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纪 蒋子越||增进共同性:新时代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再思考

文摘   2024-09-18 20:42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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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西北民族研究》

2024年第3期(总第126期)


作者简介

陈纪,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蒋子越,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生。

基金项目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逻辑和实践路径研究”(编号:22&ZD212)的阶段性成果。

文章摘要

从互动关系上看,增进共同性理应是新时代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价值旨归,也是现阶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本文从增进共同性的角度重新审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主要意涵,则集中体现为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共同性不断强化的动态走向。在现实生活中,各民族平等地位、共同目标、群际合作、制度支持,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重要条件。进入新时代,多方主体应当以增进各民族共同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层面采用针对性实践方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文章的研究可以为现阶段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有益启示。

关键词

增进共同性;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工作

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进程,必然是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必然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过程。”这一重要论断强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推动各民族共同实现经济社会文化高质量发展及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对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意义重大。反过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过程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过程,必将进一步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两者统一于各民族共同性不断增进之中。在现实生活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既是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路径。近些年来,大规模人口流动改变了各民族原有的居住格局,各民族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产生了复杂多样的互动关系。同时,由于受区域间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影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和深度尚有待进一步拓展。本质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是要不断增进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共同性。从增进共同性角度阐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主要意涵及探讨其得以产生的条件和实践方案,对形成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民族关系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主要意涵

目前,学术界关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研究涉及民族学、历史学、人口学、社会学、传播学、哲学等诸多学科。有研究者从现代性角度、民族互嵌角度等,诠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基本意涵和内在逻辑。还有研究者基于田野调查方法,阐述边境牧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地方实践与实现路径,立足于内容丰富的史料阐释中国历史上某个时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演进逻辑,以及从案例研究方面探讨人口流动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内在联系等。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当前学术界关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含义主要有四种代表性观点,本文将它们分别称为“族际一体论”“形式、内容、本质论”“结构嵌入论”“递进关系论”。

“族际一体论”是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把有利于民族平等团结进步、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作为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之后形成的,主要含义源于所谓的“第二代民族政策”,其指导思想是效仿美国大熔炉模式。该观点倡导“不断淡化公民的族群意识和56个民族的观念,不断强化中华民族的身份意识和身份认同,切实推进中华民族一体化”。该观点认为,政治层面各民族应坚持平等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社会层面应推进各民族公民混居杂居,文化层面应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对各民族进行文化改造及强制推行普通话等。从本质上看,此种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内涵的界定是在政策层面强制促进各民族交融一体和繁荣一体,这显然是错误的。

“形式、内容、本质论”认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者是形式、内容和本质的关系,即“民族交往是民族关系的具体形式;民族交流是民族关系的具体内容;民族交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交往交流的本质要求”。该观点认为:民族交往是民族生存和生产的基本方式,是指各民族互动往来及族际关系的初步形成,前者更多属于经济范畴,后者则更多属于社会范畴;民族交流是指各民族更进一步的交往,意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产生的各种交流;民族交融是各民族经过长期的交往交流形成的一种稳定状态和过程。但是,这种界定对民族交往、民族交流的区别及各自所属范畴,尤其是对民族交融的本质意涵,并未给予明确的厘定。

“结构嵌入论”认为:交往就是促进族际接触、族际互动;交流就是增进族际理解,消除族际偏见;交融就是化解族际矛盾,实现民族团结。该观点还认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可拆分成民族交往、民族交流、民族交融,分别指族际交往、文化交流、结构交融。该观点尤其指出民族交融是一种结构交融,强调不同民族个体、群体在社会结构层面的相互渗入和彼此关联。这种界定未明确民族交往实质性内容的指向,赋予民族交流的文化意涵、民族交融的结构含义,更多强调的是社会结构嵌入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价值取向。但是,此种界定对民族交往的指向模糊,民族交流是否具有政治、经济、社会意涵,以及民族交融是否仅是结构性交融等,并未予以详细的阐明。 

“递进关系论”认为,“交往是交流和交融的前提”,“交融是交往交流落实到文化层面的成果,是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该观点主张民族交往、民族交流、民族交融应该是一种递进关系,即:民族交往是民族交流、民族交融的前提,民族交流是民族交往的结果,民族交融是民族交流的升华和发展。并且,该观点认为民族交往属于各民族社会层面的交往,民族交流属于各民族文化层面的交流,而民族交融则是各民族在文化层面上相互理解、彼此尊重、包容开放的状态。但是,这种界定同样未能对民族交往、民族交流、民族交融涉及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范畴予以周全考虑。 

概而言之,上述四种观点或是对民族交往、民族交流、民族交融涉及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范畴涵盖过于单一或不全面,或是对三者含义界定的具体指向不够明确。就是说,这些界定无法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层面系统地认识和把握民族交往、民族交流、民族交融的主要意涵,尤其是难以厘清民族交融与民族融合、民族同化的本质区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进入新时代,增进共同性理应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价值旨归,也是现阶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据此,从增进共同性的角度重新厘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含义,目的是对之达至精确理解并由此展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民族交往是指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基于互利互惠的主观意愿而产生的非常态化的、浅层次的互动行为。其核心要义在于它是各民族在地理空间隔离消解之后形成的一种相互接触行为,这种接触性互动完全出自群体或个体的主观意愿,而互利互惠则是其得以产生的主要动因。并且,民族交往主要发生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特定的群体或个体之间,是一种非常态化的或临时性的互动行为,不具有相对稳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意义。其主要表现为在政治生活中各民族针对各自的利益诉求产生的临时性接触和互动,在经济生活中各民族之间简单的物质交换、礼物馈赠,在文化生活中各民族相互接触后形成的一种浅层认知,以及在社会生活中各民族相互帮助、服务互惠等。也就是说,民族交往是各民族特定群体或个体之间形成的以互利互惠为互动意义的一种浅层次的民族关系。

民族交流是指各民族群体之间借助于相对固定的媒介载体,持续发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互动实践行为,在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中形成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深层次的民族关系。其核心要义在于因这种持续发生的互动实践行为而推动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这既是民族交流产生的主要动因,也是民族交流带来的具有积极意义的结果。并且,民族交流主要发生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各民族群体之间,具有相对固定的互动媒介和载体,在各民族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促成各民族相互理解、尊重差异、彼此包容等。其主要表现为各民族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事项产生的各种互动实践行为,目的是不断提升生活品质和实现美好生活。也就是说,民族交流是各民族群体之间形成的以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为互动意义的一种深层次的民族关系。

民族交融是指在民族交往交流的基础上,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共同性不断增进的过程和结果。其核心要义在于它意味着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共同性不断增进,但同时并不否定各民族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尤其是承认各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并且,对业已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某种共同性而言,可以说民族交融是一种结果。其主要表现为各民族产生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树立正确“五观”,增进“五个认同”等政治生活共同性;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富裕等经济生活共同性;自觉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共享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现代文明有益成果、各民族共有文化等文化生活共同性;形成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及民生普惠等社会生活共同性。也就是说,民族交融是各民族群体形成的以增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共同性为互动意义的最高层次的民族关系。 

从三者的关系看,民族交往是民族交融的前提条件,民族交流是促进民族交融的关键路径,而民族交融是由此产生的过程和结果。虽然民族交往、民族交流、民族交融都承认各民族差异性客观存在,但是这三者之间的递进关系表明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共同性的不断增进。比较而言,民族交融与民族融合、民族同化存在本质区别,它承认各民族的差异性,同时也意味着各民族共同性的不断增进。由此可见,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本文从增进共同性的角度重新审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主要意涵,则集中体现为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共同性不断强化的动态走向。


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四个条件

对各民族而言,族际接触应包括积极接触和消极接触,其本身并非消解群体间矛盾或冲突的唯一途径。进而言之,探寻各民族积极接触的条件不能仅关注族际接触行为本身,还应当关注这种接触之外的其他重要条件。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GordonAllport)指出,只有在四个最优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能确保群际接触产生积极效果,这四个最优条件即平等地位、共同目标、群际合作、制度支持。结合文献研究和实地观察,我们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各民族平等地位、共同目标、群际合作、制度支持等,同样为促进我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重要条件。


(一)平等地位:必要条件

各民族平等地位为促进彼此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必要条件。平等地位能够促进群际关系良性发展且与群际关系质量呈正相关,也可能使国家“实现高层次的团结”。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国始终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并以之妥善地处理民族关系问题。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这不仅意味着各民族在法律意义上能够平等地享有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权利,而且在实践层面上也能够为其共同参与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事务提供法律依据。正是在此过程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真正实践拥有了必要条件,进而保障了各民族共同性的不断增进。从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平等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到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次把“平等、团结、互助”作为我国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再到2005年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表述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这些不仅明确了各民族的平等关系,而且也强调各民族彼此为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在宪法和党规层面把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确定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在理念和实践层面上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了必要条件,为不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2019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在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条件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要理念和实践要求同样能够促进现实生活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且各民族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过程,也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更是各民族共同性不断增进的过程。


(二)共同目标:基础条件

各民族共同目标为促进彼此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基础条件。设定各群体的上位共同目标或引入共同命运,能够促进群体间积极接触和互动并由此显著增强各群体对共同体的一体感。当前,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已成为我国各民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的主要目标。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这一奋斗目标成为各民族强大的精神动力,使其共同推动我国经济、文化、社会高质量发展及共同参与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在此过程中必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各民族群众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及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共同目标的过程,同样也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更是不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的过程。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也是区别于西方现代化的显著标志。”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要特征之一,这一共同目标既需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才能最终实现,同时也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基础条件。就此而言,这种共同目标本质上就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也是各民族共同性的一种集中体现。确定共同目标是减少群际敌视行为的有效方式,能够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基础条件,且让各民族共同性不断增进成为一种现实可能。由此可见,在党和国家层面确定并实施这些共同目标,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基础条件,而正是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目标上的共同性,且不断增进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共同性。


(三)群际合作:实践条件

各民族群际合作为促进彼此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实践条件。这意味着各民族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应积极合作,在族际实践层面提供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条件。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地区与全国一样,都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搞好和周边地区的互联互通,通过市场机制与沿海地区连接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无论是区域间交通、贸易、信息、市场等方面的互联互通,还是区域间各自区位、资源、产业及生产要素等方面的优势互补,都将促成区域间的群际合作,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实践条件。并且,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强和深化的过程中实现合作共赢和共同发展,可以促成各民族共同性的不断增进。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展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是党中央着眼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作出的重大决策。”当前,大力实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同样能够增强区域间的族际合作,为不同区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实践条件,让共同富裕这一各民族共同性得以增进。进一步讲,当前民族地区立足于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与其他地区尤其与国内发达地区已加强了密切合作,这集中体现在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诸多方面。同时,在一定地域内各民族项目共建、产业联合、资源互补、人才交流、劳务对接等各类合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且各民族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合作领域、合作机制、合作方式等得到拓展和强化。这些方面的族际合作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仅提供了实践条件,而且也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场域,在此过程中势必能不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也就是说,各民族相互合作的实践过程既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过程,也是不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的实践过程。


(四)制度支持:保障条件

外部制度支持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保障条件。通常而言,外部制度支持尤其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和实施的制度支持,可以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必要的外部保障。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制度层面为新时代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根本政治保障。2020年2月,国家民委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门发起的“兴边富民行动”边境建设工程正式启动。这一制度规定以外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的嵌入为手段,有效带动和推进当地经济社会文化高质量发展,为边境地区内部及其与其他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持,且在此过程中不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激发了各民族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及由此增进各民族共同性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持。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实际,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这种依据具体问题和具体情况而实施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在实践层面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制度支持,在此过程中就是要缩小不同地区及不同民族经济的差异性和不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此外,一定区域内习俗、礼仪、仪式、信仰、权威等非正式制度,是被当地各民族普遍认可和接受的行为规范,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保障条件。这些制度在保障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得以产生的同时,也能够实现和维护各民族共同利益。


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方案

现阶段,增进各民族共同性既是改进民族工作的方向,也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关键目标。随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逐步扩展和深化,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共同性不断增进,由此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增进各民族共同性为目标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本质上就是要促成各民族共建共享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成果,逐渐凝结成一种利益紧密相关的共同体。进入新时代,多方主体应当以增进各民族共同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层面采用针对性实践方案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一)政治层面:维护各民族合法权利和共同参与民族事务治理

当前,在政治层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是要采用针对性实践方案,让各民族政治生活共同性不断增进,即让各民族逐步形成和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树立正确“五观”和增进“五个认同”等,在政治生活方面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文献研究和经验观察,采用维护各民族合法权利和共同参与民族事务治理的实践方案,能够为促进各民族政治交往交流交融提供重要的政治生活场域,由此不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事实上,这些实践方案的实施过程也是各民族政治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过程,从而增进各民族政治生活的共同性。

以维护各民族合法权利促进各民族政治交往交流交融,在增强各民族当家作主意识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现阶段,必须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下推进民主协商制度建设,真正实现全过程民主,并采取拓宽权利诉求渠道、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等具体手段维护各民族合法权利,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重要的政治生活场域。例如,在民主选举方面,应创新基层各民族人大代表的选举形式,提升各民族人大代表的代表性,让各种提案准确及时地反映各民族切身利益;在民主决策方面,应广泛听取各民族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集思广益和科学决策;在民主监督方面,要完善基层党务公开制度,推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和透明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这些维护各民族权利的过程不仅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政治生活场域,事实上也是各民族政治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过程,在增强各民族当家作主意识中增进各民族政治生活的共同性。

以共同参与民族事务治理促进各民族政治交往交流交融,在达成各民族政治共识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民族地区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统工程的 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在现实生活中,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定区域内各民族公共事务数量显著增加且变得多样复杂,对这些事务的治理仅依靠地方政府往往是难以完成的。更重要的是,各民族共同参与民族事务治理不仅能够提升当地重大事务治理效能,还能够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重要的政治生活场域。有研究者认为,增进彼此信任是促成各民族在公共事务治理上协同合作的关键所在。反过来看,以共同参与民族事务治理促进各民族在政治生活中的交往交流交融,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成各民族达成政治共识,产生并强化共同的政治意识,从而增进各民族政治生活的共同性。


(二)经济层面:统筹生产要素配置和发展特色产业

当前,在经济层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是要采用针对性实践方案,让各民族经济生活共同性不断增进,即让各民族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共同繁荣发展、走向共同富裕等,在经济生活方面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文献研究和经验观察,采用统筹生产要素配置和发展特色产业的实践方案,能够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重要的经济生活场域,由此不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事实上,这些实践方案的实施过程也是各民族经济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过程,从而增进各民族经济生活的共同性。

以统筹生产要素配置促进各民族经济交往交流交融,在实现各民族利益共享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一个民族也不能少。”依据马克思主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各民族各自拥有的生产要素不同而导致各民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各民族经济交往交流交融。总体上看,民族企业及其所在地主要拥有原材料、设备、半成品、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而较为缺乏那些经济收益较高的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当前,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多方主体应统筹一定区域内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打通各民族之间生产要素流通市场,尤其要将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配置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倾斜等,这些具体的实践方案能够为促进各民族经济交往交流交融提供重要的经济生活场域。并且,以统筹生产要素促进各民族经济交往交流交融,能够让各民族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在实现各民族利益共享中增进各民族经济生活的共同性。

以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各民族经济交往交流交融,在提高各民族经济收入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如前所述,民族地区拥有独特的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当前应充分利用这些独特优势加快当地产业的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走特色产业发展之路。民族地区发展自身特色产业,能够为促进区域内各民族经济交往交流交融提供经济生活场域。有研究者认为,边疆民族地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是国家的既定政策要求。统一大市场建设可以使各区域人群的交往交流交融越发频繁,使各区域、各民族日益融合。当前,民族地区应以发展自身特色产业为切入点,大力加强区域之间、民族之间的产业联动共建、项目投资合作、产业发展链延伸,逐步形成各民族经济发展的综合体和统一体。就是说,要以发展自身特色产业为突破口打造各民族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模式,这一方案的实施过程本身,也是各民族经济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过程,在提高各民族经济收入中增进各民族经济生活的共同性。


(三)文化层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当前,在文化层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是要采用针对性实践方案,让各民族文化生活共同性不断增进,即让各民族自觉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共享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现代文化有益成果、各民族共有文化等,在文化生活方面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文献研究和经验观察,采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实践方案,能够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重要的文化生活场域,由此不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事实上,这些实践方案的实施过程也是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过程,从而增进各民族文化生活的共同性。

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在提振各民族文化自信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当前,不仅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应当弘扬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及现代文明有益成果等。对此,地方政府宣传部门、教育部门、统战部门、民族工作部门等多方主体,应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方式,创造传播条件,丰富传播内容,拓宽传播渠道等,让各民族深入认知和高度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及各种网络平台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历史博物馆、革命烈士馆、城市展览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等为载体,让各民族切身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等。这些实践方案能够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重要的文化生活场域。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认同的作用,使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归属感进一步提升。就是说,采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践方案促进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能够提振各民族的文化自信及增强其文化认同,从而增进各民族文化生活的共同性。

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在助推各民族和谐相处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公共文化空间可以被看作包含人、公共空间和文化活动三个构成要素,体现一定的时空结构与文化关系,集中展示某种文化传统及文化模式的场域。在此意义上,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一种公共文化空间,是由中华文化进一步凝练升华而成的。这种共有精神家园是在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的基础上,以中华文化为内核,借助共建共治等手段而形成的各民族共享的公共文化空间。当前,在一定区域内包括各民族在内的多方主体,应搜集、发掘、整合当地共有文化资源及吸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些实践方案能够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文化生活场域。各民族共有文化作为民族文化符号政治性的一种集中体现,有助于促进当地各民族群体关系良性发展和维护彼此的和谐共处。当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过程也是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过程,在促进各民族和谐共处中增进各民族文化生活的共同性。


(四)社会层面:推动各民族全方位互嵌和保障民生高质量发展

当前,在社会层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是要采用针对性实践方案,让各民族社会生活共同性不断增进,即让各民族实现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及民生普惠等,在社会生活方面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文献研究和经验观察,采用推动各民族全方位互嵌和保障民生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方案,能够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重要的社会生活场域,由此不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事实上,这些实践方案的实施过程也是各民族社会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过程,从而增进各民族社会生活的共同性。

以推动各民族全方位互嵌促进各民族社会交往交流交融,在推进族际社会一体化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的,“空间关系是社会关系的载体,优化空间关系可以调整社会关系……个体及群体的空间邻近度是培养和形成群体社会关系的基本条件”,社会空间的整合能够消减群体间的区隔与距离,实现社会一体化。无论是各民族空间互嵌还是各民族经济、文化、社会、心理互嵌,都需要采用文化要素整合、发展资源整合、社会结构整合等实践方案,促使各民族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一体化的生产生活体系。同时,应借助各类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的支持,逐步实现各民族空间、经济、文化、社会的相互嵌入。通过民族互嵌整合族际社会,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打牢一个“跨体系”的社会基础。采用各种实践方案形成的各民族全方位互嵌,将拉近各民族之间的空间距离、经济距离、文化距离、社会距离、心理距离。就此而言,推动各民族全方位互嵌这一实践方案,能够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重要的社会生活场域。多民族主体之间“由于嵌入的过程会受到彼此各方面的影响,以期通过某种复杂的方式完成嵌入,结成新的共同体”。当前,推动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过程也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过程,在推进族际社会一体化中增进各民族社会生活的共同性。

以保障民生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民族社会交往交流交融,在提升各民族获得感中增进各民族共同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质和核心在于共享,要创设公平正义的社会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好各族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实现“共享”。现阶段,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多方主体,应采用各种针对性实践方案,逐步实现各民族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且大力保障其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对各民族而言,当地民生发展状况与其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直接关系到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而言之,保障各民族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就是要让各民族都能共同享有当地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所以,保障民生高质量发展这一实践方案,能够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重要的社会生活场域。并且,保障民生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也是各民族社会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过程,在提升各民族获得感中增进各民族社会生活的共同性。


四、结 语

通常而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双向作用的过程。从增进各民族共同性的角度重新厘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主要意涵,可以赋予民族交往、民族交流、民族交融以实体意义。各民族共同性不断增进是当前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动态走向,也是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各民族平等地位、共同目标、群际合作、制度支持,分别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必要条件、基础条件、实践条件、保障条件。采用针对性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层面的实践方案,能够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各种生活场域,且这些方案的实施过程也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过程。本文的研究可以为现阶段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有益启示。

从增进各民族共同性的视角探讨如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了重要方向。在现实生活中,一定地域内实现各民族地位平等,达到共同目标,加强群际合作,加大制度支持等,为促进当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重要条件。这些既需要地方党委及政府相关部门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和通力合作,同时也对当前如何加强和改进当地民族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且,如上所述,采用维护各民族合法权利和各民族共同参与民族事务治理、统筹生产要素配置和发展自身特色产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全方位互嵌和保障民生高质量发展的诸多实践方案,能够分别为促进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交往交流交融提供重要的实践场域,这同样要求当前多方主体应以此为重要参照,不断加强和改进当地的民族工作。

另一方面,从增进各民族共同性的视角阐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主要意涵,为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借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把是否有利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考虑。”从增进各民族共同性的角度看,从民族交往到民族交流再到民族交融,就是要让各民族增进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等政治生活共同性,增进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繁荣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等经济生活共同性,增进共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现代文明有益成果等文化生活共同性,增进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及民生普惠等社会生活共同性等。实质上,增进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共同性,本身就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应有之义。所以,当前多方主体增进各民族这些方面共同性的具体措施办法,能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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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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