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冠群驰骋投资公司团队经理非吸金额3700万,未兑付3100万,退赔123万从犯判二年半缓刑三年

文摘   2024-11-23 07:07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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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非吸公司团队经理、团队长等有什么责任,非吸团队经理怎么处理,非吸案件会抓团队经理吗,非吸团队经理、团队长怎么判刑,能否判缓刑。本期上海颜建峰律师讲解一起非法集资案件中团队经理判处缓刑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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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公司团队经理涉嫌非吸案件介绍


2011年7月,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册成立,2013年12月,冠群驰骋商务信息咨询(天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2015年11月,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16年7月,冠鼎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在天津、烟台、昆明等地注册成立冠群投资管理公司的分公司、门店,在天津、石家庄、霸州等地注册成立某乙公司的分公司、门店。



冠群投资管理公司开展p2p业务、冠中公司开展保理理财业务、冠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其他业务,承诺给付高额利息并按期还本付息。


通过与集资参与人签订《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出借服务协议》《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合同》《保理债权转让合同》等线下理财合同或者由集资参与人线上购买冠e通理财产品的方式,对外宣传吸揽资金。集资款由刘某等人支配。


2013年3月至2018年5月,陆某先后担任A市分公司业务员、团队经理,其本人及组织、领导团队成员采取上述方式,向一百四十余名集资参与人吸揽资金3700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3121万元。


办案机关于2023年5月将陆某抓获归案。陆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退缴违法所得100万元,在法院审理期间,继续退缴违法所得23.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陆某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陆某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陆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在提起公诉前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在审判阶段又有退缴行为,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陆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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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公司团队经理涉嫌非吸案件的分析解读



01


团队经理需要对团队的非吸金额和未兑付金额承担责任


陆某在冠群公司担任团队经理一职,分管一个销售团队。因此,团队全部的吸收金额和未兑付金额都会计算到陆某的头上。


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陆某曾经有一段时间只任职业务员,因此,这段期间陆某只需对自己的非吸金额和未兑付金额负责,不对整个团队的非吸金额和未兑付金额负责。




02


认罪认罚是陆某适用缓刑的前提基础


在本案中,陆某认罪认罚,表现出了一种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


一般当事人在认罪的情况下,法院会酌情从宽处罚。相反,当事人在没有充足理由的情况下拒不认罪,法院就会重判。



03


从犯是本案陆某能够判处缓刑的重要因素


本案中,陆某仅任职团队经理,层级较低,作用地位较小。因此,陆某能够成功认定为从犯,法院依法减轻处罚,最后判处陆某缓刑。



04


坦白是陆某能够适用缓刑的重要因素


本案中,陆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因此,陆某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05


退赔是本案陆某适用缓刑的重要因素


本案陆某退出违法所得123.2万,展现出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因此,陆某最后能够被判处缓刑。



06


刑事案件并不是离职了就没事了,过了好多年再追诉也很常见


本案陆某2018年5月从冠群离职,2023年5月被公安抓获,也就是说过去了近5年时间陆某才被抓。早知如此,还不如早点自首,不用在这5年里担惊受怕。


因为非法集资这类复杂案件,一般都是分批立案,分案处理的。


因此,只要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公安机关可能会在相隔几年以后再实施抓捕。颜律师见过已经过了8年仍旧被抓捕的情况。



律师介绍

Attorney Introduction


颜建峰,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擅长经济、金融、IT等领域的刑事辩护。曾任职于知名跨国银行。曾任职于知名IT公司,拥有软件设计师证书。


电话:138 1812 8734(同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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