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同时废止。笔者认为工程律师需要对其中的关键变化予以高度关注,以更好地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一、计价依据和方法的市场化变革
(一)政府定额和信息价作用弱化:
在以往的计价规范中,政府定额和信息价往往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而在 2024 版标准中,不再将其作为主要计价依据,而是增加了市场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数据库,以及投标人装备水平、管理水平、成本消耗等内容,综合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考虑要素。这意味着工程律师在处理工程造价纠纷时,不能再单纯依赖政府定额和信息价来判断报价的合理性,而需要更多地考虑市场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二)企业自主报价空间扩大:
新版标准要求发包人完整、准确描述拟建工程的各项特征、性能要求,以便承包人形成完整、合理的投标报价,同时允许承包人自主选用施工措施和组织方案。这给予了承包人更大的自主报价空间,但也可能导致报价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增加。工程律师需要协助当事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和成本因素,制定合理的报价策略,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报价的调整机制,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工程变更和市场波动。
二、风险分配的合理调整
(一)明确风险承担原则:
2024 版标准对发承包双方在计量计价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按照 “谁的责任、由谁承担”“谁风险可控、由谁承担” 等原则,对风险进行了合理的分配。例如,对于工程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如果是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变更,相应的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而对于承包人自身施工组织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风险,则应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律师在起草和审查合同时,应确保风险分配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在风险发生后出现责任推诿的情况。
(二)风险管控要求提高:
标准强调了发承包双方对风险的合理控制和管理责任。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应对措施等内容,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工程律师应帮助当事人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风险管控义务,如及时通知、协商解决等,以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全过程造价管控的强化
(一)招标投标阶段: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新版标准对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要求更加严格。招标人需要提供更详细、准确的工程信息,投标人则需要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更具针对性和合理性的投标报价。工程律师在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时,应协助当事人审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确保招标投标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出现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失衡。
(二)履约控制阶段:
标准强调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控制,要求发承包双方及时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和索赔等事项如实记录并履行书面手续,结算时如实办理。工程律师需要指导当事人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造价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和保存与造价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程变更指令、现场签证单、施工记录等,以便在结算时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造价,同时也为可能出现的造价纠纷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二)结算管理阶段:
新版标准对竣工结算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无争议的部分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办理结算并支付,有争议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工程律师在处理竣工结算纠纷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和计价标准,协助当事人进行结算审核和争议解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凸显
(一)合同条款的细化与完善:
由于计价依据和方法的变化以及风险分配的调整,2024 版标准对合同条款的要求更加细化和完善。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工程计价方式、风险分担、工程变更、价款调整、结算方式等关键内容,以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工程律师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帮助当事人起草和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计价标准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
(二)合同履行的监督与管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律师需要协助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例如,对于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工程律师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催告函,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发包人违约责任;对于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的情况,工程律师应协助发包人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要求承包人整改、暂停施工等,以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2024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改变对工程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程律师需要深入研究和理解这些关键变化,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 王树友/
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主任
青岛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院常务副院长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
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主任
青岛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主任
山东省优秀律师
青岛市优秀律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与房地产业协会调解员
2019年获ENR/建筑时报“中国最值得推荐60位工程专业律师”荣誉
2020年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调解员”
2021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仲裁员;
2021年被青岛市中级人法院评为优秀特邀调解员;
2023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山东省优秀调解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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