失妥当,因为标题是“教学目标”,而具体每一个维度的目标内容都是“学习目标”的表述方式。这种现象在撰写教案的时候也是应该尽量避免的。
同一目标内既有教学目标又有学习目标的表述现象
在同一目标内,如果出现既有教学目标的表达语言,也有学习目标的表达语言,说明对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的概念是混淆的,尽管这种表达有可能对教学效果的影响不是很明显,但是,这种表达是不严谨的,也是不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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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份“搏击健美操”教案,将教学目标表述为:
(1)了解搏击健美操的如有“概念和搏击健美操的基本动作,激发学习兴趣;
(2)掌握搏击健美操前五组的动作技能,在创编健美操过程中,提高健美操动作的组合编排能力,发展学生灵敏、协调性等身体素质;
(3)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合作探究的能力,培养团队协作能力和集体荣誉感。
从该案例中,我们显然看到了既有教学目标的表述语句,如“发展学生灵敏、协调性等身体素质”,是站在教师教授的角度来说的;又有学习目标的表述语句,如“了解搏击健美操的概念和搏击健美操的基本动作,激发学习兴趣”,是站在学生学习的角度来说的。由此可见有些教师对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的表达形式产生了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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