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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蔡宇,中国保险学会副秘书长。
文章来源:《保险理论与实践》2024年第2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理解“六个必须坚持”,本文基于笔者近年来从事保险研究特别是绿色保险研究工作的视角,对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形成体系化的、具有更广泛影响力的前瞻性研究成果,有了更深度的思考,形成以下建议,以资参考。
一、从风险管理视角进一步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
工作的基础理论研究工作
2020年9月,我国提出了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的重要工作。我国在启动“双碳”目标工作之初,就明确提出了增强系统观念、采取先立后破的工作方式,非常重视风险防范工作。2021年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原则”。“防范风险”是工作原则之一。
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近年来,笔者在从事绿色保险研究工作的过程中观察到,在国际上,由发达国家金融业进行的相关风险管理研究最初主要是从应对气候变化、进行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组织机构、行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机遇的视角出发的。有关研究成果逐渐成为制定相应规则的理论依据。
2015年9月,英国金融监管机构英格兰银行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PRA)发布专题报告《气候变化对英国保险业的影响》(The Impact of Climate Change on the UK Insurance Sector,以下简称《PRA气候报告》),对气候变化、低碳经济转型对英国保险机构的业务经营管理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研究。在这份报告中,将由于气候变化、低碳经济转型对英国保险业造成影响的风险分为三类:物理风险(Physical Risks)、转型风险(Transition Risks)和责任风险(Liability Risks)。
2015年12月,G20辖下的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成立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2017年6月,该组织发布《TCFD建议》(Recommendations of the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及补充指南,对与气候相关的市场机遇和风险进行评估。为在财务文件中识别、评估、管理和公开披露与气候有关的风险和机遇,TCFD建立了一个全球自愿披露框架,并为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作为承保人和资产所有者)采用框架提供了具体指导。在《TCFD建议》中,将气候相关风险分为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其中,物理风险分为急性风险和慢性风险。急性风险是指事件驱动型风险,包括台风、飓风或洪水等极端天气事件的严重性加剧。慢性风险是指可能引起海平面上升或长期酷热的较为长期的气候模式转变,例如持续性高温。转型风险包括向低碳经济转型给企业带来的政策和法律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声誉风险。《TCFD建议》中的物理风险包括的内容与《PRA气候报告》类似。《TCFD建议》中的转型风险包括了《PRA气候报告》中转型风险的内容以及涉及气候的诉讼索赔风险(即法律风险)。
2021年11月,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ISSB)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宣布成立。2023年6月26日,ISSB正式发布了《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Disclosure of Sustainability-related Financial Information)和《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 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两项可持续披露准则。2023年7月25日,国际证监会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IOSCO)宣布对 ISSB准则进行全面审查后将正式批准该准则。2023年7月24日, ISSB发布《IFRS S2 气候相关披露要求与 TCFD 建议的比较》(Comparison IFRS S2 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 with the TCFD Recommendations),正式对其融合TCFD气候披露标准以及接管TCFD监督职责作出回应。同时ISSB也告知披露企业,选择使用ISSB准则将可同时满足TCFD气候披露要求,因此企业可以延续之前基于TCFD建议的披露工作。
从组织机构个体的视角对应对气候变化所产生的风险以及发展机遇进行评估分析,有助于促进企业(包括投资者)重视发展绿色低碳业务,增强应对极端天气事件、气候变化的能力。自2015年以来,笔者在参与相关绿色金融国际研讨活动中,关注到欧美的金融机构特别是欧洲的大型金融机构明确表示制定并启动了从高碳行业进行撤资的计划。但是,企业个体特别是大型企业为规避风险采取行动时,仅仅考虑自身利益忽视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会产生重大风险的。例如,从高碳行业突然进行大规模撤资、撤保,会对经济社会的平稳转型造成不利影响。自2020年以来,聚焦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转型的转型金融研究逐渐增多,越来越关注高碳行业的转型融资需求。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理论来源自实践,理论服务实践的发展。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在稳步推进“双碳”目标过程中,整合研究力量、加强跨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所形成的风险管理理论成果是系统、全面、务实的,是包括宏观、中观、微观等不同层面的。相关研究成果在促进我国“双碳”目标实践工作的同时,也是为全球绿色转型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为在相关国际规则制定过程中提出中国方案进行相应的研究成果储备,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推进低碳转型发展工作更具有借鉴意义。一是我国推进“双碳”目标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与发达国家是在二氧化碳排放自然达峰后承诺用40~80年的时间实现碳中和的情况不同,我国是在尚未实现碳达峰的情况下提出“双碳”目标的,从碳达峰到力争实现碳中和的时间为30年。二是进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我们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建成了世界上最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完整的工业体系,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都具有重大意义。对于传统产业,是要推动工艺、技术、装备升级,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二、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成本内部化的
基础理论研究工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通过持续建立健全相应的机制,体现绿水青山的经济价值,是促进各方进一步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途径。一方面,要促进生态产品体现经济价值;另一方面,要促进环境成本内部化。逐步建立健全环境成本内部化机制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环境成本是指由于经济活动造成环境污染而使环境服务功能质量下降的代价,在某一项商品生产活动中,从资源开采、生产、运输、使用、回收到处理,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需的全部费用。促使环境成本纳入产品或服务的成本之中,进行环境成本内部化,有利于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及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及经济手段,是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主要方式,如规定排放标准、要求进行更全面的企业经营状况信息披露、制定实施引导节能减排的税收规定、实行可交易的排放许可等。
近年来,我国在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试点的过程中,保险机构会对投保单位的环境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承保相关业务。对于确定承保的业务会根据投保单位环境风险管理水平确定差异化的保险费率。对承保单位的日常运营会提供环境风险管理体检服务。根据投保单位的环境风险管理状况收取差异化的保费费率,这种保险产品及服务定价机制,不仅是保险机构加强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也是一种在促进环境成本内部化方面可以发挥作用的工具,有利于帮助投保单位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披露主体包括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等《管理办法》规定的披露主体。企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等八项内容。其中,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包括企业投保环责险的信息。
2022年6月,联合国环境署可持续保险倡议原则发布专题研究报告《新的风险,新的机遇:运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可持续经济》(New Risks, New Opportunities:Harnessing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Liability Insurance for a Sustainable Economy)。报告认为,环责险在解决传统污染风险和更广泛的新出现的环境风险方面的全部潜力在很大程度上仍未得到开发。通过开展调研工作,报告对环责险的创新发展及运用进行了专题讨论,认为创新运用环责险信息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实践及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例如,通过使用标准化和细颗粒度的数据,资本市场参与者,如投资者、银行和证券交易所,可以要求其客户在延长融资之前披露其环责险保障范围。这种方法鼓励跨经济部门的公司使用环责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使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了解和管理企业的环境污染风险。
整合研究力量,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基础理论研究工作,为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进行更加体系化的理论储备,有利于综合运用各类措施,促进企业进行绿色转型发展,助力绿色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长寿时代的人的
全生命周期需求变化研究工作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在“双碳”目标起步阶段,按照“先立后破”的工作步骤,目前的工作重心是“立”,绿色产业的就业机会正在持续增加。从长期来看,高碳行业的就业机会会逐步减少。不同产业、不同地域就业机会的变化,会使很多在职人员再次面临新的职业岗位选择,需要进行在职或脱产培训。人身保险产品是平滑人生财务风险的重要的财务风险管理工具。对由于产业转型升级所伴随的这些变化进行跟踪了解,开展前瞻性研究,有利于促进人身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根据新需求创新人身保险产品及服务。
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日新月异、人口老龄化及预期寿命的延长等多因素叠加,会对人的全生命周期的需求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卫生健康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在2021年提高到78.2岁。长寿人口不断增加。长寿时代的来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会带来影响。
发达国家早于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2018年,中信出版集团出版了《百岁人生:长寿时代的生活和工作》一书,该书由英国伦敦商学院教授琳达·格拉顿和安德鲁·斯科特写作。两位作者综合运用社会学、经济学和心理学,研究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情况,就长寿对于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和预测。该书作者认为,随着预期寿命的延长,不仅是对老年生活带来影响,还会对整个人生带来影响,将会越来越多地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20世纪的人们把人生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受教育期,其次是就业期,再次是退休期。这是一种单向的线性发展方式。随着寿命越来越长,三阶段人生将会发展为多阶段人生,需要持续不断地学习知识以适应更加丰富的职业生涯。55岁以上的人群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去创业,去开始新职业。随着寿命的延长,人生中的不确定因素将会增加,为老年生活做准备,不仅要储备必要的财富,更要重视健康身心管理。因此,该书作者认为,政府不仅要关注退休问题,还必须越来越多地考虑教育、婚姻、工作时间和一系列更广泛的社会安排;组织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进行调整,以适应三阶段人生正在向多阶段人生转变的趋势;教育行业的服务内容要增加、服务方式要创新;人们需要更灵活地使用养老金和储蓄计划,金融部门要改变。
笔者于2019年阅读此书。此后,在从事研究工作的过程中,更加重视观察与了解长寿时代的到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变化。长寿时代的到来,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不仅有这两位学者观察到的在发达国家正在发生的情况,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所面临的诸多挑战,是其他国家和地区所未有的。
整合研究力量,进一步加强长寿时代的人的全生命周期需求变化研究工作,形成系统的不断丰富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将相关研究成果持续向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各行各业分享,有助于相关行业探索支持发展新的就业机会,创新相关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编辑:于小涵
中国保险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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