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来上海,我才18岁。
那个9月,我刚考上大学,一家人浩浩荡荡地从湖南送我去南京报到,刻意在上海逗留两天,见识一下这里的繁华。
同行阿姨打趣我,毕业后干脆来上海工作。
18岁之前,高考是我的人生目标。
等熬过高考,我的人生只想放纵。
我不晓得当时我怎么回答的。
我只记得,我们一行人去了一个弄堂,叫了一碗豆花儿,咸的。
作为一个站“甜豆花”的湖南人,上海没能让我共情。
大概是外婆一辈的老人都走了之后,我也没有再回去过,听说故乡已经翻天覆地。
反而偶尔会来上海出差。
刚工作的时候,我在上海白玉兰电视节守过我台的摊位。
再来,这里已经卸下熠熠星光,反而对我来说是更辉煌夺目的上海书展。
几个穿着本地校服的高中生,在“企鹅”的摊位前用英文讨论Charles Dickens 哪本书好看。
我默默拿出乔伊斯的Ulysses赢得所有人的尊敬。
然后趁他们没注意,拍了照又放回去。
那一刻,我有点怅然。
如果我读大学的时候不花那么多时间谈爱,而是好好学英语,很可能就能在上海扎根了吧。
从芒果台辞职办手续的那天,人力的同事看着我从“台聘”离职,都在感叹摇头,以为我因为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放弃了“高级合同工”。
得知我要去云南,以为我要去大理开民宿,可能脑补了另一种向往的生活,叹息更重了。
直到我说去昆明,大家自此沉默。
刚到昆明的时候,长沙已经连续下了不止3个月的雨。
而昆明,却有我儿时才能见到的阳光。
只是那时目标是高考,只能眼睁睁看着同龄人在阳光下打闹嬉笑。
没想到到了昆明,才有了理想生活的样子。
不用打卡,不用守摊。
曾经看到上海在演《茶花女》,打个飞的就来了。
生活错落有致,好像捡了大便宜,钻了好多空子。
进入10月,不管是上海还是昆明,都已经有桂花或淡或浓的香味。
更多地方的餐厅里,豆花儿咸甜由君。
我打了一碗“甜豆花”,现实和过去交叠。
那时,我常年待在外婆家,听到一声金属碰撞,一声吆喝,她就会把碗递给我,从荷包里取出用手绢层层叠叠包裹着的、小心存放的零钱。
我匆匆跑下楼去,五分钱一碗,木桶里细嫩水灵的豆腐块,扁平的铝勺切两块放碗里,淋一勺白砂糖。
我对“甜豆花儿”的味觉固执,好像坚持了,外婆就一直都在一样。
所以,当下的现实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能有足够的弹性和空间可以容忍我们离开当下。
相似的境况,置换到过去的体验,回忆才能涌现。
这样,不管是回不去的故乡,还是见不到的外婆,他们都能一直储存在我这里,被我层层叠叠地小心存放着。
所以,我再喜欢上海,也并不是非得要生活在这里。
来过,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