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复俄占中国领土领海的历史机遇将来临,理论需先行
历史上,俄国攫取了大片中国的北方领土,导致中国丧失大片通往日本海、鄂霍次克海、北太平洋、北冰洋的东北亚沿海土地,给国家发展和安全造成巨大负面影响。
在俄国攫取的北方土地中,有一部分有不平等条约作为依据,有一部分连不平等条约依据都没有,属于非法占据,仍应属于法律上的中国领土,中俄领土边界问题远没有彻底解决,仍存在数十万平方公里未正式签约割让给俄罗斯的中国领土,以及衍生的大片领海等权益,有希望依法和平收复。
“中俄边界问题已经彻底解决”的说法不符合从清朝到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各种边界条约等上位法,缺乏法律效力。虽然九十年代后确定了东西段约四千公里长的中俄边界线,但是边界外的飞地,仍是法律上的中国领土。虽然《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称中俄“相互没有领土要求”,但条约是有期限的,目前还有两年有效期,有效期过后,仍可以提出领土要求。
中俄要实现真正的和解与友好,就不能不正视上述重大问题,并寻求解决途径。俄乌战争已经持续两年多,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并且还会有更大变化发生。俄罗斯受到严重制裁,不得不加强与中国的关系,比如此次普京访华时,就在图们江出海通航与黑瞎子岛开发问题上做出了让步。两国越是关系好,越有可能解决争议领土问题。五十年代中苏关系融洽时,中国从苏联收回旅顺等权益。
历史机遇来临可能是突然的,如果没有提早做准备,临时抱佛脚,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做出有效研究成果,导致错失历史机遇。如谈判时不知道有的土地可以争取,导致没有提要求,或者由于获得的依据不足,导致无法争取到某些土地。
二,未割让的数十万平方公里俄占中国领土简介
俄方占据的本属中国领土的远东和西北大片土地严重缺乏合法性,下面是简述和地图。主要内容摘自笔者发表在《中国国际法学会2020年学术年会论文集》的论文《中俄北京条约里的重大漏洞:未割让约三十万平方公里外东北中国领土》等文献。主要观点至今没有遇到有力质疑。
(1)唐努乌梁海(图瓦)
自从18世纪签订《中俄布连斯奇条约》、《恰克图界约》等至今,面积约17万多平方公里的唐努乌梁海(图瓦)从未被历届中国政府签约割让,也不属于独立前后的蒙古国,仍是法理上的中国领土。
(2)外东北约三十万平方公里未割让的中国领土和图们江口地区
《中俄北京条约》第一条规定北京条约“详明”、“确认和解释”《瑷珲条约》第一条关于领土划分的规定,应理解为领土划分和割地程度与《瑷珲条约》差不多,而根据《瑷珲条约》,有共约三十万平方公里左右《尼布楚条约》确认的外东北中国领土没有割让给俄国。
《瑷珲条约》规定的未割让中国领土与中俄共管地区
《中俄北京条约》第一条还规定:黑龙江乌苏里江汇合点为南北两条中俄边界线的分界点,北部界线“其北边地属俄罗斯国”,南部界线“其二河之东地,属俄罗斯国”,俄文汉译本的表述相同。“其北边地”应为正北方土地,“其二河之东地”应为正东方土地,均不含东北方土地。
根据《中俄北京条约》未割让的外东北中国领土
因此,《中俄北京条约》划给俄国的领土只有外东北的南北两部分,且这两部分还有大片条约规定的“俄国人不得占”的中国人居住和渔猎地,包括海兰泡、江东六十四屯和海参崴等地。
外东北中部一大块约三十万平方公里的大陆领土、库页岛,以及外兴安岭西部以南约两万多平方公里土地等,没有被割让给俄国,仍是法律上的中国领土。
此外,依照《中俄北京条约》第一条,图们江口东部日本海沿岸土地也属于未割让给俄国的中国领土,最起码图们江通往日本海这一段河的东部及沿岸领土,以及衍生的领海,仍应属于中国。
根据中俄北京条约,整个黑瞎子都是中国领土,要以条约文字规定为准,附图上粗略的边界线不符合条约规定,应属无效。
并且《中俄北京条约》第三条还规定:今后如果发生边界争议问题,按照条约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解决。因此,中俄边界可以重新再议。
(3)俄国违反条约制造海兰泡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的责任问题
俄国当局在1900年制造了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惨案,占据江东六十四屯至今,严重违反了《瑷珲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等,俄罗斯应道歉和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建议
领土问题研究成本很低,性价比很高,但需要较长时间积累和资料档案等资源。可以研究主张争议领土领海的法理依据,历史依据,以及道德依据等。
研究主体可以包括体制内外学者,因为多年来相关研究在体制内是冷门,受到冷遇,虽然体制内具备很好的研究条件,但成果很少。反倒体制外有研究者靠兴趣做出了一些研究成果,值得借鉴和参考。历史上,体制外的宋教仁先生靠一己之力研究间岛问题,研究成果帮助清政府在谈判中获胜,保住了两万多平方公里东北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