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籍 简 介
作者:亚当·沙夫
译者:罗兰和周易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1979
ISBN:2017-214
亚当·沙夫(Adam Schaf,1913-2006),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杰出旗手与波兰学术界的哲学、逻辑学巨擘,他的学术生涯聚焦于语言哲学、符号学以及政治经济学的探索。傅其林高度评价沙夫,称其是“东欧新马克思主义中最早也是最有成效地开掘语言学、符号学的思想家。”《语义学引论》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体现了他对于马克思主义符号观的理解和发展。
感谢这本书的中文译者。罗兰和周易二人依据1962年的英译本,于1979年出版了中译本。当然,一些术语的翻译土壤已与现今不同。如译者为了区分“sign”和“symbol”,将前者译为“指号”,后者译为“符号”。于是在这本书中,“符号”成了指号的一个子类,这就容易造成后学者的误解。当然,瑕不掩瑜,此书是沙夫基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对符号学的批评实践,可谓是马克思主义符号学的必读书目之一;其对当今文化传播符号学研究亦有重大启示。
1 一种另辟蹊径的语义学
沙夫的语义学,如他自己所言,是“语言学的语义学”。他如此划定语言学的语义学的研究对象:“语词的意义、语词的意义的变化、和语词意义的变化的原因。”这就与以罗素(Russell)、卡尔纳普(Paul Rudolf Carnap)为代表的“逻辑学的语义学”有所区分。
逻辑学与符号学的关系紧密,毋宁说逻辑语义学本就是符号学的主要研究领域。皮尔斯(C. S. Peirce)的符号学就是逻辑学(尽管皮尔斯不是一开始就将二者划上等号),他的符号类型学建立的依据即是符号与对象的关系,所谓像似符、指示符、规约符。现代符号学创始人之一的莫里斯(Charles Morris)从卡尔纳普的逻辑句法学(logical syntax)汲取营养,构建了符号学三分体系中的符义学(semantics)。符义学关注的也是“符号和符号指谓(designata)之间的关系”。然而这些关注点却在沙夫的理论体系外。不过,虽然莫里斯提出的“描述符号学”(descriptive semiotic)实际上也包含沙夫“语言学的语义学”所研究的意义变化及其原因(这一点将在后文详述),但至少可以看出他们研究重心的不同。
由上,可以认为沙夫的语义学确实是另辟蹊径的。这种路径当然具有思想史背景:逻辑语言学在当时已经在制造深奥晦涩的理论迷宫;而马克思主义适逢其时。
2 交往符号学与符用学的关联:对沙夫交往思想的尝试扩展
“交往”的重要性在沙夫的符号类型学中就有所体现。他将指号系统分为自然指号和人工的(或严格的)指号,而严格指号又进一步分为语词指号和其他。这种看似“一刀切”的分法是因为沙夫认为符号的性质和种类研究的基础是交际过程,如他所言:“因为有声语言和语词指号在人类思维和交际的过程中具有特殊的作用,这些指号在指号的等级中就占有特殊的,最高的地位。”
“交往”的核心价值也体现在意义问题中。沙夫谈到了奥格登(C.K. Ogden)和瑞恰慈(I. A. Richards)在《意义的意义》中对“意义”下的二十三条定义。他认为,这种多维度、尽可能穷尽的定义方式恰恰是考虑到了符号的交际过程,也就是说:“意义的来源是和人的社会实践的活动相联系的。”交往的本质,恰是通过符号这一中介传递思想、情感及其他内心世界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本身,便是符号情境(sign-situation)生成的温床:
当我说话、写字、装置路标或操纵十字路口的交通灯、画地图或图表、把“有毒”标签贴到瓶子上、在制服上缝上肩章、举起信号旗等等,在每一种情形下我都是在应用某些符号来达到交际的目的(即便心灵的独白,就我所知,也是一种在伪装形式下的对话),而且在每一种情形下,我都是产生一种指号情境。
一言蔽之,对沙夫而言,符号实现交际功能是符号得以成为符号的前提;那么不难发现,这种交际功能与莫里斯在符号学三分体系中定义的符用学所考察的内容相映成趣:符用学研究符号与接收者的关系,即研究接收者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接受,何种意义才会发生。
赵毅衡对“符用论”做进一步解释:“接收者对符号的意义理解,并不是依据对符号意义来源的了解,而是社会性使用形成的意义连接。”后半句很好理解,与沙夫一样提倡了符号学的实践性;但前半句容易让人产生误会:这是否是在说符号最初的意义不再重要?是否是忽略了作为发出者的人,从而有悖于沙夫“人与人”的交往?显然不是,这只是在一种“解释符号学”的主张下,认为意义的理解直接依赖接收者而非发送者——接收者依赖的是符用理据而非原初理据。但是,从原初理据到符用理据,本就是对意义的扩大或缩小过程。
由上,“符用论”本身就暗含了沙夫语言学的语义学的研究领域。如赵毅衡所说:“意义问题最可能的解决途径,必须到符用维度中找。”沙夫也说:“意义问题,是以指号情景为基础的。”可以认为,符用维度就等同于沙夫重视的符号情景。也因此,沙夫的交往符号学思想可以为“符用论”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帮助。
3 意义研究维度的丰富:从“对象”出发的符号学
前面提到了莫里斯的“描述符号学”,与之并列的亦有逻辑或纯符号学(logic or pure semiotic)和应用符号学(applied semiotic)——这同样是一个三分系统。纯符号学是谈论符号的语言,可以理解为理论符号学。应用符号学是利用关于符号的知识去达到各种目的。莫里斯的学生、前美国符号学学会会长西比奥克(Thomas A. Sebeok)的核符号学方案就是典型。而描述符号学的研究域则与沙夫的语义学有重合之处:研究实际的符号,比如具体符号的来源、含义、用途和效果等等,这也为纯符号学提供理论抽象的素材。
西比奥克借鉴了莫里斯的“对象语言”(object language)概念,把莫里斯提出的“描述符号学”称为“对象符号学”。沙夫的语义学亦从具体的符号对象出发,注重历史性和实践性,研究意义的来源与变化。这一研究进路至关重要,且正成为中国当代符号学探索的关键方向之一。近年来,四川大学符号学-传媒学研究所积极参与并承担了一系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诸如“‘巴蜀图语’符号谱系整理分析与数字人文传播研究”及“中华文化经典符号谱系整理与数字人文传播研究”等。这些项目均是从符号对象的角度完善符号谱系,梳理清晰的文化脉络,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与互鉴,进而丰富人类共有的文化遗产。毫无疑问,沙夫的语义学理论对当今文化传播符号学研究有重大启示。
4 结语
思想史有自己的生命。以后人的开阔批判前人的狭隘是一种剥离语境的愚蠢做法。译者在“译者的话”中就处理得很谨慎,严格按照沙夫本身的论述提出问题。二人举例道:由479页,480页的论述可以推导出(页码均是英文版,下同),语词的意义不同于概念。因为关系项(思想概念)必然不可能等于关系项组成的体系(意义)。意义体系包括概念关系,包括“物与物”的关系(能指和所指的关系)以及沙夫真正推崇的“人与人”的关系。举例而言,奢侈品logo的意义不是它背后的品牌(这只是概念),而是一种消费者、生产者等“人与人”的互相承认。但沙夫又在531页说“意义与概念在内容上是同一的”。因此译者认为在“意义和概念(思想)到底是否是同一的?”这一问题上沙夫的逻辑存在前后矛盾。
笔者认为,这确实是沙夫在论述中的不严密之处,但不影响他最终“意义等于概念”的观点的提出。沙夫说得很明确,概念和意义是同一个认知过程,只不过一个是“思想过程的观点”,一个是“语言过程的观点”。概念本身也是主客体之间的关联,和意义一样。
目前国内的部分文章对于沙夫局限性的批判是服务于“论述框架”的隔靴搔痒,笔者也就不再自不量力地妄言。毕竟——
理论是常读常新的,错误也是一种知识。
本文原载于《符号学论坛》
编辑︱易书棋
视觉 | 欧阳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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