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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等金融行业是职务犯罪高发地带,银行工作人员涉及信贷资金的审批和发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寻租空间。经常发生银行行长等高管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巨额贿赂,在给企业客户审批发放贷款时提供方便,给银行埋下定时炸弹的情况。本期上海颜建峰律师就来讲解一起全国大型股份制银行高管收受贿赂的案件。由于篇幅较长,具体的分析解读放到下期来讲。
文末有更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文章和案件,供参考。也可关注“颜建峰律师”视频号,观看相关视频。
案情概况
2013年3月至2016年11月,李某在担任某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A银行行长助理兼上海分行行长期间,利用全面负责上海分行各项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行贿人何某实际控制的4家公司、行贿人张某实际控制的3家公司在A银行上海分行获取贷款提供帮助。
先后收受何某、张某行贿的财物合计价值77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收受何某财物
2015年初,李某收受行贿人何某现金美元10万元(价值人民币61.818万元)。
2015年中,李某收受行贿人何某百达翡丽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22万元)。
2016年初,李某收受行贿人何某现金20万元。
2016年初至2017年初,李某通过其女儿先后两次收受行贿人何某现金美元4万元(价值人民币25.797万元)。
收受张某财物
2014年1月,李某收受行贿人张某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一张(价值人民币232万元)。
2016年2月至2017年10月,李某让行贿人张某为其免费装修上海松江别墅(装修价值人民币413.5万元)。
2019年10月,李某在上海市松江区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后,李某在家属帮助下已经支付上述全部装修款,另退出赃款85万元。
庭审过程中,杨某提出对百达翡丽手表的定价22万元有异议,仅知道何某给其女儿美金3万元,其没有收受会员卡仅是上海XX高尔夫俱乐部的名誉会员,杨某多次提出要支付装修费用且与张某没有利益关系,故此节事实不能认定受贿。
杨某提出其主观上有支付装修款的意思表示,客观上虽然时间拖得久但最终还是支付全部装修款,故此节事实不能认定犯罪。
杨某没有收受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仅是享有打球优惠。杨某在收受何某财物时回赠过价值百余万元的礼品,建议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没有证据证实百达翡丽手表的价值为2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李某身为银行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李某有坦白情节,退出部分赃款,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
一、李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二、已经退出的赃款予以没收,尚未退出的赃款应予继续追缴或责令退赔后没收。
律师介绍
Attorney Introduction
颜建峰,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擅长经济、金融、IT等领域的刑事辩护。曾任职于知名跨国银行。曾任职于知名IT公司,拥有软件设计师证书。
微信:138 1812 8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