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村文物活化利用已出现多种模式
目前,我国出现了多种不同类型的乡村文物活化利用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其一,乡村博物馆模式。该模式将文物建筑转化为博物馆,作为乡村文化传承和展示的载体。比如浙江省萧山区创建了27 家省市级乡村博物馆,同时修缮了一批以名人故居、历史遗迹为代表的文物建筑;陕西省建设了凤堰古梯田移民生态博物馆,将农家乐和一些旅游活动引入其中,探索文物活化利用与乡村振兴的结合。
其二,文化体验空间模式。该模式将村落空间和部分建筑转化为文化传承、展示和体验空间,如福建省漳州市的田中赋土楼群项目,用现代建筑与历史建筑共生的方式推动了文化空间建设。
其三,遗址公园模式。该模式将遗址转化为公园,作为遗产要素的保护空间载体,比如以稻作文化为主的良渚遗址,建立良渚博物馆与良渚遗址公园。当地村民在公园内承包土地,促进了遗址的保护与利用,也为村民提供了经济来源,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的和谐共生。
其四,遗产餐饮和住宿模式。该模式将有形的建筑文物与无形的文化遗产相结合,充分利用乡村建筑、乡村遗产空间等作为接待游客的餐饮和住宿设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的同时充分活化利用遗产。该模式已经成为保护和利用传统村落及古民居等闲置遗产资源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已建成多个乡村遗产酒店,如江西水岸边民宿、广西阳朔秘密花园、安徽猪栏酒吧乡村客栈、福建青普文化行馆·南靖土楼等。
其五,农业文化遗产公园模式。这是一种以农业文化遗产为基础,融自然与文化和农业生产于一体的田园景观型主题公园。在浙江青田,依托世界首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正在建设以稻鱼共生系统为核心的农业文化遗产公园,包含了青田稻鱼共生系统博物馆及其他小型专题性乡村博物馆,设计了农耕文化小品和旅游线路、旅游活动,举办了开耕节、丰收节、鱼灯舞等节庆活动和文化活动。在内蒙古敖汉旗,基于兴隆沟兴隆洼遗址建设了内蒙古史前文化博物馆和世界旱作农业系统公园及敖汉小米博物馆,举办了兴隆洼文化节、农民丰收节等活动。
二、乡村文物活化利用存在的一些问题
其一,因为价值认识不足而出现过度保护或过度利用现象。有的乡村文物因为过分强调历史文物的原貌维持,仅仅局限于博物馆、展览馆等静态展示形式,未能实现文物的实质性活化。有的则相反,过度的商业化和舞台化,将乡村文物及其相关活动转化为缺乏真实性的表演,使得文物的本质存在边缘化风险。还有的则盲目依赖旅游开发而忽视了文物的历史内涵和长期保护,比如有些村落将传统建筑重新装修成风貌不协调的营业场所,使得传统村落失去了其原有的文化内涵。
其二,因为过分关注短期利益而忽视长期的可持续发展。乡村文物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和功能呈现多样化趋势,但一些地方政府或开发者重短期利益而忽视长期的文物保护战略规划,导致对乡村生态系统、社会文化系统和生产系统的破坏,乡村及其涉及的文物在未得到有效防护的情况下,暴露于人与自然的双重风险之中,导致乡村文物活化利用效果较差,可持续性降低,甚至出现“物质性衰败”与“建设性破坏”的现象。
其三,因为过分关注物质要素而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乡村文物是乡村历史、文化和生活的承载体,是连接历史与未来、文物本体与社会感知的桥梁。人的参与不仅使静态的传统村落转化为文化生产空间,使活态的农业文化遗产系统成为可持续农业的策源地,还可以将这些乡村文物转化为教育资源而使大众获益。但一些地方在进行文物活化利用时,只关注物质层面,而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导致文物“保而不活”,乡村居民的认同感较低,政府、企业、村民等各方主体参与度不高,不仅影响了文物的活化效果,也削弱了文物在乡村社会发展中的实际作用。
三、乡村文物活化利用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其一,强化乡村文物活化利用的政策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强化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均明确指出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要“全面加强考古工作”“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保护修复”“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到2025年,文物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实现跃升”。这些都为乡村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其二,坚守乡村文物活化利用的基本原则。第一是保护第一原则,即任何活化利用活动都必须以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为前提,坚持保护为主,保护文物的真实性和核心价值。第二是以人为本原则,即在活化利用中,应强调以人的需求和发展为中心,以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乡村文化传承和社区发展为目标,使乡村文物成为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基础。第三是多元发展原则,即通过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多样化的利用方式,充分挖掘和利用文物的多重价值,增强文物的活力和影响力。第四是可持续性原则,即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将文物活化利用融入乡村全面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重大战略之中,通过保护和利用乡村文物,推动乡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承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其三,探索乡村文物活化利用的有效途径。第一是加强乡村文物活化利用的科技支撑能力。重点开展乡村文物活化利用的理论和方法的系统性研究、乡村文物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研究、乡村文物活化利用模式凝练与可推广性研究、乡村居民能力提升和社会公众参与意愿研究、数智技术在乡村文物活化利用中的利用研究等。第二是构建乡村文物多元价值实现机制。将乡村文物的多重价值融入乡村教育,激发乡村居民、社会大众尤其是本地青少年对乡村文化的兴趣、热爱和自豪感,通过价值共创形成乡村发展的新动力。利用网络直播、数字藏品、数字博物馆、动漫及游戏等新形式,将乡村文物转化为可共享、可再生的具有消费潜力的数字资源。开发以乡村文物为主题的文旅产品,如特色旅游路线、文化节庆活动,增加乡村文物的吸引力。第三是构建乡村文物活化利用的多方参与机制。鼓励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鼓励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文物信息的采集与保护,参与乡村志愿者项目、文化体验活动以及相关的文旅项目,让社区居民在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社区文化自觉性,促进乡村文物的有效保护和乡村文化的活态传承。鼓励社会公众的参与,形成城乡融合、利益共享的乡村文物活化利用新格局。积极融入相关国际网络,比如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联合国旅游组织的最佳旅游乡村项目等,借鉴国际经验,宣介中国成果,实现乡村文物的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引用本文
闵庆文,孙业红,张秀侠. 对乡村文物活化利用的几点思考[J]. 旅游学刊, 2025, 39(1):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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