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努乌梁海(图瓦)面积17万多平方公里,跟江西省差不多,是有布连斯奇条约、恰克图界约等清俄条约确认的中国领土,虽经历西北割地与外蒙古独立,仍是中国的领土、飞地。八十年前的1944年,在中国抗日战争最艰苦的时候,苏俄侵占唐努乌梁海至今,称其为图瓦。
上图是1948年中华民国地图,虽然当时外蒙古已经独立,但北部的唐努乌梁海仍标注为中国领土,没有承认苏联的侵占。
从公开文件看,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至今都没有签约正式承认唐努乌梁海归属苏联或俄罗斯。但1949年后,唐努乌梁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的中国地图中毫无依据地神秘消失了,地图中显示为苏联及后来的俄罗斯领土。
2017年,一份外交部给作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函文件中写道:“中俄(苏)是否就唐努乌梁海地区归属问题签约”这一信息涉密。按理说,如此重大的领土归属问题不应该对公众保密。这份文件在次年被申请人公布,虽然信息公开申请人两次发起行政诉讼,希望能获得明确信息,但北京市中高两级法院都裁定不予立案(2018京行终3134号行政裁定书)。文件和诉讼行为被BBC等多国媒体报道,在国内国际产生了一定影响。
如何理解“涉密”这一说法呢?简单说,就是不置可否,态度模糊,既没说签约放弃了,也没说没有签约放弃。有几种可能:
一,1949年后,中苏或中俄曾经秘密签约,承认唐努乌梁海属于苏俄领土。
二,中苏或中俄有秘密协议,维持唐努乌梁海现状,但没有承认将唐努乌梁海领土主权割让给苏俄,只是搁置争议。
三,中国没有签约割让唐努乌梁海给苏俄,或是搁置争议。但没有签约这个情况也要保密,也就是以保密为由回答疑问。
但即使是中国已经签订密约放弃唐努乌梁海,民众和各国都应该以现有公开条约为准,也就是中国从未签约割让唐努乌梁海,唐努乌梁海仍是法理上的中国领土。不能因为可能存在放弃唐努乌梁海的密约,就将可能视为真实,不再去争取主权了,那样会导致即使没有签约放弃,最终也会完全失去唐努乌梁海。
如果认定中国已经签订密约割让十七万平方公里的唐努乌梁海领土,等于是在缺乏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将执政党和中国政府视为在和平时期割让了十七万平方公里领土,这样的武断认为,也是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轻易放弃领土主权。
至于不符合相关条约规定,将唐努乌梁海标注为苏俄领土的地图、国界线标准画法、宣称“中俄已经彻底解决边界问题”的中俄联合宣言等,都属于条约的下位法,与条约规定相矛盾,因此没有法律效力,仍要以上位法条约为准。虽然《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提到“(中俄)相互没有领土要求”,但条约是有期限的,期限过后,仍然可以要求俄罗斯归还领土,目前有效期只剩两年。
即使中苏或中俄曾经签订密约承认唐努乌梁海归属苏俄,如此重大的事情没有中国民众知情和参与,密约的合法性有严重缺陷,属于非法,届时可以废除。而且历史各国通过密约割让领土并数十年保密的情况极为罕见,存在密约割让唐努乌梁海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可以认为外交部文件含蓄地回答了问题,民众和各国可以根据公开条约等文件,将唐努乌梁海视为中国的合法领土。
时间拖得越长,越对中国恢复唐努乌梁海领土主权不利,中国人有权利和义务去维护唐努乌梁海等俄占中国领土的主权,维护国家尊严。
如果中俄是真正的、公正平等的友好关系,中俄就应该协商,促使俄罗斯遵守条约和国际法,将本不属于自己的领土归还给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