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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吕伟,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副研究员、中国保险学会智库专家库专家。
文章来源:《保险理论与实践》2024年第2辑
近年来,我国面临人口快速、深度老龄化问题。200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7%,进入老龄化社会,此后仅用21年,至2021年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4%,进入深度老龄化。截至2022年末,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9.8%,65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4.9%。中央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养老金融列入金融行业的“五篇文章”。本文就保险业支持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谈几点认识。
一、保险支持养老事业发展作用显著
保险业天然具有管理长寿风险的职责功能,在多年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实践中,形成了风险定价、产品开发、销售服务、增值保障等方面的独特优势。
(一)保险在养老资金积累中发挥支柱性作用
从欧美等发达市场看,保险产品在养老金市场规模中占比较高。近年各国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在整体养老资金储备中占比呈下降趋势,包括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在内的私人养老金规模占比逐步提升。在私人养老金内部,各国基本实现第二、三支柱连通,且普遍呈现第二支柱资金向第三支柱转移趋势,第三支柱对养老资金积累重要性日益凸显。商业保险广泛、深度参与养老资金积累,尤其在第三支柱运营中越发重要。在美国,尽管面对美股长期牛市、养老资金集中投向证券产品的市场大环境,2021年末保险仍占养老第三支柱资产总额约19%;2020年末德国第三支柱里斯特计划中,保险产品合同数量占比约为65%;日本第三支柱个人定额缴费养老金(iDeCo)账户中,保险规模占比常年保持在20%~25%;韩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计划(Private Pension Scheme,PPS)中,保险占比长期保持在90%以上,处于垄断地位。
从近年我国养老金体系发展实践看,保险同样具有显著规模优势。在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中,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管理。在第二支柱年金计划中,保险公司是主要参与者,以企业年金为例,截至2023年6月末,保险公司受托管理资金占比为73%。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中,无论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内税优业务,还是账户外个人自主投资养老金融产品,保险均扮演重要角色。在整体市场中,截至2023年6月末,特定养老储蓄规模为377亿元,养老理财管理规模为1018亿元,养老目标基金管理规模为795亿元,而商业养老保险期末累计责任准备金超5万亿元,规模上具有绝对优势。
(二)保险产品满足居民养老金融需求优势独特
一是保险产品安全性优势较突出。在发达市场中,安全性是养老保险产品的重要比较优势。如德国保险协会相关调研显示,约80%的客户因青睐安全性而在养老金投资时首选保险产品。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普遍具有2%以上的保证利率或固定保险金,相较基金、理财等净值化产品,投资安全性优势显著。
二是保险产品收益具有较强向上弹性。在提供保底收益基础上,欧美保险公司通过产品创新,主推变额年金、分红保险等“保底+浮动”收益产品,并在保险资金运用中加强全球化资产配置、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权重,多措并举实现保险产品超越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如美国保险业创新推出多年保证收益年金,截至2022年末各期限类型产品收益率均高于同期限美国国债,10年期产品收益率较10年期国债收益率高出约1.5个百分点。近年来,我国保险公司通过配置具有较高收益优质底层资产、推出固定期限保本产品等方式,提升养老保险产品实际收益水平,如附加万能账户的商业养老保险实际结算利率在3.7%~4%,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收益率达4.5%~5.5%,相较其他金融产品具有优势。
三是保险产品具有全面风险保障的独特优势。与储蓄和理财等金融产品不同,保险具有全面风险保障功能,广泛覆盖客户“生老病死”各类风险。在长寿风险管理方面,借助死亡率预测、未来期望支出现金流评估等一系列精算技术,保险产品成为目前我国唯一提供长期甚至终身稳定现金流的金融品种,能够有效地对冲和转移长寿风险,预防“因老返贫”,而常见金融产品多为到期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欧美发达市场中,许多客户退休后提取职业养老金及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趸交投保商业养老保险,将个人资产年金化,获取老年生活保障。此外,养老保险还覆盖疾病、失能、身故等风险,为居民养老提供全流程、全方位风险保障。
四是保险产品逐步改善流动性不足缺陷。保险产品提供长期稳健收益的另一面,是期限普遍较长,流动性相对不足,如监管规定,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期限不得少于5年。近年来,保险业针对客户养老需求,优化产品期限结构,简化资金提前支取流程,逐步提升产品流动性。如欧美保险业优化年金等产品期限结构,提供多种锁定期选项,设置流动性支持机制,提升产品策略灵活性、流动性;我国保险公司通过商业养老保险附加万能账户的产品设计,兼顾收益安全性与产品流动性。
(三)保险已成为养老服务领域积极参与者
保险公司是金融领域中唯一成体系直接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主体,已从单一经济补偿向“保险+服务”综合管理转变。
一是聚焦风险保障,在养老服务支付中发挥基础网络作用。一方面,保险公司通过经营商业健康险和承办政策性健康险,在医疗支付中居重要地位,而医疗与养老服务紧密相连,保险公司介入养老服务支付具有天然优势。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在长期理赔运营中,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化结算、清算系统,具备承担养老服务支付功能的网络基础。在美国,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针对65岁以上老年群体的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运营,全面介入医疗费用支付环节,仅联合健康、哈门那两家保险公司占据MA计划45%的市场份额;同时在护理支付方面,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承担了全社会67%的护理费用支出。我国保险公司运营10亿多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负责提供理赔申请、支付结算、信息查询等各项服务,同时我国长护险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21年底已在49个城市试点开展长护险业务,覆盖近1.45亿人。
二是满足养老需求,向养老服务链积极延伸。服务与保险的风险保障主业紧密相连。在养老健康业务领域,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健康养老服务,有效降低赔付成本,从而压降产品费率,进一步扩展客群、提升市场份额;同时,保险公司通过直接提供康养服务,实现对服务全流程的介入控制,有效防范服务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服务品质。在欧美先发市场中,保险公司通过集中采购、并购专业服务机构等方式,获取养老服务资源,提升自身服务供给能力,已成为养老服务重要供给商。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也积极探索养老服务路径,为客户提供家政服务、适老化改造、起居照料、智能管家等多样化养老服务,逐步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体系。
三是借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优势,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一般为重资产项目,长期收益较稳定,但资金流动性较弱,如重资产养老社区项目投资回收期一般超15年;目前我国寿险行业负债久期超12年,是少数能够匹配养老项目回报周期特征的资金,且具有规模大、来源稳定、运用方式灵活等优势。近年来,我国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体系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国22家保险机构在34座城市开发建设养老社区,预计供给养老床位超13万张。
二、保险支持养老事业发展面临的
困难与挑战
近年来,保险行业服务养老事业取得了许多进展,但面对我国老龄化“速度快、规模大、程度深”的现实,当前还需要解决一些行业共性问题。
一是保险业服务养老第三支柱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整体第三支柱市场中,保险发展较早,目前产品规模具有优势,但近年发展动力趋缓,如在2022年11月启动发展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内市场中,保险作用发挥相对不足。根据行业交流数据,截至2023年6月末账户开立人数约4030万人,缴费总金额约为200亿元,其中银行储蓄及理财产品占比约为60%、基金占比约为30%、保险占比仅约为10%。具体表现在:第一,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专业性和复杂性相对较强,客户认知需要一个过程。针对不同的养老金融需求,目前商业养老保险涉及年金险、两全险、分红险等不同险种,一些业务采用不同产品组合的方式推动。第二,账户税优支持力度不足。当前个人养老金账户年度税前扣除限额为1.2万元,采取领取阶段统一征收3%的税率模式,参保人实际税负水平较高(据测算,当前税优政策仅对月收入8000元以上人群具有实质减税作用)。美国IRA账户则根据参保人群收入,按照缴纳金额分阶梯设置优惠税率,细化税收抵扣政策,扩大税优激励范围。第三,现行账户管理机制加大了保险产品提升份额的难度。当前政策仅允许银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账户,客户仅能接触到开户行代销的产品,客观上形成了银行渠道主导产品销售的格局。据统计,目前账户内共有739款产品,其中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465款,占比为66%;基金产品162款,占比为22%;保险产品仅93款,占比为12%。在欧美等发达市场中,各类非银金融机构均可参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如IRA账户制度允许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管理账户,充分给予客户选择开户机构和产品的自主权,目前有超过80%的投资者选择在非银机构开立账户,选择银行的占比仅约为20%。第四,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之间资金未连通。我国第三支柱尚处发展初期,目前第二支柱年金与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相互隔离、无法转换。在欧美等先发市场中,允许个人灵活管理年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来自第二支柱的转存已成为第三支柱主要规模增长动力,如目前美国IRA账户累计余额中约90%来自年金转存,仅约10%来自个人缴存。
二是直接投资养老社区经济可持续性有待验证。参考行业交流信息,目前保险公司直接投资的养老社区中,实现稳定盈利的占比偏低,主要原因在于养老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且社区收益高度依赖入住率,投资回收周期长,中小项目一般需3~5年实现税息折旧及推销前利润(EBITDA)非负,大型项目需近8年,整体投资回收周期长达15~30年。对比来看,美国保险业普遍采用“投管分离”模式,通过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间接投资养老社区,而不涉及社区运营,取得了较好效果。美国资本市场有大量投资于持续照料退休社区(CCRC)及医疗服务设施的REITs,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这类REITs获取稳定收益。从美国经验看,养老社区REITs能够实现稳定的盈利和分红,近年来在维持较高派息率的同时保持了REITs价格温和上涨。
三是养老服务能力建设需要更完善的制度和人才配套。“保险+服务”是保险业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特色和比较优势,但目前服务能力提升存在难点,具体表现为:第一,养老服务标准不统一。近年来,主管部门大力推进标准体系建设,但目前出台的标准还比较宽泛,内容不够详细,主要是一些原则性和底线要求,缺乏对具体操作过程的统一规定。比如,在经营长期护理保险的过程中,各地区对于护理需求评估、护理服务内容和质量控制等方面标准不一致,客观上加大了保险公司养老护理服务建设的难度。第二,养老服务行业人才缺乏。目前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约为4500万人,按照每3名失能半失能老人需匹配1名护理人员的标准,我国护理人员需求约为1500万人,但目前我国养护从业人员仅约为100万人,持证上岗人数约为2万人,我国养老护理人员缺口数量在1000万人以上,针对失能失智老人的护理人才更是短缺。
四是养老产品资产配置需要更为深广的金融环境支持。养老金融产品期限长,特别是很多养老保险产品期限超过20年。在大力发展养老金融业务的背景下,预期未来保险业负债久期将进一步拉长,而目前保险公司相应延长资产久期的难度较大。第一,长期限固定收益类投资标的供给不足。保险产品强调安全的特性决定了大量保险资金配置于固定收益产品,2022年末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为25万亿元,其中利率债、信用债和银行存款分列前三位,合计占比超过55%。但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中,符合保险资金投资条件的长期限固定收益产品供给不足,如2010—2020年国债总发行额中超长期国债占比仅约为8%。第二,目前制度对险资股权投资约束较多。权益类资产是保险产品提升收益水平的关键,但在“偿二代”二期的保险公司市场风险资本计量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基础因子赋值高于其他类型资产,资本消耗较大。同时,当前政策对国有保险公司私募股权投资项目退出是否涉及国有资产转让存在争议,项目通过非公开协议等市场化退出方式受到限制,影响投资收益。
三、推动保险更好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
相关建议
一是多措并举,提升保险业服务第三支柱质效。探索第二、三支柱衔接机制,建设统一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第二、三支柱资金连通。研究制定各支柱综合税收优惠政策,合理提升个人养老金账户缴纳上限,根据居民参保金额分阶梯制定税收优惠措施,兼顾满足居民养老需求与财政承受能力。拓展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机构范围,允许保险、基金等非银金融机构管理账户,拓展客户养老金融产品接触面,全面提升个人缴存意愿。同步推动养老保险产品供给侧和需求侧改革,一方面围绕多元化养老需求,研发各类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保险产品,提升产品流动性;另一方面加强商业养老保险知识普及,提升人民群众对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认识水平。
二是投管分离,创新保险资金投资养老社区方式。加快研究将养老社区项目纳入REITs底层资产,拓展保险资金投资养老产业金融路径。扶持培育养老社区专业运营机构。研究养老专项用地可行性,结合养老社区用地特点,出台相关土地配套细则。
三是健全标准,推动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法规与行业标准,强化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列为高等职业教育的重点,将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置于就业培训、失业者培训的优先项。建立从业人员资质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四是丰富供给,为养老资产长期配置提供更为深广的金融环境。加大超长期国债、优质长期机构债等金融产品开发和发行力度,为拉长养老资产久期创造条件。针对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权益投资给予偿付能力计量等方面的优惠。优化保险公司养老资产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在募、投、管、退全流程的相关规定。
编辑:于小涵
中国保险学会
构建保险大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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