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刊》| 马悦柔等:旅游发展初级阶段乡村非正规就业的形成逻辑 ——以元阳哈尼梯田为例

文摘   旅游   2024-12-28 08:01   北京  

旅游发展初级阶段乡村非正规就业的形成逻辑 

——以元阳哈尼梯田为例

马悦柔,保继刚

(1.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广州 珠海 519082;2.中山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275

[摘 要]乡村振兴背景下,旅游发展增加本地就业机会已成为共识。乡村旅游就业多为非正规、非标准形式,但这一现象尚未得到充分探讨。文章以处在旅游发展初级阶段的元阳哈尼梯田为例,基于非参与观察、半结构访谈、文本分析等质性研究方法,借助文化理性理论,探讨乡村旅游正规部门中非正规就业的外在表象与内在逻辑。研究发现:1)这一现象的突出特征是雇佣双方共同塑造的灵活性。在旅游雇主的许可下,本地农村雇工受时空规律调控,在旅游场域与务农、务工、家庭、社会场域之间进行灵活转换。2)灵活性的内在逻辑是文化理性与实践理性的交织。文化理性体现为雇佣双方受地方文化影响所形成的各种观念,灵活就业是文化的理性表达。研究结果对理解旅游情境下地方传统文化与现代商业文化的互动具有重要意义,并为解释乡村旅游就业的演化提供了理论参照。


0 引言

现阶段我国乡村旅游蓬勃发展,资本纷纷投向乡村,餐饮和住宿等旅游部门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诸多就业机会。他们大多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并采取半农半工半旅的就业形式,既从事农业生产,也在旅游企业工作,甚至有些人还在旅游淡季时到工厂打零工[1-2]。由此观之,非正规就业在乡村旅游中表征明显。农村雇工为何会采取非正规就业形式?旅游雇主为何能接受这种就业形式?解答该问题对理解乡村旅游就业中乡村传统性和旅游现代性的相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20世纪70年代,国际劳工组织首次提出非正规部门(informal sector)的概念,在此基础上,非正规就业(informal employment)的概念发展[3]。目前,学界普遍认为,非正规就业包括正规部门的非正规就业和非正规部门就业[4-5]。部门是基于企业的概念,正规与非正规之别在于是否进行工商注册;就业是基于雇佣关系的概念,正规与非正规之别在于劳动者是否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6]。非正规就业的理论解释已从单一的经济逻辑转向与社会、文化相关的非经济逻辑,然而现有理论未能阐明经济与非经济因素的交织关系。旅游非正规就业的影响因素涉及个人、家庭、社会和旅游业特征4 个方面,虽有学者关注到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但文化因素尚未被充分考虑。乡村旅游非正规就业形式多样,既有销售旅游纪念品的小商贩、路边小吃摊、无证运营车辆、无证经营的家庭旅馆、无证导游等非正规部门就业,也有在正规部门灵活性、季节性、临时性的就业[7]。部分学者对前者形成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初步研究,但对后者关注不足,也未展开分析乡村传统文化的影响。事实上,乡村非正规就业往往是一种基于伦理与文化的内发型非正式经济,文化系统编码了主体的经济行为[8]。本地农村雇工在与雇主的互动中会更加直接地感受乡村传统文化与现代商业文化的差异,并采取适应行动。因此,对其展开分析需要厘清乡村旅游非正规就业中经济与文化因素的影响及其相互作用。

本研究将初级阶段作为限定条件,乃是由于乡村旅游非正规就业会因发展阶段的变化而变化。除旅游地生命周期外,发展阶段还可用初级-中级-高级描述[9-10]。在旅游发展初级阶段,产业发展是松散自发的,旅游尚未成为主导村民社会心理和生活方式的重要变量,乡村实际上处于经济和文化上的转型期[11]。随着旅游发展的成熟,村民的经济意识与文化观念受现代商业文化的影响越来越大,其非正规就业行为也将逐渐从灵活走向标准[2,12],见于建水、阳朔等地旅游企业的本地农村雇工。因此,初级阶段是观察乡村旅游非正规就业行为中经济与文化关系的良好窗口。

针对乡村旅游非正规就业现象和当前理论研究的不足,本研究旨在以元阳哈尼梯田为例,探讨在旅游发展初级阶段,乡村正规部门的非正规就业呈现怎样的特征,具有怎样的表现,该现象如何形成。理论层面上,本研究是将文化要素整合进经济行为分析的一次尝试,为剖析非正规就业中经济与文化的关系提供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洞悉乡村传统性和旅游现代性在经济和文化上的相互适应,深化对乡村旅游非正规就业的认识。现实层面上,本研究为乡村旅游企业的本地员工管理提供经验参考,有助于实现外来旅游企业与乡村社会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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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献回顾

1.1 非正规就业的理论解释

关于非正规就业形成逻辑的理论解释已形成4个流派:1)结构分离主义认为,非正规就业因现代工业发展不充分导致,现代工业部门无法为从传统农业部门流出的劳动力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劳动力超额供给导致非正规就业。2)结构替代主义认为,诸多制度和政策门槛导致合法化成本过高,由于非正规化具有更大的自由,企业和工人自愿主动地以非正规就业替代正规就业,以避免监管与束缚。3)结构联系主义认为正规-非正规之间存在广泛的结构联系,非正规经济为正规经济提供廉价产品和服务。在政府逐步提高对正规经济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环保规制等方面的要求下,正规-非正规之间的合作有助于企业减少成本,进而推动非正规就业发展。4)结构嵌入主义不同于以上流派的二元对立观,它认为正规-非正规只是当前制度定义的标签,非正规就业嵌入在社会、文化系统之中,具有特定的历史合理性[13-14]。可见,理论发展已从单一的经济逻辑转向与社会、文化相关的非经济逻辑。以上4个流派的解释有助于理解旅游非正规就业。然而,由于各个流派从特定角度出发,难免具有片面性,因此,要形成对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综合认识,需要同时考虑经济与非经济逻辑。

1.2 旅游非正规就业研究

旅游中的非正规就业人群是以不同方式参与旅游经济活动,但未在政府部门登记或未依照劳动法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的群体,具有如下特征:1)没有在政府部门登记,劳务处于税务监管的盲区;2)没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或虽有制度性的规定,但很少被执行;3)劳动关系不规范、不稳定,劳动契约随时可能被终止[15]。旅游非正规就业已引起国内外学者广泛关注,议题涉及旅游非正规就业的规模测算[13,16-17]、群体特征与多维处境[18-24]、从业动机与产生机制[25-28]、经济与社会影响[15,29-31]以及管理调控[29,32-34]等方面。现有研究首要关注的议题是旅游非正规就业者的生活、工作和社会处境,如生活质量[20]、职业收入与发展[21,35]、社会认同[22,24]等。其次关注旅游非正规就业形成的影响因素,涉及个人、家庭、社会与旅游产业特征等方面。

在个人因素方面,个体因机会成本低而选择进入行业技能壁垒较低、但工资也较低的旅游非正规部门,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户籍、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影响了个体的机会成本感知[19]。对于缺乏就业机会的人而言,它能够增加收入,并且帮助个体逃离原有环境以追求自由和个人发展[21]。在生活环境变迁的背景下,旅游非正规就业能够起到缓解文化张力的作用[32]。另外,中国的家文化影响下形成的强烈家庭观念在旅游非正规就业选择中起到重要作用,年长者和妇女受家庭因素影响较大,从事旅游非正规就业可以帮助他们实现兼顾工作和家庭的目的[21,35]。在社会中,人的思考和行事方式受到彼此间纽带关系的影响[36],大多数外来的旅游非正规就业者借助地缘和亲缘关系获取机会和资源[21,28],而个体又因就业地的游客、政府、正规部门和其他居民等社会群体的默许得以从事非正规就业[32]。此外,社会排斥使个体在正规部门遭遇就业歧视而被迫选择非正规就业,而在工作过程中,他们结识具有相似经历的朋友,通过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形成了对所属群体的社会认同[22]。但深究关系建立与认同形成的原因,往往会发现缘于个体对同一文化的所属与认同[37]。旅游产业特征对非正规就业的影响也得到了大量学者的关注。旅游业技能要求低、进入门槛低、劳动密集、季节性强,可以包容不同的就业需求,允许弹性就业[38-39]。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灵活、弹性的旅游非正规就业现象更加普遍[13]。综上,学者们已较为全面地分析了影响旅游非正规就业的因素,然而现有研究缺乏联系意识,未对各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系统性分析。此外,非经济因素的重要性虽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和认可,但限于关系网络[21,28]、群体认同[22]、社会容忍度[32]等社会因素,文化因素尚未被充分考虑。文化视角的缺失也可归因于当前研究多聚焦城市或主题公园等飞地式景区中的非正规就业,而对与地方联系紧密的乡村旅游非正规就业现象探讨较少。故此,将文化因素纳入研究视域之中,分析其与经济因素的交互实属必要。

1.3 乡村旅游非正规就业研究

目前与乡村旅游非正规就业相关的研究较少,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乡村居民从事旅游非正规就业的影响因素和当前的生活境况,后者涉及社会排斥感知[40]、主观幸福感[41]和可持续生计[2,42]等。在影响因素方面,大部分研究仍然以经济逻辑为主导[43],但非经济逻辑的影响也有所显现。如郭为等聚焦从事小型私人经营活动的藏民,发现旅游非正规就业更契合藏民作为游牧民族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44]。李沐纯等则关注乡村女性,发现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灵活性很好地满足了乡村女性兼顾工作、家庭和农业生产的诉求[45]。袁超在对乡村旅游非正规导游的研究中发现,村民导游往往利用生产生活的闲暇时间带游客,呈现非线性和机动性特征[46]。综合以上3位学者的研究,不难看出,乡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与非正规就业选择紧密相关,而这正是文化的投射,但当前研究尚未对其如何影响乡村居民的非正规就业行为进行深刻描绘和具体分析。与此同时,已有研究尚未区分乡村旅游非正规部门就业和正规部门的非正规就业。前者几乎不受外来资本干扰,而后者需要乡村居民与外来资本互动协商,这使得其中的文化张力与冲突更加明显。在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大量资本下乡的背景下,外来旅游企业雇佣本地村民已成为约定俗成的选择,因此,研究乡村旅游正规部门的非正规就业对于增进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的认知具有一定价值。




2 理论框架

20 世纪60 年代以来,受经济学影响,人类学家在解构部落民族的经济社会生活常表现出实践理性倾向,认为该群体参与社会生活以谋求物质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文化是从实践行动和实际利益中创造出来的[47]。前者是功利论倾向,在制约物质生产的利益逻辑上强调理性计算对人类社会的限定和主宰;后者是实践论倾向,在经济活动的形式上强调物质第一性,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政治和精神生活的一般过程。在实践理性的主张之中,文化在个人追求自身最大利益的例行活动中积淀形成,文化成为人类满足自我需要的工具[48]

Sahlins明确反对实践理性立场,并提出了文化理性的新观念[47]。理性是文化的表达,生产中的物质力量并不包含着文化秩序,它们仅仅是由文化系统有选择地组织起来的物质可能性与约束力[48]。虽然任何物质逻辑都不能够脱离实践利益,但是人们在生产中的实践利益是象征性地建构起来的。故此,文化理性探讨功利实践背后的文化逻辑是什么。Sahlins认为,功利本身是受当地文化的象征图式制约的,功利来自文化,而非文化来自功利。不过,Sahlins也微妙地表示了他的中立倾向。虽然他十分强调文化理性在人类经济实践中的内生作用,但并未完全拒斥实践理性[49]。Sahlins 认为,无论西方与非西方,理性只是文化的一种表达,它表现为围绕物质使用的意义体系,理性与文化决不是对立的[50]。这昭示着实践理性与文化理性的联系,该理论有助于厘清乡村旅游非正规就业中经济与文化的关系。

然而,Sahlins 并未建构一套清晰的、可用于分析的理论框架[49],文化理性目前仅是一个解释社会现象的视角,在实证中如何应用并不明确。同时,Sahlins著作中某些关键用词采取了多种不同的表达方式,略显含混不清,如文化秩序与象征图式、功利秩序与经济计算、实践(praxis)与实践活动(practice)。究其原因,乃是由于未区分群体和个体层面的概念。事实上,象征图式和经济计算隶属于个体,而文化秩序和功利秩序则隶属于群体,实践活动是个体展开的具体行动,实践则是个体行动在群体层面上的抽象,可理解为行动的方式。实践活动与实践是经验层面的,通过智识层面的文化理性和实践理性产生联系,3组概念共同演化为结构。故此,基于对Sahlins理论和社会现实的理解,本研究在厘清各个概念所属层次与相互联系的基础上,构建兼具解释性和操作性的分析框架(图1)。

图1 基于文化理性理论的分析框架
Fig.1 An analytical framework based on culture reason




3 研究案例及研究方法

3.1 案例地概况

本研究以云南省元阳哈尼梯田核心区为案例地。2008年,元阳县与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合资成立公司开发运营景区。2013年,元阳哈尼梯田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然而,该地的旅游经营业态的出现远早于此。早在2006年,元阳哈尼梯田核心区就出现了第一家旅游客栈——阳光客栈。根据新街镇政府统计,截至2021 年6 月,元阳哈尼梯田核心区82 个村寨中共有旅游餐厅和客栈310 家,其中,227家由本地人经营,83家由外地人经营。固定从业人员数972 人,带动424 家贫困户就地择业。实际上,由于季节性、临时性,从业人员未被纳入统计范畴,实际从业人员数远大于972 人。这些本地农村雇工大多未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他们从事旅游工作,除了可以获取一笔额外收入外,还不耽误做农活,不影响照顾家庭,不影响参与村内的节庆祭祀、红白事等集体事务,在旅游淡季的时候,还能够到本地或者外地打工。农业、家庭、祭祀与人情等文化嵌入就业行为中。由此可见,在元阳哈尼梯田,旅游就业已成为本地村民重要的生计方式之一,并且具有非正规就业的特征,形式较为灵活,与日常生活具有密切联系。并且,这些村寨同处哈尼梯田核心区,围绕坝达、多依树、老虎嘴3 个最重要的观景台分布,旅游资源条件类似,有外来资本进入,但旅游尚未实现对居民生计的完全替代,均处于旅游发展初级阶段。因此,元阳哈尼梯田核心区作为本研究的案例场景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3.2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包括非参与观察法、半结构访谈法和文本分析法。研究者于2020年1—6月和2021年5—6月前往元阳哈尼梯田开展了两次实地调研,于2022 年9 月开展了1 次电话访谈。第一次调研性质为预调研。研究者以阿者科计划驻村工作者的身份,走访了元阳哈尼梯田8 家旅游客栈、餐厅,与6位旅游经营者建立良好关系并开展深入交流,对整体环境、人口情况、地域文化、旅游发展等方面进行初步了解。第二次调研性质为正式调研。研究者采用目的性抽样方法,根据政府部门提供的《元阳县餐饮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元阳县宾馆酒店、农家乐、客栈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将各家旅游经营户按从业人员数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携程网的最受欢迎程度排序,选取了13 家外地人独立经营和3家本地人与外地人合作经营的旅游客栈及餐厅开展田野调查,与来自6 个村委会的30 位本地农村雇工和5 位旅游雇主开展了深度访谈,时长为10~60分钟,并对本地农村雇工的日常工作与生活进行了非参与观察,以观察日记的方式记录。第三次调研性质为补充性、验证性调研。研究者在形成初步研究结论之后,选取了两位典型的本地农村雇工和5位旅游雇主以电话形式进行了深度半结构访谈,其中,包括对两位正式调研中受访者的回访。研究者与之进行互动和讨论,得到其对研究结论的反馈。此次调研旨在增加分析结果的信度和效度。

研究者借助软件Nvivo 11对转录后的访谈资料进行分析,分析过程在文化理性的理论框架下展开。首先,纵览全部访谈材料形成整体感知,概括乡村旅游非正规就业的总特征。其次,分析个体层面的实践活动,即总特征的具体表现。接着,提炼群体层面影响非正规就业呈现的相关规律。最后,提炼乡村旅游非正规就业外在表象背后的内在逻辑。




4 结果分析

4.1 乡村旅游正规部门非正规就业的外在表象

元阳哈尼梯田本地农村雇工的非正规就业已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地方现象。在个体层面上,非正规就业是一种可感的实践活动,具有明显的灵活性特征。在群体层面上,非正规就业受到乡村社会中无形的实践规律调控(图2)。

图2 灵活性的外在表象
Fig.2 The external manifestations of flexibility

4.1.1 灵活性的具体表现

本地农村雇工非正规就业的灵活性具体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一是旅游场域与务农场域的灵活转换:本地农村雇工在农忙的时候可以向旅游雇主请假回家打理田地。二是旅游场域与务工场域的灵活转换:旅游旺季时,本地农村雇工在旅游客栈、餐厅做临时工;旅游淡季时,在本地做小工,或者外出打工做一些简单的体力和服务劳动。三是旅游场域与家庭场域的灵活转换:由于旅游就业地与居住地的邻近性,本地农村雇工可以照料儿童、老人,操持家庭事务,这一现象突出表现在女性农村雇工身上。四是旅游场域与社会场域的灵活转换:哈尼梯田各村寨十分重视传统节庆与祭祀,包括昂玛突节(二月年)、苦扎扎节(六月年)与扎勒特(十月年)等;也十分重视各家各户对村内集体事务的参与,包括丧礼、婚礼、梯田修复、水渠维护等。本地农村雇工会在村内节庆祭祀与集体事务有需要时向外地旅游雇主请假,外地旅游雇主往往十分理解他们的需求。甚至即使有些本地农村雇工本月已经休满假期,再额外请假的时候,旅游雇主也不会扣工资。

4.1.2 灵活性的呈现规律

灵活性的现象由空间规律与时间规律共同调控。空间尺度上,旅游场域与其他场域的空间邻近性是本地农村雇工灵活就业形成的基本前提。元阳哈尼梯田景区内的多数客栈都开设在村寨内或村寨周边,这大大缩短了本地农村雇工的通勤时间。“离家近”是本地农村雇工在旅游客栈及餐厅就业的首要原因。时间尺度上,旅游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运行三者的时间规律性交织,共同调控了本地农村雇工的灵活就业行为。首先,旅游场域到务农场域的转换服从梯田农业生产的节令性特征。“每年插秧、收谷子的时候,我们就跟同事商量换班,轮流回去忙田里的事。”(2021061902-LJ)其次,旅游场域到务工场域的转换以旅游活动的季节性特征为条件。“我老公在也在这家客栈上班,他炒菜和接待客人,他不是一直在这里上班的,他可能会有一段时间出去打工。”(2021070101-LS)再次,旅游场域到家庭场域的转换以旅游工作和家庭生活的作息时间为基础。“早上来上班之前给小孩做好早饭,他们中午都在学校吃,晚上下班回去再做晚饭,有时候婆婆也会做。”(2021062501-ASL)最后,旅游场域到社会场域的转换受传统节庆、祭祀时间的定期调控,也受村寨集体事务需求的不定期调控。“每个月休假的时候会回家,过年过节红白事都会回家。”(2021061901-ZAS)“村里有事情都会去的,要和村民融为一体。”(2021061904-XF)

4.2 乡村旅游正规部门非正规就业的内在逻辑:双重理性

就业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发生于地方场域之中,但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并不能完全解释雇佣双方的行为逻辑。旅游业作为外来产业进入哈尼梯田,不可避免地要与长久积淀的地方文化交汇、互动,实践理性与文化理性的交织塑造灵活的非正规就业(图3)。

图3 灵活性的内在逻辑
Fig.3 The inner logic of flexibility

4.2.1 文化理性

在文化理性层面,外地旅游雇主与本地农村雇工受地方文化影响所形成的各种观念构建灵活的非正规就业。

首先,相对完整、独特、强烈的活态农业文化建构的“农民”身份感驱动着旅游场域与务农场域的灵活转换行为。地理位置僻远的元阳哈尼梯田受现代文化冲击较小,处于初级阶段的旅游业尚未对传统农业形成明显的替代作用,再加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哈尼梯田的农业文化得到了较好的保留,是一种本地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仍然体验和创造着的活态文化。农业生产在本地村民的社会生活中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地村民的自我认知仍然体现出淳朴的农民特质。更重要的是,农业文化是元阳哈尼梯田地方文化的核心,相较于其他农业地区,哈尼梯田地区具有更加强烈与保守的土地观和粮食观。“要把田继续种下去,即使种田很辛苦也要种下去。”(2021061602-GMW)这更进一步强化了本地村民对农民这一身份的认同。在此文化逻辑下,本地农村雇工请假回家打理田地具有一定的文化合理性。

其次,敬老慈幼的父权制家庭文化建构的上对长、下对幼、妻对夫的责任感驱动着旅游场域与家庭场域的灵活转换行为。对长辈,哈尼文化与汉族文化同样都十分强调孝亲敬长,而哈尼文化又格外强调儿媳对公婆的照顾与赡养责任。旅游客栈、餐厅的本地农村雇工以妇女居多,对长辈的责任使其不得不在旅游工作与孝敬公婆之间取得平衡。对幼儿,哈尼文化具有多子的传统,一对夫妇往往有3个及以上的孩子,这使得该地区家庭的儿童养育、教育负担较重。在旅游客栈、餐厅工作的本地农村雇工本身就是闲置或留守劳动力,该群体此前闲置与留守的原因之一便是要教养幼儿。“我是想过出去打工的,但是小孩子有点小,生完一个又生一个,所以就没有出去。”(2021061603-MAS)由此,本地农村雇工又需在旅游工作与教养幼儿之间取得平衡。对配偶,哈尼梯田地区的女性地位往往较低,妻子要听从丈夫、照顾丈夫,“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在该地区十分明显。“哈尼族的女性家庭地位很低的。”(2022092101-Echo)男女权力地位的不平等使得哈尼梯田地区的女性承担大部分家庭负担,女性雇工必须要在旅游工作与家庭事务之间取得平衡。

再次,崇拜鬼神的节庆祭祀文化建构的神圣感和重公崇义的人情文化建构的义务感驱动着旅游场域与社会场域的灵活转换行为。哈尼梯田社会的重大节庆包括昂玛突节(二月年)、苦扎扎节(六月年)与扎勒特(十月年)等。以“年”作为这些节庆的别称,哈尼社会对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除此之外,哈尼社会信奉鬼神之说,在亲人患有病痛、遭遇意外事件时,村民多半会请摩批、司娘主持举行小的祭祀仪式,以驱鬼消灾,当地人谓之“做迷信”。虽然称之为“迷信”,但当地人对于鬼神之力仍然十分敬畏,对祭祀仪式的作用仍然十分信服。重视、敬畏与信服乃是由节庆祭祀文化建构的神圣感衍生而出。文化的神圣感是一种不可动摇的社会意识,是一种凝聚了社会性的强烈情感。一旦个人行为违背了具有神圣性的文化,个人不仅将受到内心的谴责,而且将遭受社会的非议。比如,无法参加节庆,村民会觉得无所依托。“在外面打工的时候,过年过节都不能回来,我们会很难过。”(2021061502-ZP)‘做迷信’场合直系亲属往往必须在场,否则就会被视为不亲不敬不孝。“因为这边工作太忙,妈妈生病“做迷信”家里的姐妹就没有给我打电话,我就说,妈妈有事你们怎么能不告诉我?就算这边再忙,我也总是能请假回去看看的。”(2021061505-ZHX)哈尼梯田社会是一个典型的人情社会。红事与白事不仅是家庭的重大事务,更是村寨的重大事务,其本质是一种社会交往与人情交换的形式。你帮了我家,我也会帮你家,红事与白事的互惠性传统塑造了哈尼梯田社会中个体对他人的义务感。另外,梯田农业是需精耕细作、定期维护的生产方式,村寨内常有一些需集体参与的公共事务,如各家农户联合进行梯田修复、水渠维护等。若农户不参与,则会被其他村民或明或暗地谴责,失去在村寨里生活的脸面,甚至被剥夺使用村寨公共资源的机会。“我现在是住在餐馆这里,如果寨子里面有事情我就会回去,不回去的话没面子。”(2021062505-LBF)公共事务的道德性塑造了哈尼梯田社会中个体对集体的义务感。红事、白事和公共事务可统一看作集体事务,这些集体事务折射着哈尼社会的人情文化。“我们哈尼族就是一旦有个难事情,大家就要团结起来互相帮忙。”(2021062506-HT)

旅游雇主作为外来者进入地方社会,与当地的农业文化、家庭文化、节庆祭祀文化和人情文化接触,形成了对地方文化的感知。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对地方文化的认同,展现出一种包容和接纳态度。“一个民宿在村子里面,你就必须要融入到这个村子里面,这个村子的活动都要参与一下,因为这个店也是这个村子的一份子。”(2022092402-ZY)旅游雇主与地方文化邂逅形成的认同感也对本地农村雇工从旅游场域到农业、家庭和社会场域的灵活转换起到了推动作用。

4.2.2 实践理性

在实践理性层面,旅游雇主与本地农村雇工通过追求成本最小化与收益最大化塑造灵活的非正规就业,主要体现在空间邻近性和旅游活动的季节性两方面。

首先,旅游雇主选择在村寨内或周边经营客栈、餐厅是为了追求最小成本。他们可以租赁村民已有房屋而不必新建,降低了建设成本。“租房比租地要便宜,而且对外来企业,它在对当地没有充分调研和对当地习俗有了解之前,不会盲目地租赁土地来进行建设。”(2022092102-CT)而且,旅游雇主可以方便地雇佣周边村寨的闲置劳动力,降低了用工成本。“我们家的服务员好多都是周边寨子的。”(2021071104-Jacky)虽然他们也意识到稳定的员工团队会有更高的服务质量,但是在旅游劳动力较为缺乏的情况下,旅游雇主为降低工资支出不得不默许本地农村雇工的灵活就业,甚至在旅游旺季还会出现几家旅游客栈共享员工的情况。“听说多依树那边的客栈服务员都是混着用的,他们也不是十分愿意。毕竟酒店是一个体系,有些岗位需要一定时间的培训和锻炼,还是得有固定的人选在那里。”(2022092103-LHH)同样,本地农村雇工在居住地附近择业也是一种相对的成本最小化。假若村民外出务工,则需要在搜寻工作机会、往返居住地-务工地、租赁临时居所、日常生活消费等方面支付更多的费用,比较而言,就地择业显著地降低了生活成本。其次,季节性就业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是一种成本最小化行为。“雇临时工的成本比较低,而且在元阳这里临时工也挺好找的,这里的人习惯遇到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有时候时间长的反而家里不同意。”(2022092301-XXJ)对雇工而言,季节性就业则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劳动力资源,在旅游收入无法满足家庭全年消费需求的情况下,本地农村雇工利用地缘、亲缘等社会关系谋求其他生计方式作为必要补充,是一种收益最大化行为。“我们店里旺季的时候会招临时工,她们其他时候就帮其他村民修房子、背沙、背水泥。”(2022092501-XF)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经济计算也受到象征图式的影响。在村寨内或周边经营客栈、餐厅方便旅游雇主使用本地民房和雇工,他们认为这种方式可以增强店铺的本土气息,吸引更多希望深度体验哈尼文化的游客,这彰显着旅游雇主对哈尼文化的价值认同。“做民宿除了考虑位置条件和景观优势,还要考虑你的民宿有没有体现本地特色,周边有没有好的民族文化体验。”(2022092102-CT)本地村民就地择业的成本最小化行为与打理田地、照料家庭、参与重大节庆祭祀活动、参与村寨集体事务等文化性需求相关,文化影响了本地农村雇工对成本最小化的感知。同时,本地村民的社会性需求较强,就地择业未必能实现经济收益最大化,但可实现综合收益最大化。“虽然在外面收入挺高的,但是消费也很高,而且还有精神压力,回来上班之后可以经常回家,还有朋友。”(2021061501-PL)因此,即便旅游非正规就业具有无保障、不稳定等天然缺陷,但现阶段在村民看来,相比于此前只能在地务农或外出务工的谋生方式,在旅游企业工作使他们实现了“有家的地方就有工作,有工作的地方就有家”的生活期盼;并且帮助他们与邻里亲朋维持社会关系,这些在地社会交往是他们应对生活与工作风险的保障。“我不在这里上班,我也可以去其他地方上班,但如果我要活在这个村子里面,那村子的人情世故的交往是难免的,因为我不能没有保护。”(2022092103-LHH)由此观之,非正规就业的无保障和不安稳通过农村雇工基于文化理性的灵活就业行为得以缓解,本质上是一种在乡村传统文化和现代商业文化张力中的自发适应行为。




5 结论与讨论

5.1 结论

基于对元阳哈尼梯田的案例研究,本研究试图结合经济与非经济逻辑为乡村旅游正规部门非正规就业寻找一个合理解释。本研究发现,其突出特征是雇佣双方共同塑造的灵活性。具体表现为:在旅游雇主的许可下,本地农村雇工在旅游场域与务农、务工、家庭、社会场域之间进行灵活转换。同时,本研究发现,灵活的非正规就业受时空规律调控。现象与规律皆为表象,还需深度挖掘其内在本质。本研究进一步发现,在乡村地区,塑造灵活性的内在逻辑是实践理性与文化理性的交织。站在本地农村雇工的角度,文化理性体现为农业文化建构的农民身份感,家庭文化建构的上对长、下对幼、妻对夫的责任感,节庆祭祀文化建构的神圣感,人情文化建构的义务感等文化观念。站在旅游雇主的角度,文化理性体现为旅游资本进入地方社会后的文化适应,进而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文化认同感。实践理性体现为旅游雇主和本地农村雇工对成本最小化与收益最大化的追求,并受到文化理性的制约。总之,本研究发现,在旅游发展初级阶段,乡村正规部门非正规就业的灵活性由雇佣双方的双重理性塑造,实践理性与文化理性在人的经济行为中实现了辩证统一,使人达到对周边变化的社会环境的适应状态。

5.2 讨论

本研究立足文化理性理论,对乡村旅游正规部门非正规就业的具体表现、呈现规律与形成逻辑进行阐释,试图揭示非正规就业背后实践理性与文化理性的交织,丰富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研究内容。首先,在学术脉络上,本研究顺应了该领域从经济转向非经济逻辑的研究趋势,将地方文化作为内生变量纳入非正规就业的解释之中。其次,在理论发展上,本研究是将文化理性理论加以操作化的一次尝试,并将该理论所涉及的概念在层次上进行了区分。最后,在现实意义上,本研究增进了旅游领域对乡村非正规就业现象的认识,在乡村旅游正规部门,灵活的非正规就业乃是雇主和雇工共同塑造的,双方行为的内在逻辑都体现着实践理性与文化理性的交织。地方文化传统的强弱会影响旅游企业用工的灵活性,非正规就业虽有无奈之感,却也是顺应与融合之举。这为乡村旅游企业的本地员工管理提供了经验参考。

本研究以元阳哈尼梯田为案例地,但非正规就业的灵活性不是一个地方性的个案。不同乡村的文化特质不同,非正规就业的灵活性会发生改变[42,44,46],实践理性与文化理性的交织随着地域和社会背景的移转将呈现差异格局,两者具有不同内涵和强度,但仍然是并行不悖的。虽然本研究是截面研究,但文化理性分析框架在整个乡村旅游地生命周期中都具有解释力。随着旅游业的逐步发展,乡村旅游就业将按照灵活-标准、非正规-正规的规律演化[2,12]。在这个过程中,对雇佣双方而言,文化理性不仅源于地方文化,还源于现代社会中的工作制度和契约文化。因此,文化理性是多元动态的,实践理性受其影响,从而形塑了乡村旅游不同阶段的不同就业特征及其演变规律。由此,本研究还可外推至旅游发展对乡村文化影响这一话题,基于土地、伦理、人情、信仰的地方传统文化与基于理性、契约的现代商业文化在不同的旅游情境下如何互动,文化理性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构成如何,地方与非地方文化如何共同塑造文化理性,文化怎样作用于实践,实践又怎样反作用文化。本研究建立的文化理性分析框架有助于对其进行深度阐释,也有望在其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图4)。

图4 调试后的文化理性分析框架
Fig.4 The adjusted analytical framework based on culture reason

由于本研究是综合经济逻辑与非经济逻辑,将文化要素整合进经济行为分析的一次尝试,具有一定的探索性,故此存在以下不足。第一,非正规就业的形成逻辑仍需要考虑其他视角的解释,诸如制度层面的劳动合同法[51]、市场层面的劳动力供应[52]等宏观因素都对非正规就业的灵活性具有重要影响。第二,非正规就业的地方影响需要更加深入的调查分析。本研究发现了非正规就业正面的文化调和效应,但非正规就业具有无保障、不稳定等缺陷[52],这会给本地农村雇工带来怎样的影响?本研究局限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未在实地调查中发现本地农村雇工和旅游雇主对以上缺陷的明显感知。然而,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现象,随着旅游发展走向成熟,双方是否会开始逐渐意识到非正规的无保障和不安稳而希望彼此给予更多的承诺和保障,基于文化的自发适应行为是否还能有效解决这些缺陷,是否需要政府干预加以制度约束。以上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地展开研究。第三,非正规就业的空间地域差异与时间阶段差异需要更多的实证研究加以证明。本研究业已指出由于文化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动态变化,乡村旅游就业将按照灵活-标准、非正规-正规的规律演化,但具体过程和作用机制仍需要多案例比较与过程研究加以阐释。总而言之,乡村旅游就业现象及其演化仍需在未来研究中作进一步探析。

致谢:感谢张骁鸣教授、翁时秀副教授为本研究的开展及本文的修改提出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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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发表于《旅游学刊》2024年第11期,参考文献略。

责任编辑 || 刘   鲁
责任校对 || 王   婧
技术编辑 || 金   朝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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