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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虚假合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或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涉案人员如何通过虚假合同开具银票,涉案人员如何诈骗银行承兑汇票,对于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进行金融诈骗的手段和行为,银行应当如何防范和控制风险。本期上海颜建峰律师分析一起利用虚假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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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贸公司骗取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案情介绍
2003年12月A公司成立,2007年1月B公司成立,肖某为实控人,负责两家公司的钢材贸易及贷款融资。
2011年8月,A公司从广发银行获得7260万贷款授信额度,其中银票额度1560万,40%比例保证金,资金用途限于购买钢材。
上述1560万额度中800万采用钢材质押担保(质押率60%),质押物存放于上海铁山钢市仓库,由国融公司监管。760万由林某名下一套房产抵押担保。
2012年3月,肖某向广发银行提供507万保证金,以A公司与C公司的虚假销售合同,骗取广发银行开具一张金额为1266万的银票。
2012年4月,肖某又向广发银行提供534万保证金,以A公司与D公司的虚假销售合同及通过铁山钢市骗得国融公司出具虚假的3327吨螺纹钢仓储单,骗取广发银行开具两张金额为700万、633万的银票。
2011年8月,B公司从广发银行获得7600万贷款授信额度,其中银票额度1900万,40%比例保证金,资金用途限于购买钢材。
上述1900万额度中的1140万采用钢材质押担保(质押率60%),质押物存放于铁山钢市仓库,由国融公司负责监管。760万由林某名下房产抵押担保。
2012年3月,肖某向广发银行提供507万保证金,以B公司与E公司的虚假购销合同,骗取广发银行开具300万、966万两张银票。
2012年4月,肖某又向广发银行提供760万保证金,以B公司与E公司的虚假购销合同及通过铁山钢市骗得国融公司出具虚假的4399吨中板仓储单,骗取广发银行开具1000万、900万两张银票。
肖某取得上述七张银票后,通过他人贴现。但至票据到期日止,A、B公司未能补足票据金额,致使广发银行出资履行承兑责任,损失1900余万。
公安2013年7月立案侦查,同月对肖某上网追逃。2022年8月肖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肖某通过提供虚假合同、仓储单等欺骗手段,取得银行票据承兑,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法院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四十万。
钢贸公司骗取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案情的分析解读
肖某利用虚假合同、仓单骗取银行承兑汇票,造成银行特别重大损失,主观恶意明显
银票的敞口部分相当与银行贷款。开立银票需要开立方提供合理的资金用途,因此,需要提供相应的采购合同等。
本案中肖某为骗取银行银票额度,伪造了采购合同,又利用虚假仓单,骗取了银行的审核。造成银行1900万元损失,主观恶意明显。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定罪的名称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如果肖某实施的是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那么构成骗取贷款罪。本案中肖某实施的是骗取银票的行为,因此,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
刑事案件一旦立案,追随终身
本案在2013年7月就立案了,但由于肖某已经逃逸,一直没有抓捕归案。直到2022年8月,时隔9年后肖某被抓。
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涉案人员当下没被抓到,就会一直被挂网上追逃。现在的经侦手段较9年前要进步多了。比如天眼系统可以人脸识别。
相较于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总体量刑是比较轻的
本案,肖某在逃逸被抓捕,没有退赔,骗取银行1900万元的情况下也只判了四年,由此可见,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量刑确实要比贷款诈骗罪轻很多。
如果本案定性为贷款诈骗罪或其他诈骗类型犯罪,量刑肯定是要在10年以上的。
银行需要加强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审批及风控管理
本案银行损失1900多万,银行自己也存在相当的责任。颜律师认为银行主要的问题有:
1. 对钢材贸易公司的准入过于宽松。
2. 对钢材贸易公司的授信敞口过大。
3. 对开立银票所需提交的资金用途证明,包括采购合同、发票等,审核不严,只流于表面形式。
4. 对仓储单审核不严,仓单质押是对银行风险的缓释措施,如果仓储单是假的,银行的风险怎么控制?
5. 贷后措施不到位。一般银票开立的期限为半年。肖某开立的7张银票应该在2012年10月就到期了。
到期后银行发现肖某没有将敞口部分的资金打过来,银行自己垫付后,应当马上采取行动,包括向经侦报案,最大限度的挽回。
而不是拖到2013年7月才刑事立案,这时候肖某人也跑了,资金追回的希望也变得渺茫。
律师介绍
Attorney Introduction
颜建峰,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擅长经济、金融、IT等领域的刑事辩护。曾任职于知名跨国银行。曾任职于知名IT公司,拥有软件设计师证书。
电话:138 1812 8734(同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