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治,人类就不能实现和平、自由和安全,就不能建立一个文明的社会”。(摘自联合国大会第五十届会议主席多阿马拉尔在1996年国际法院成立50周年纪念时的讲话)
和平与发展是全世界共同的追求。长期以来,国际争端和战争不断,国家间的领土主权等争端是造成战争和不稳定、损害人权与环境、阻碍和平发展的主要原因。联合国国际法院作为一种极为重要而有效的和平解决争端途径,做出过大量积极有效、影响重大的工作,在全世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有很多人甚至政府,不了解国际法院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缔造和平的重要作用,或是出于私利或眼前利益,不愿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和平解决,热衷于武力或武力威胁解决争端,甚至故意以保留或制造争端来获利,错失和平机遇,导致争端升级为战争,造成更大的矛盾和伤害。
因此,需要通过倡议提名国际法院候选诺贝尔和平奖的方式,使更多人认识到国际法院对解决国际争端、促进和平的重大作用,让通过国际法院解决国际争端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更多的争端通过国际法院和平解决。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具有很高的公信力和权威,仲裁结果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国际法院的作用是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十五名法官来自世界各地,需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选举产生,中国有数人担任过法官,其中史久镛曾任院长,现任法官为薛捍勤。国际法院成员也是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指定的候选者推举人,威望很高。联合国及其多个机构都有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先例,国际仲裁领域也曾有多人获得过诺贝尔和平奖。
国际法院曾审理过一百个左右国家间诉讼案件,其中半数以上涉及领土和陆地海洋划界争议,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声誉良好,近年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将国际争端交给国际法院处理。
如果国际法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将推动国际法院在发挥更大的作用。诺贝尔和平奖将是对国际法院工作成效和权威性的肯定和最好宣传,大大提高国际法院的公信力和国际地位,可以让更多人了解国际法院解决国际争端,化解矛盾,促进世界和平、正义、安全与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国际法治理念的推广,促进世界的法治。使得更多国家将争端交给国际法院裁决,或者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从而促进全世界的和平、安全与发展,维护各个国家人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
如果与往届许多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相比较,会发现国际法院促进世界和平的功绩毫不逊色,完全有资格角逐诺贝尔和平奖这一人类和平事业的最高奖项。国际法院获奖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将成为有史以来最具影响力的诺贝尔和平奖获之一。
倡议提名荐国际法院候选诺贝尔和平奖,是推动国际法院获奖的第一步,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应该一起努力,以推动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国际法院为契机,促使更多国际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
(主要参考资料来源:联合国国际法院官方网站中文网页)
注:本文约2015年前后发表于凯迪网。后来我认为联合国国际法院作为国际司法机构,不太适宜获奖。不过,在即将揭晓2024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之时,偶然发现此文,特意重发,未作修改,愿国际争端都能尽可能获得公正和平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