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 | 龚施菡评陆正兰《流行音乐传播符号学》

文摘   2024-12-27 08:01   四川  


龚施菡评陆正兰《流行音乐传播符号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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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施菡



 书 籍 简 介

 作者:陆正兰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

 ISBN:9787569028409



在人工智能时代到来之前,大众的生活已经充斥着音乐信息,诚如塔拉斯蒂在《音乐符号》中所言:音乐已经渗透到各种生活场景之中。而音乐本体的渗透性之外,大众亦对流行音乐有着天然的偏好,对于歌唱艺术具有天生的本能,如此看来,似乎流行音乐本身自带着对于“泛艺术化”趋势的相性。

大众对流行音乐的理解其实并无一个定论,笔者也曾对“流行音乐”的定义产生一定的困惑。阿多诺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将音乐类别进行严格区分,即“艺术音乐”与“流行音乐”,二者最大的区分性质是“个性化”和“标准化、一般化”,然而文化工业下的大众歌曲也被划为“流行音乐”之列,阿多诺等人对该种类符有着强烈的批判情绪,暂且摒除这种情感色彩,我们不难看出艺术产业的商业产品性质加入了流行音乐的讨论之中。流行音乐商业化表征最终也体现进了媒介中,流媒体作品制作、多渠道分发、终端界面设计、音乐类别分类等维度上形塑着大众的文化消费习惯和审美偏好。

对于流行音乐的界定到底能否只从体裁本体论出发?或者流行音乐从根本上只是一种“商业概念”?答案显然都是否定的。正如学者陆正兰在本书中的观点:音乐符号分节是一种需求形式,分节体现出受众对符号文本的各种期待,而当代音乐产业也利用受众的欲望建构音乐分节。基于此,笔者认为流行音乐产业的商业运作作为供给方,和受众需求成为一组对照关系,音乐作品本身与产业逻辑均需关照,并且这组关系共同构建了社会文化的分节。学者刘小波给出了狭义定义:“流行音乐是符号发送者为获取利润而预设了接受者所进行生产的音乐艺术符号。流行音乐是以消费为导向的商品生产,是音乐产业化的产物,其意图定点在于获取商业利润,其文本编码策略也坚持商业化的体裁规约。”同时,“流行音乐是最大公约数的社会审美”在强调流行音乐产品的大众化之上,更强调了“大众审美”对于流行美学议题的思考。

这些都指向当今艺术产业的符号美学。Suno官网于今年3月开放了免费版V3音乐制作AI,同时官网还有一句引人注目的口号:“在Suno,我们正在创造一个任何人都能创作音乐的未来。仅需几个简短单词,您就能在任何时刻用任何语言创作一首歌曲”——这句话直白却清晰地描绘了一个人工智能时代音乐产业全新的业态。该书以符号学视角剖析流行音乐传播的底层逻辑,有效地引发对于新业态下流行音乐产业与产品传播的新思考,提供了颇有借鉴性的理论基础。


符形学:流行音乐的文本结构研究


《流行音乐传播符号学》一书的逻辑框架沿用了莫里斯提出的符号三分法,全书以“符形、符义、符用”为线索分为上中下三篇,其中上篇则从符形学的角度,展开对流行音乐文本结构的探析。笔者也将每个部分的章节进行了大致的逻辑划分,笔者认为该章主要从文本生成特征、文本本体特征、文本互动特征三方面进行了论证。

声音文本的“无法暂停”或者说“无法打断性”是其极为有趣的特征,其背后体现出了该种艺术文本独特的时间性。而陆正兰学者认为流行音乐文本在构成上有着特殊的双轴关系,不同于其他文化体裁,哪怕是探讨同一首乐曲,也会存在三种音乐符号文本形态:乐(歌)谱、音乐现场表演、视听媒体文本。而这三种形态在传播方式上看是具备时间序列的,不仅仅是我们作为听众接收到的抽象的音乐文本内容具备时间序列的呈现,而是从生产开始就有了时间序列,笔者认为这个观点扩宽了大众理解音乐文本的视野,我们应当拉长理解域,将理解域与产业链齐平,并且需要从生产端延伸至消费端全域,才会对流行音乐的商业化性质有一定客观的认知。此外,陆正兰学者还从“物-实用-艺术”三联体的角度来讨论流行音乐文本的符号特点,尤其是讨论了该种艺术文本的使用性下“仪式”、“宣传”、“知识传播”等维度的划分,为后文符用学讨论奠定了论述基础,流行音乐渗透在当代生活中完成各类音景构建,是当今艺术产业符号美学中的重要课题。

接着该书从文本本体特征展开论证,对流行音乐文本的“非指称化”——体裁规约行进行了讨论:乐音重建了指称距离,使得歌词跨越了语言和音乐,成为一种特殊的表意符号。值得注意的是,指称距离与指称信息是一组相对的概念,即使是文化体制的介入,歌也并不提供确切的指称信息,而是拉开与语言的指称距离,提供了分叉衍义的可能;与诗性语言类似,流行音乐文本本体还有一个重要的文本特征:即重复,陆正兰学者关照了“重复”作为流行音乐“刺点”在文本内与文本外的不同特征,并挖掘了这种艺术表现背后的文化意义。

最后该部分讨论了文本互动特征。基于“我对你说”这一歌曲的最基本呼应结构与表意模式,该部分扩展了更多人称代词符号的考量,例如“我与你”、“我或你”、“Ta”、“我们”、“无人称”等,从而延伸到对当代人情感关系的深度思考。接着从叙述学的角度,更进一步去讨论言说主体的由外向内三层次,对于“谁在对我说话”中的“谁”进行拆解,赋予了“我是谁”的哲学意味。歌曲内外亦存在交流,因此构成了文化呼应结构。谈及歌曲外,作者认为流行音乐文本具备演示性,歌曲外的听众会因此产生社群效应,而在当下“互演示”的趋势下,又有何种新的效应产生,是作者留给我们的启发和思考。


2 符义学:流行音乐的意义传播研究


作者从叙述学角度,用“伴随文本依赖”这一概念来拆解流行音乐中的商业性质,将产品与产业链分解为结构较为完整的副文本、型文本、前文本、解释文本、链文本、先后文本等。营销亦是一种讲故事形态,因此,从伴随文本视角来剖析现代流行音乐产业营销何以运作,也许能提供一种更明晰的阐释网络。


流行音乐传播中逐渐存在伴随文本“过执”情形,形成一种“流行崇拜”,陆正兰学者颇具先见性地提出近年来火热的符号中介——歌星认同与粉丝经济。居伊·德波在《景观社会》中提到:“景观不是影响的聚积,而是以影像为中介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该书认为这种景观是歌星的身份、生活方式、态度展示与歌迷产生情感共鸣,由此形成象征趋同,并认为这是典型的修辞幻象引发的共同情感过程。“修辞幻象”是一个极为形象的解释,粉丝经济能够长足发展,其背后一定符合较为科学的发展规律,那么在整体发展中粉丝群体理性会逐渐回归,近两年已初见苗头。讨论“个体极端不理性”将逐渐不符合流动的时代语境,而聚焦“粉丝群体理性回归”,这意味着对歌星审视更为严格,歌星背后的团队打造的修辞幻象必须更加精致,并且幻象的时态不再拘泥于舞台上的短时曝光,更需要长时间甚至是全天候的演示,并且粉丝经济中商业团队对粉丝群体的主动接触,也意味着“互演示”的色彩愈加浓烈。粉丝经济不只是粉丝群体的单机游戏,产业逻辑的考察更应该加入该议题的讨论,在此背景下,当代的伴随文本和修辞幻象还值得进一步挖掘。


流行音乐如今需要面临市场的选择,音乐公司生产音乐产品不能完全决定听众的偏好,这种双向关系谁更占据主导权有待商榷,但首先不能把听众悲观地当作“屈从于命运和现存社会既定秩序”的单面人,在“能动观众”章节里,作者对比了法兰克福学派“艺术与大众文化不相容”与伯明翰学派“大众文化中有反抗的因素”之观点,认为歌众的意义实践具备演唱的操演性,文化意义的最后实现主要是由歌众的声音主体来实现,这对前文的逻辑基点进行了很好的呼应。



符用学:音乐的社会使用研究


本书的下篇从双重分节这一符号学基本原理切入,正如艾柯所言:任何符号学课题是对世界进行切分的历史和社会的结果。而音乐符号分节具备指示性,将对象放置在了特定的社会文化关系与秩序之中:一方面,对象因为音乐符号分节进入各种社会意义域受其影响;一方面,对象在意义域中具备能动性,能通过音乐符号分节来指导社会如何选择、调节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处理文化秩序。因此,从双重分节开始论述,为后文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在该书的中篇里讨论“流行音乐之广泛传播”时,陆正兰学者就使用了“时尚”一词和“流行”的概念进行了隐晦的对比,而该篇进入社会使用,即进入音乐消费的讨论,则点明了“时尚”与“流传”的区别,此举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时尚一词在通俗使用中有着对品味的隐喻,而该章节中作者亦认为时尚本身是消费主义,是一种以格调、地位等文化符号意义来制造商品附加值的策略,并非真正的产品品格,因此,音乐时尚是音乐消费者的一种消费需求,同时基于前文对音乐消费者的能动性的论述,很好地反驳了音乐工业对于音乐消费者纯然的审美操纵,“时尚”仅仅是“流传”大循环中的一个的非决定性因素,歌众的主体诉求是超越时尚的“分化同化”悖论的。


然而即便如此,为何还有越来越多的歌众引发“批判滥俗”的声浪?换句话说,为何仍然有被评价“滥俗”的流行音乐不断生产且广为流传?对于流行音乐而言,何为美,如何才能拥有美的产品品格?是否要在传统雅俗框架之下讨论?这些重要美学问题也是该书给读者带来的启迪。


该篇还有个极为有趣的问题被陆正兰学者提出,即“音乐的空间化使用”。歌众的主体诉求除了情感等诉求之外,放到较为宏观的产业视角,在当代艺术产业还导致了各种功能化的空间场域区分,此时用符用学框架来论证不同场域中的音乐符号的功能使用极为恰切。并且流行音乐的空间美学构建较为特殊,可能要将莫里斯的三分法转化为一个“符用-符义-符形”的序列进行思考,因为空间消费的功能很大程度来源于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再进行意义赋予从而去设计具体的空间中的声学符号。从音乐空间性讨论引出对于流行音乐异质编码——跨媒介挪用、流行音乐文化符号域的时代扩展等后续议题的讨论,该书的逻辑结构极为严密。



4 结语


流行音乐是提升中国文化凝聚力的重要力量。中国音乐语言中的声律、调性、意趣如何发扬光大,西方现代流行乐为何在当代中国能有强大的影响力,都需要系统性的理论解答,由此才能给到现代中国音乐产业较为清晰的建设指导,而该书就是这样一本具备指导意义的理论瑰宝。


该书通过对流行音乐传播进行符号学考察,也向当代艺术产业提出重要的问题。早在《诗经》中的“国风”便提出了风格之问,而经过漫长的时间,流行音乐的“中国风格”这一文化符号与中国听众审美又该如何构建也亟需得到回应。


2014年陆正兰学者于剑桥大学音乐系做访问学者时,发现流行音乐研究在剑桥社会系与传播系极为活跃,而中国的学院派音乐学研究、社会学、传播学却鲜少有人亲近流行音乐。然而对于中国与中国国民来说,流行音乐却不是可有可无的,正如陆正兰学者在该书后记中想强调的——几乎每个人都由流行音乐伴随长大,同时流行音乐之于社会文化有着不可或缺的符号意义。因此该书对音乐符号学和音乐传播学的关照,对于中国音乐研究、文化研究有着极高的理论价值。

本文原载于符号学论坛



编辑︱易书棋

视觉 | 欧阳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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