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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常见的职务犯罪类型。专业刑事律师如何对职务侵占罪进行辩护,职务侵占罪能否进行无罪辩护,能否不起诉。本期上海颜建峰律师讲解职务侵占罪的辩护策略。
文末有更多职务侵占罪文章和案件,供参考。也可关注“颜建峰律师”视频号,观看职务侵占罪视频。
职务侵占罪如何理解
职务侵占罪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的完整定义,请参考往期文章:
职务侵占罪是什么意思,什么叫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罪法条如何规定,职务侵占罪犯罪主体是谁
如何对职务侵占罪进行拆分
职务侵占罪是一个定义非常清晰的犯罪类型,构罪的每个要点在职务侵占罪的定义中都做了比较完整的阐述。根据上述职务侵占罪的定义,大致上可以将该罪拆分为:
职务侵占罪 = “实体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数额较大”
因此,只有上述等式右边的要素都满足,职务侵占罪才成立。缺少一个要素,职务侵占罪都不能成立。
职务侵占罪辩护思路
通过上面的等式,我们可能明显得出,职务侵占罪的辩护思路,就是尝试使得等式右边的任一或多个要素不成立,职务侵占罪也自然就不成立了。
如何对“实体单位”进行辩护
实体单位指的是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实体单位前提应当是民营企业,而非国有企业。
实体单位中的公司、企业比较好理解,其他单位具体指的是哪些单位呢?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单位”,既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也包括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织。
因此,如果涉案人员所工作的单位,既不属于公司/企业,又不属于其他单位,那么职务侵占罪就不成立。
比如说,涉案人员在个体工商户上班。现在很多个体工商户生意做得也挺大,从外表上感觉和公司一样。
如何对“工作人员”进行辩护
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和实体单位需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只是暂时过来帮帮忙的帮工或其他临时性质的人员,并不当然属于工作人员。
如何对“职务之便”进行辩护
所谓职务之便,也就是说工作人员所能获取的便利是建立在其职务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这种便利的获取和其职务没关系,那就不属于职务之便的范畴。
在职务侵占案件中,工作人员需要利用职务之便才构成职务侵占罪。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或者只是利用了工作上的方便就不构成此罪。
如何对“非法占有”进行辩护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职务侵占的显著特征,非法占有的目的说白了就是涉案人员不打算将自己不法侵占的财产还给公司。
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包括肆意挥霍,携款逃匿,隐匿、销毁账目,用于犯罪活动等。
如果能够证明涉案人员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就是侵占公司的财产是打算还给公司的,不打算恶意不还,那么就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如何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进行辩护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详见往期文章: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职务侵占多少金额立案,职务侵占数额多少能立案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详见往期文章: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涉嫌职务侵占怎么判刑,职务侵占罪会判多少年刑期,最高判几年
2022年5月15日实施的新的立案追诉标准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因此如果能够将职务侵占罪的涉案金额打到3万以下,就不够立案标准,也就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了。
或者将职务侵占罪的涉案金额打到100万以下,这样量刑就轻了。
律师介绍
Attorney Introduction
颜建峰,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擅长经济、金融、IT等领域的刑事辩护。曾任职于知名跨国银行。曾任职于知名IT公司,拥有软件设计师证书。
电话:138 1812 8734(同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