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后,受害人何时进行伤残鉴定最好?

2024-10-18 11:21   广东  
这是一个多位网友咨询过的问题(通事故受伤后,何时进行伤残鉴定最),受伤后过早去鉴定,担心鉴定结果不准,损害自己合法权益;受伤后过晚去鉴定,担心维权时间过久,垫付金钱更多,导致心力疲惫。笔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如下,供学习参考使用。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4.2条鉴定时机的规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前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3.2条评定时机的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以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由此可见伤残鉴定应当在伤者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在判定是否符合鉴定时机时,应以临床治疗是否终结或者伤情是否好转稳定作为依据。以下为几种常见损伤临床治愈和或好转稳定的标准

1、体表损伤的治愈标准:创口愈合,缝线拆除,局部肿胀及皮下血肿消退,症状基本消失,无感染。

2、头颅损伤的治愈好转标准:局部肿胀消退,伴随的皮肤损伤已经愈合,无感染;合并骨折的碎骨片去除或局部已经整复;出血吸收;神经系统症状、体征好转或消失,遗留后遗症的趋于稳定。

3、眼、耳、口腔损伤治愈好转标准:局部肿胀和出血消失,刺激症状好转或消失,视、听及其他相应功能得到有效恢复或趋于稳定。

4、骨折的治愈标准:骨折复位良好,骨折线消失,基本达到骨性愈合,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局部症状消失。骨折的好转标准:骨折线消失或者不再出现动态变化,功能部分恢复,症状和体征趋于稳定。

5、血、气胸及肺挫伤的治愈好转标准:局部出血消失,胸部症状好转或消失,X线或CT等检查显示胸腔无异常影像或趋于稳定。

6、腹腔、盆部器官损伤的治愈好转标准:局部症状好转或消失,部分难以恢复的后遗症趋于稳定。

7、脊髓损伤的治愈好转标准:相关肢体功能恢复或症状、体征趋于稳定。

8、肌腱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的治愈好转标准:肢体功能恢复或症状、体征趋于稳定。

9、肢体离断的治愈好转标准:损伤痊愈,残肢功能趋于稳定。

总结以上,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每个伤者的最终恢复情况来确定,因人而异,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过早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可能无法准确反映伤者的实际损失,伤者应当等到病情稳定,不会再有大的变化时再进行伤残鉴定。通常情况下,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出院后三个月,若伤情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若涉及到颅脑精神损伤的一般在受伤后六个月后鉴定。
如何选择鉴定机构?请查看如下链接:交通事故后,选择伤残鉴定机构有讲究!
That's all,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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