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学徒

文摘   2024-07-06 09:02   上海  

从《平原上的摩西》小说集开始认识双雪涛,《白色绵羊里的黑色绵羊》是我的第二本双雪涛,是他的首部杂文集,是他与读者之间一场诚挚的交谈,分享了自己如何走上写作这条路。

阅读,是整本书的话题,双雪涛写:“它们(读过的书)会在潜意识进入人的脑海,不会直接变成你创造的东西,但是会暗藏在你心里,这就是阅读的意义。”

像第二部分“谈电影”中,双雪涛与二十几位导演编剧聊天时就由电影发散推荐了不少优质的小说,其中有我喜欢的石黑一雄的《长日留痕》、还有四月份看的改编于海斯密斯的美剧《天才普雷斯》,其余还包括斯蒂芬·金的《闪灵》、余华的《活着》、莫言的《红高粱》、刘恒的《黑的雪》、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托尔斯泰的《伊凡·伊里奇之死》、斯蒂格·拉森的《龙纹身的女孩》……都被我列在书单里。

我不是一个好读者,因为快,哪怕写了读后感,仍常忘细节。但不知为什么,读得多、写得多后,下笔丝滑,写完后再读,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写,灵感就在一霎那,再晚一秒我都写不出。也许就像双雪涛说的,读过的每一本书不经意间留驻在了记忆里,情节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对文字的感觉:作者如何建构、描述。

从这些杂文里,可以感受到双雪涛对文学的笃定和热爱。因为笃定,所以会换赛道(银行职员转全职作家),在不安之中认定要走的路;因为热爱,所以生活里的片言只语都是他的题材,自己和别人的故事交杂,促成作品的成型。

谈到了《平原上的摩西》里人物的创作,双雪涛说,“案件相比于小说里更加日常和生活化的东西,可能更加强烈一些,但它也是其中的一环,它就像白色绵羊里的黑色绵羊,但是要一起养。”

双雪涛在创作之初,先写警察蒋不凡,直到第二章才写到庄德增,既然案子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索性把“庄德增”作为第一章。当这个庄德增作为一个普通人开始叙述的时候,这个小说就好像感觉舒服了,进入了一种合适的口气。虽然当时什么情节都还没想出来,但故事的气氛和重量已经出现了。

“小说像气球,你要保证它的压力,不能老用针去扎它”。出租车凶杀案夺人眼球,但并不是重点,不需在小说里常出现,小说的布局应该随故事发展慢慢到达案件,“所以《摩西》现在看来那个案件也是蛮简单的,没有像它的原型那么复杂。但是人物之间的关系、人物之间的勾连变成了最主要的内容。”

从这些自白里,还可以感受双雪涛对文学的真诚。才华貌似才是文学的敲门砖,实则跟“真诚”的关系最大,对自己真诚,对事实真诚,对读者真诚。真诚产生才华,你对文学真诚,文学也会给予你反馈。只有够真,文学才有意义。

虽然不是小说,没有故事起伏,有幸窥见一个冉冉上升的文坛之星的成长之路,可贵的是,这也是一个不断地在里面发现自己的过程,愿自己继续写下去,写出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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