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回顾 | 股权融资通常需要签署哪些文件?

文摘   2024-08-14 11:28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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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发于2024年5月23日,收藏好文可多次阅读。

前言

在复杂的股权融资流程中,通常需要签署哪些文件?根据实务经验,我们将通常所需的文件汇总如下。


1. 保密协议

公司在接受投资人尽调或向其披露非公开信息时,通常需与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以降低泄密风险。保密协议需要明确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义务的范围和期限、信息披露的限制,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保密协议可以约定单方的保密义务,即仅投资人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但在双方均披露保密信息时如投资人向被投公司披露其掌握的相关行业信息等,也可约定为双方的保密义务。涉及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公司还需要求中介机构也签署保密协议,或在中介服务协议中明确其保密义务。


2. TS(Term Sheet)

TS(即投资意向书)可以固定投融资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明确双方的核心诉求,后续的正式交易文件条款通常是在TS已经确定的基本原则上拟定。TS能够为双方提供较为明确的谈判框架,在漫长的尽调、谈判直至正式签署交易文件前,TS可以为双方提供合作的依据和信心。TS中主要包括经济性条款(本轮估值及投资额)、控制性条款(董事会成员安排)、一般条款(投资款用途)等。通过在早期阶段就关键条款达成一致,TS有助于加快后续谈判和交易的进程。


3. 投资协议/增资协议(Share Purchase Agreement,SPA

投资协议/增资协议作为正式的交易文件,明确当次融资的主要事项,包括新增股份的定价、融资的金额和条件、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各方的陈述和保证等。投资协议/增资协议是股权融资中的核心文件,前期TS中的主要内容可以在其中体现并予以细化,如TS中明确的融资价格,可以在投资协议/增资协议中进一步明确该定价系基于公司何等估值、及各方保证前期披露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等基础上确定,如相关陈述与保证不实,则公司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股东协议(Shareholders Agreement,SHA

股东协议涉及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股权比例、公司治理结构、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相较于约定具体增资交易的投资协议/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则涵盖了股东之间更广泛的合作和公司治理问题,因此常与投资协议/增资协议同步签署。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章程也是由公司股东签署的约定公司治理事项的文件。与公司章程相比,由于股东协议不是法定的工商备案文件,故股东协议中往往会对各股东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约定,尤其是投资人特别权利的约定,而公司章程往往受限于工商管理要求等而表述得相对简单。实践中,为了避免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可能引发的争议,我们建议在股东协议中明确其优先适用性,即约定如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不一致的,以股东协议为准。


5. 抽屉协议(如有)

抽屉协议顾名思义,是指放在“抽屉”里,一般不予示人的协议。在融资交易中,抽屉协议主要与投资协议/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等同时或前后签订,但内容不对外公开。抽屉协议通常用于处理一些特殊条款或对特定投资人的额外承诺,这些内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适合包含在其他交易文件中。但是,无论是在股权融资还是申报上市时,公司都需要向其他投资人或监管机构披露与投资相关的约定,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因此,一些涉及公司和/或其实际控制人对个别投资人特别承诺尤其是约定回购等事项的抽屉协议,在特定的信息披露要求下,可能仍然需要予以对外披露,并可能触发对其他投资人的违约责任、或因最惠国待遇条款而同等的适用于其他投资人。因此,对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而言,为保证投资人之间的公平性和信息透明性,以及减轻自己的特别义务,我们建议,抽屉协议应当审慎签署。


6. 配偶确认函(如有)

在融资交易中,特别是在涉及私企或家族企业的增资等情况下,创始人的配偶可能会经投资人要求签署配偶确认函。配偶确认函通常包括两类:


第一类,为了防止创始人婚变给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部分投资人要求未持股的创始人配偶签署承诺函,确认其任何时候都不会对公司股权提出任何主张,即通过配偶确认函的方式明确登记在创始人一人名下的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模式来源于“土豆条款”。


第二类,出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举证责任需要,部分投资人要求未持股的创始人配偶签署承诺函,确认其知悉创始人、公司及投资人相关融资交易文件的签署,以共债共签的形式实现将创始人所负债务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目的。例如,公司创始人向投资人就公司业绩作出承诺、并约定未实现承诺将以特定价格回购投资人股权的,考虑到创始人可支配的家庭财产可能影响其回购义务的履行,投资人可以要求公司创始人的配偶签署确认函,表示其知悉公司创始人签署了该等协议,且同意按相关协议的约定执行。


有关夫妻共同创业可能产生的相关法律风险,详见前文:夫妻共同创业时,两人都需要持股吗?


7. 内部决策文件

对于融资方公司而言,其需要就融资事项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并形成同意公司融资并履行相关协议义务的决议文件;对于投资人而言,其需要经过投决会或类似程序确认经内部决策同意投资,投资金额较大、达到投资人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人还需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


8. 其他交割文件

其他交割文件主要包括:(1)确认交易文件签署后至交割时,公司仍满足前期陈述与保证的交割确认函;(2)明确出资先决条件已满足并提请投资人打款的缴付出资通知书;(3)公司向投资人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和增资后股东名册;(4)增资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等。



总结

综上所述,股权融资可能涉及签署多种文件。在文件内容上,应当表述简明,详略得当。例如,对于保密协议,考虑其通常签署于项目初期,一般对于重要保密事项约定清楚即可,不必反复沟通条款细节,以免影响项目进展及合作观感;而对于股东协议,由于其关系着增资时及增资后各方的具体义务及责任,因此应当审慎确认每一项条款,注意特定措辞对权利义务的影响,再细节也不为过。一般而言,公司或投资人可以通过争取交易文件的起草主动权,优先明确自己关心的问题,确保关键利益得到满足,在相关专业背景支持下,可以更好地控制法律风险和谈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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