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受贿案件,公司采购高管利用采购审批、供应商选择结算等职务便利,受贿154万判五年三个月

文摘   2024-11-27 11:30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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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管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等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的职位。企业采购高管拥有一定选择权和决策权,可以直接选择并决定供应商。因此,可能会与供应商之间存在私下的经济往来。本期上海颜建峰律师讲解一起公司人事总务课长收取回扣、好处费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案件。


文末有更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文章和案件,供参考。也可关注“颜建峰律师”视频号,观看相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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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受贿154万案情介绍


2016年至2019年期间,刘某在担任上海XX光学公司人事总务课长期间,利用其负责公司采购审批及供应商选择等职务便利。


在公司与上海A餐饮公司、上海B劳务公司、上海C环境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分别收受上述公司负责人倪某、尹某、王某的好处费90万元。


2015年4月至2019年11月,刘某在担任上海XX光学公司人事总务课长期间,利用其担任领导职务及负责公司采购审批及供应商选择及结算等职务便利。



为其下属黄某保留岗位及优先选择黄某设定的供应商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黄某好处费64万元。


2019年12月,刘某被抓获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刘某系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并非自动投案,故依法不能认定其有自首情节。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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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受贿154万案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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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的高发人员


在公司里,公司高管拥有一定的选择权、决定权,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案件的高发地,特别是采购职位的高管,一方面直接和供应商对接,另一方面又拥有相当程度的选择权、决定权。


有时候采购岗领导是为了帮供应商谋取利益主动找向供应商索取钱财。有时候是供应商为了寻求某种方便主动找采购岗领导,贿赂采购岗领导以达到自己的不法目的。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只要采购岗领导从中收取了钱物,都可能会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对于公司来说,为了防范这类职务犯罪,应当建立起有效的制约、风控机制,避免单个采购领导的权利过大,避免权利监督的空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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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是本案刘某能够从轻处罚的重要因素


本案中,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因此,刘某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当然,如果刘某能够主动投案就更为有利,就可以构成自首,可以争取减轻处罚。


由于职务类犯罪,涉案人员无法确认公司是否报案,是否立案。因此,比较少有涉案人员主动投案,一般都会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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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退赔是刘某被重判的重要因素


本案中,刘某没有退赔了自己的违法所得,无法从行动上体现出刘某认罪悔罪的态度。


在职务犯罪类案件中,退赔是非常重要的,很多这类案件涉案人员都是全额退赔的,因为这些钱本身就是涉案人员受贿进来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涉案人员应当有这个退赔能力。


不像其他刑事案件案件(比如盗窃、抢劫等),涉案人员即使想退也没有这个经济能力退赔。


而且这类腿赔款都是交到司法机关的,并不是交到公司的,对司法机关来说也是一种工作绩效的体现。因此在全额退赔的情况下,刘某可以轻判甚至可以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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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判决包括了没收刘某财产


本案中刘某没有退出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不好,因此,法院没有判处罚金刑,而是判处没收刘某财产10万元,这里的财产,不管是刘某合法的财产还是非法的财产都可以没收。


律师介绍

Attorney Introduction


颜建峰,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擅长经济、金融、IT等领域的刑事辩护。曾任职于知名跨国银行。曾任职于知名IT公司,拥有软件设计师证书。


微信:138 1812 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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