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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中,财务总监等财务负责人因掌管公司资金属于高发职业。这类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进行无罪辩护,无罪辩护的思路、要点和策略是什么。本期上海颜建峰律师讲解一起财务总监涉嫌职务侵占检察院不起诉,最终无罪的案件。
文末有更多职务侵占罪文章和案件,供参考。也可关注“颜建峰律师”视频号,观看职务侵占罪视频。
公司财务总监存疑不起诉案情介绍
蔡某,M技术公司原财务总监。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于2018年3月被公安刑事拘留。
因证据不足,2018年4月不批准逮捕,同日取保候审,2019年4月被解除取保候审。
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20年1月被公安逮捕,同年11月被取保候审。本案由公安侦查终结,以蔡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20年6月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其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次。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
公安认定,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在F科技公司向M技术公司借款过程中,应高某和蔡某的要求,F科技公司将借款利息付至蔡某个人银行账户,后被蔡某用于消费及装修、购买家具等个人使用,金额675.7万元。
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公安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蔡某与高鹏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蔡某可不起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公司财务总监存疑不起诉案情的分析解读
本案能够体现出蔡某和公司结怨较深,公司两次想通过刑事报案方式追究蔡某的责任
第一次,公司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向公安报案,从这个罪名可以看出来公司应该是上市公司,实力应当是比较强的。
第一次虽然公安立案侦查,但因为证据不足,最终于2019年4月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相当于无罪了。
第二次,公司另辟蹊径,以职务侵占罪报案,最终也立案了,但是仍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具备起诉条件。
财务负责人是职务侵占罪的高发职位,公司应当做好相应地风险防范
在职务侵占罪领域,经常出现被告人是财务总监的情形。毕竟财务总监掌管公司资金,对资金的划拨拥有一定的决定权。
因此,作为公司来讲,如何设计、实施有效的内控制度,约束相关负责人的权限,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刑事案件要定一个人有罪,必须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可以参考往期文章: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涉嫌职务侵占怎么判刑,职务侵占罪会判多少年刑期,最高判几年
本案中,公安认定蔡某职务侵占的金额高达675.7万元,如果该认定成立,那么蔡某可能要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而且会往10年靠,这个判罚会很重。
如果在证据并不充分的情况下,贸然定罪量刑就会存在冤假错案的问题。
因此,检察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还是会更为审慎,公安提供的证据必须能够实现完整的证据链,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本案中,公安在指控蔡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时候,没有拿出其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证据,即无法充分证明675.7万被蔡某用于消费及装修、购买家具等个人使用。
因此,无法证据蔡某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因此本案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蔡某没有被起诉。
这里顺便提一下,为什么公安必须要拿出证据呢?因为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不同,民事案件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
而刑事案件中,指控一个人有罪需要由公诉方承担举证责任。犯罪嫌疑人无需拿出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当然有的话最好)。
因此,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做搜集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
职务侵占罪如何证明非法占有为目的是焦点、也是难点
在职务侵占案件中,公诉方如何证明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一个难点,也就是如何证明犯罪嫌疑人拿了公司的钱就不准备还了是存在相当困难的。
常见的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包括用于奢侈品消费、用于非法犯罪活动、携款潜逃、用于赌博等等。但是很多时候也不能就以单一表象就武断地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因此,公诉方提供的证据必须具备相当的说服力,公诉方可能需要提供多个证明,形成证据链予以充分证明。
总之,在职务侵占案件中,“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辩护一般是兵家必争之地。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下,被害人仍有多个救济手段
本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之后,如果被害人不服,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相当于被害人自己替代检察官的角色,自己来指控犯罪嫌疑人,搜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
律师介绍
Attorney Introduction
颜建峰,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擅长经济、金融、IT等领域的刑事辩护。曾任职于知名跨国银行。曾任职于知名IT公司,拥有软件设计师证书。
电话:138 1812 8734(同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