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与11月16日晚,多家媒体透露,深圳市委金融办已起草《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上市公司和产业企业并购重组助力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又被称为“深圳并购11条”,具体内容放置文末,核心思想从标题中已经可以获悉。
单独来看,这只是深圳市的一个发展规划,但是如果我们将视线放长,从更高的维度去看,其背后折射出的寓意或将更加富有深意。别忘了,上海刚刚于4天前(11.12日)发布了《上海市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动方案(2025—2027年)》,其内容和宗旨与本次“深圳并购11条”如出一辙。在当期汉鼎咨询针对上海发布的文章中曾经隐晦的提到过深圳方面,据此来看,两市同时、同频的背后,已经不能仅仅只是以单独的城市级别的发展规划去审视了。
汉鼎咨询在前刊曾经提到过上海在金融市场的独特性和代表性,那么本次深圳意见稿的出台,其寓意同样可以比照上海。毕竟,中国最重要的两大交易所,一个在上海、一个在深圳,都是金融中心城市,虽然两个文件都是市级单位出具,但其特殊的区位环境,背后所映射出的意义是完全够得上覆盖或者左右中国资本市场的。具体参考前文~上海市政府发布的行动方案,或昭示并购重组市场至少还能热三年!!!
如果我们将视线拉长,纵观沪深两大交易所的行为举措,可以清晰的看到两者之间存在的同频、共振,许多政策、意见都是同步发出,遥相呼应,甚至转发重要新闻、部委精神都是如此,而今年唯一(不包含北交所)新受理的两家IPO企业,也是一沪一深,同期发布,不偏不倚,上会安排方面也是如影相随,像一对好兄弟!交易所的行为可以理解,毕竟一个管理体系内,那么两大金融中心城市也是如此步调一致,还能单纯的认定只是城市的单个行为么?
或许会有疑问,还缺少一个北交所的所在地北京呢?!未来或许出政策、或许不出,但是汉鼎咨询认为都不影响前面的判断和观点。首先,北交所的定位主要吸纳中小规模企业上市,自身的体量和规模决定了作为并购重组的实施主体略显单薄,起码在沪深两位老大哥面前,不太够能打,自身定位也有较大差异。另外,北京市的地位更加特殊和超然,本身也是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同时也是中央所在地。今年国务院、证监会针对并购所出台的鼓励政策还少么?从这个维度来看,已经走在前面了,没有前面首都所颁布的方针,也就没有现如今的沪深两市的政策。
结合以上几点来看,或许能够引发三个猜想:
首先,两大交易所所在地城市积极推进,不出意外将会引领全国各地的并购重组鼓励热潮,有些地方已经走在前面,不过影响稍逊而已,当然这些也都是建立在顶层决策基础之上,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期内,并购重组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热点。而上海发布的行动方案是25-27年,给出了至少3年的时间窗口。如此看来,今年只能算是并购重组的启动年,或者说是预热期。相信最近一段时期的相关政策频繁,将会对于未来一级市场生态链产生重大影响,相关机构将会结合政策导向开始及时调整下一步的市场策略。
其次,从历史来看,并购和IPO呈现出此消彼长的运行轨迹,并购热年往往也是IPO较为平淡甚至低迷的时期,运行轨迹可以参考下图,那么问题来了,今年伊始直到目前自上而下鼓励的并购重组所出台的各项措施、政策,眼见未来几年将成为并购重组的景气时间段,而IPO呢?按照下图的运行轨迹,相当于进一步映照了在未来IPO常态化之后,市场大概率会波澜不惊,大概率弱于并购重组市场,然后我们再结合上面针对北交所的理解,又延伸出一个新的观点,那就是北交所目前相比沪深两市在并购重组方面能力显弱,契合度不高,如此反而IPO常态化后的余量或许将更多的倾斜给北交所。毕竟北交所目前的上市公司数量才260家左右,以一个成熟的交易板块来说还有不小的增量空间,按此逻辑,未来即便IPO常态化后,恐怕也会不温不火,但是北交所反而可能出现相对的风景独好!
最后,这个猜测或许有些隐晦,并购和IPO虽然会有此消彼长的特征,但是各自的优缺点决定了彼此无法完全替代(后期会出文展开讨论),当前鼓励并购重组意味着IPO会走弱,如果将这两种方式都作为政策工具来理解的话,此举是否也意味着当前针对二级市场上市公司的退市政策将会是一个持久战?!且行且观察吧。
附:深圳并购11条(媒体版)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上市公司和产业企业并购重组助力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建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库:建立深圳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后备项目库,对于符合证监会并购政策要求的项目积极推进申报;对于暂不满足但属于 “硬科技”“三创四新” 属性领域的项目,纳入后备项目库孵化培育,并形成 “后备一批、意向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 的滚动实施机制2。
扩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储备范围:建立 “市区联动 + 部门协同 + 金融机构推荐” 项目推动机制,分领域、分行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存量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资产项目梳理、征集、遴选工作。扩大聚焦新质生产力的 “硬科技”“三创” 属性,尤其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和未来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够解决 “卡脖子” 问题的科技型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1。
持续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支持国资国企上市公司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围绕主业进行产业链整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丰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债券等金融品种,推进非居民并购贷款创新试点,研究科技型企业参股型并购贷款创新试点。创新 “并购 +” 组合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强化深圳市 “20+8” 产业基金对并购产业领域的投入力度,推进财政性补贴资金采用 “拨改投” 等方式设立并购专项基金1。
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业务 “走出去”:鼓励上市公司并购境外优质资产,在资金出境、跨境换股方面予以便利支持,鼓励上市公司提升外汇风险管理水平,优化跨境人民币和外汇业务流程。
打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服务和互联互通中心: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构建更加适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发展体系,加强市场培育并为相关项目提供全周期、一站式服务。支持深交所研究开展 “一带一路” 和粤港澳大湾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探索深港规则互联互通1。
培育壮大并购重组专业化服务机构:引导证券机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加大并购重组的布局和投入力度,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投资银行。鼓励中介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联营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深金融机构申请并购重组相关业务资质,培养并购重组专业团队1。
构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人才汇聚高地:建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人才滚动培养计划,纳入 “深圳市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引进具有 “产业 + 金融” 复合背景的高层次并购重组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团队成员在落户、申报领军人才提升计划、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对通过并购重组为深圳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高管团队成员给予落户支持1。
提升大湾区并购重组辐射影响力:推动深圳的并购重组经验和模式在大湾区内的推广和应用,加强与大湾区其他城市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大湾区整体的并购重组水平和产业协同发展能力。
强化并购重组联席会议机制和保障措施:成立由分管金融的市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委金融办和证监局牵头,市发改、国资、工信、税务、金融监管、外管等各部门及各区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工作1。
其他事项:对一些未明确规定但与上市公司和产业企业并购重组相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了预留和说明,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