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F器械】开槽钳&椎体前部取骨钳

文摘   科学   2024-07-26 06:10   上海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ACAF手术操作中有一些操作有特殊工具的辅助,可更快更好的完成。


提拉节段需要切除椎体前部,如果骨质如果可以整块取下,可以用作椎间隙植骨或者开槽植骨的材料,我们为此设计了椎体开槽钳和椎体前部取骨钳。本文介绍其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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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F特殊截骨器械



在ACAF手术中,椎体两侧开槽和椎体前部切除是两个独特的截骨操作,如果没有专门的工具,可以采用磨钻和咬骨钳完成。


采用常规工具,完全手工的进行操作存在几个缺点:1、开槽位置需要经验判断;2、截骨产物是骨块或碎骨,再利用率不高;3、截骨深度量化存在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发明了ACAF开槽钳和椎体前部取骨钳两件手术器械。

 

 

椎体开槽钳(上图左)和椎体前部取骨钳(上图右)均为三关节咬骨钳结构。


椎体开槽钳的前端工作部为宽度为18mm的两个相互平行的刃口,两侧钳口放入椎间隙后可直接在椎体两侧开出宽度为18mm的纵行开槽(下图红框)。


椎体前部取骨钳为开槽钳再增加一个横向刃口,在使用椎体开槽钳进行开槽后,取骨钳两侧钳口放入椎间隙,可以整块取下椎体前部骨质(下图蓝框)。






取下的整块骨进行椎间隙回植


在完成椎间隙处理后,依次使用开槽钳和取骨钳处理椎体,将椎体前部骨质取下。



取下的整块骨质修整为合适的大小,植入退变严重、高度小于4mm的椎间隙,这种间隙由于高度过小缺乏合适的椎间融合器,如果强行塞入过大的融合器则易导致提拉时融合器与终板之间的摩擦和碰撞。



使用ACAF专用截骨钳后,具有以下优点:


1、开槽宽度限制为18mm,复合多数患者的解剖学参数,可以避免开槽过窄导致的残留骨化或者提拉失败;


2、使用取骨钳取下的自体骨为整块骨块,相比于碎骨提高了自体骨的利用效率;


3、自体整块骨相较Cage易于塑形,可适应各种大小的椎间隙。


4、提高手术操作效率;


5、减少高值耗材的使用,为患者降低医疗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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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ACAF
颈椎后纵韧带骨化椎体可控前移(ACAF)技术是由上海长征医院史建刚教授团队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临床新技术。ACAF技术打破了教科书中严重颈椎后纵韧带骨化症的前路手术禁忌,实现了一次性前路减压直接手术减压,且并发症概率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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