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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未成年人之间的相处,会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为了跟某个人成为好朋友,刻意的去买零食分给对方;为了能说上话,平时不玩的游戏开始充值;为了大家听我的,大方的请客吃饭;为了在群伴中足够有面儿,炫富炫酷;为了……
这种状况似乎在成人世界也很普遍——为了升职加薪,讨好上级;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贬低责罚对方;为了证明自己吃的盐比别人吃的饭多,滔滔不绝的讲大道理;为了……
在成人的世界里,有选择做朋友的权利吗?同样的问题,在未成年人的世界里,有选择交朋友的权利吗?
我个人认为,不管是成人或未成年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如果连自由选择与谁做朋友的权利都没有,那一定是岀于内心的恐惧或不安全感。
为什么?因为用讨好的方式不是自己内心真正的喜欢,而是为了迎合对方的喜好,经历次数过多,挫败感会慢慢增多,对方也会感到不舒服和刻意,友情的瓦解只是时间问题。
02
在自主教育的场域,我觉得最好的相处方式与自主教育践行的处世哲学是相通的,我的总结有“三自”——自由、自主、自决,关系排序为“我、你、我们”。罗列以下三方面:
1、首先是回归。回归到自己的主体性——“我”,问问那个“我”:我为什么要交朋友?对方能给我带来快乐吗?我们有共同喜欢的事情吗?没有社交需求,独处的自在也挺好。确定自己有社交需求,再去认识不同的新朋友,从认识的新朋友中选择自己喜欢的。这在经济学上也称自利原则,和好朋友相处的快乐时光是自己所获得的“情绪价值”。
2、其次是不刻意。尊重事实,开放性的与朋友沟通交流,不刻意讨好,保待朋友间的相处边界,尊重彼此的爱好,结交新朋友。刻意会产生心理的失衡感,凡是有负担的友情都不是自己想要的,不想要的何不痛快的弃之并远离,毕竟人生的旅程是有限的,多给时间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减少内耗。
3、再次是自然。相处自然必会真实,真实便会坦诚。我理解的真实是可以一起分享彼此的快乐,可以互怼,可以互撕面具,可以吐槽,可以┅┅获得这样的感受——我好真,你好真,大家都好真,在一起有种自然光,彼此真诚又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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