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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是职务侵占罪案件高发的职位,因为销售能够直接接触客户,收取客户货款。本期上海颜建峰律师讲解一起销售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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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涉嫌职务侵占公司货款案情介绍
唐某于2021年4月入职广州市A化工公司,担任相关管理工作。2023年8月起任职业务员,负责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业务来往及收取货款。
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唐某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微信收取刘某、黄某等6家客户的货款475028.9元后,均未交回被害公司,并将上述货款非法占为己有。
后被害公司于2024年2月报案。2024年4月23日,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上述事实,唐某在庭审中并无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当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
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
法院最后判决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唐某退赔被害单位广州市A化工公司475028.9元。
业务员涉嫌职务侵占公司货款案情的分析解读
业务人员是职务侵占案件的高发人员
近年来,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是职务侵占案件高发的两个职位。两个职务都能够接触到公司的资金。财务人员是负责公司所有的资金归集与划拨,业务人员涉及公司货款的收取。
财务人员职务侵占案例可以参考往期文章:
职务侵占罪案件,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出纳合谋职务侵占酒店营业款850万,总经理退赔224万判三年半
在实际业务开展中,有的业务人员甚至假借公司之名要求客户将货款直接达到其个人账户或其指定的非公司账户上。
因此,作为公司的客户要加以防备,以正规途径打款到公司的对公账户或双方合同中约定的账户中去。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是唐某能够成功作案的重要原因
本案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杜绝业务员私自收款这类情况再次发生。
比如说,公司员工应当及时汇报业务的开展情况与收款情况。
客户的货款必须要求客户打到公司的对公账户或合同中约定的账户,否则,公司视为没有收到货款。
公司设专人定期向客户进行回访等。
认罪认罚是唐某能够从轻处罚的前提基础
在本案中,唐某认罪认罚,表现出了一种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
一般当事人在认罪的情况下,法院会酌情从宽处罚。相反,当事人在没有充足理由的情况下拒不认罪,法院就会重判。
坦白是唐某能够从轻处罚的重要因素
本案中,唐某虽然没有主动投案,无法构成自首。但好在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因此,唐某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没有退赔是唐某不能被适用缓刑的主要原因
一般在刑事案件中,退赔是适用缓刑的基础,如果没有退赔,包括退赔比例过低,基本上都较难适用缓刑。
本案中,虽然唐某具备了适用缓刑的条件,但因为其没有实际退赔,因此,法院最终判其一年五个月实刑。
律师介绍
Attorney Introduction
颜建峰,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擅长经济、金融、IT等领域的刑事辩护。曾任职于知名跨国银行。曾任职于知名IT公司,拥有软件设计师证书。
电话:138 1812 8734(同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