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财会瞭望哨第663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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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ueger P., Z. Sautner, D.Y. Tang, and R. Zhong, 2024, “The effects of mandatory ESG disclosure around the world”,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forthcoming
本文整理了新颖且全面的全球ESG强制性披露数据集,以此分析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影响。研究发现,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具有积极的改善作用,该作用在由政府机构实施ESG强制性披露以及要求企业必须遵守的情况下更强。此外,在正式与非正式执行下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改善作用均存在,但非正式执行下更强。当企业的信息环境较弱以及投资者对ESG信息需求较大时,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改善作用也越强。本文的研究支持了ESG强制性披露改善企业信息环境有益于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观点,并鼓励尚未采用ESG强制性披露的国家进行监管改革。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越来越重视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表现。然而,企业层面ESG披露的可用性和质量难以供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Ilhan et al.,2023)。针对投资者ESG信息需求与企业ESG信息供给之间的差距,一些国家已经启动了ESG强制性披露法规,要求企业在传统的财务披露或者专门的独立报告中披露高质量的ESG信息。除了这些国家层面的法规外,全球层面也强制执行了国际ESG披露标准。由于股票流动性备受投资者、企业和监管机构的关注,以及股票流动性易受企业披露信息的影响,所以本文整理了全球ESG强制性披露制度的数据,探究强制性ESG信息披露对企业股票流动性影响。
1. ESG强制性披露与股票流动性
根据ESG的投资动机,ESG报告的价值可以被分为“现金流意识投资者价值”与“ESG意识投资者价值”(Starks,2023;Friedman et al.,2021)。“现金流意识投资者价值”是指ESG报告能提供ESG如何影响企业现金流的信息,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多现金流;“ESG意识投资者价值”认为ESG报告重点关注企业的ESG活动,为迎合该部分投资者的需要,企业会进行更多的ESG活动。在企业ESG报告中,这两种价值同时存在,所以ESG的报告会同时影响企业的现金流与ESG活动。而这两个价值均会通过缓解信息不对称(企业与投资者以及各投资者之间),进而影响股票流动性。
对于“现金流意识投资者价值”,ESG强制性披露可以缓解ESG活动如何影响企业财务基本面相关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提高股票流动性。首先,ESG强制性披露能让投资者更好了解到ESG相关风险缓解了逆向选择问题。其次,ESG强制性披露可以降低投资者搜集以及处理,与ESG活动风险以及ESG如何影响现金流相关信息的成本。最后,ESG强制性披露要求企业更详细地披露,便于投资者在企业间进行比较。这些与缓解信息不对称相关的渠道,使得投资者能进行更多交易,并最终改善股票流动性。对于“ESG意识投资者价值”,ESG强制性披露提供了更多ESG活动相关信息,这有利于缓解ESG评级分歧(Berg et al.,2022),降低了企业违反持续投资规定的风险,使得投资者更有可能找到合适投资的股票。更多地ESG信息,也有利于投资者监管管理层关于环境和社会的决策,管理层也更有可能采取与投资者一致的行动,使得投资者增加交易,改善股票流动性。
ESG强制性披露也可能不会改善股票流动性。首先,相比于财务信息,ESG信息更加复杂,难以就企业ESG披露指标和信息作出明确的规范。因此,企业可能会采用最低的标准来披露ESG信息以表面上满足监管需求(Leuz et al.,2003;Burgstahler et al.,2006;Christensen et al.,2021)。其次,在强制性要求披露ESG之前,就有企业自愿披露的ESG信息,所以额外的强制性披露可能没有效果。最后,缓解信息不对称对改善股票流动性的收益还取决于企业的信息环境(Diamond and Verrecchia,1991)。当企业本就自愿提供更多信息时,ESG的信息还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得,如可持续发展报告,那么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影响会很小。
2. ESG强制性披露实施机制差异
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影响,可能因各国的实施差异而存在不同。首先,各国执行ESG强制性披露的机构可以分为政府机构(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和当地证券交易所。相对于当地证券交易所,政府机构具有更可信的执行力以及更多的资源来有效执行。所以本文预期在政府机构执行下,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影响更强。其次,各国执行要求可以分为国家要求企业披露ESG但可以选择解释后不披露(后文称为豁免),以及国家要求必须披露。在国家要求必须披露的情况下,ESG强制性披露的规则更加严格,违规成本高昂,这会带来更大的股票流动性收益。
3. 正式机构和非正式机构实施ESG强制性披露
如果披露要求没有得到适当执行,ESG强制性披露不太可能产生有意义的效果。在正式机构执行力度更强的国家,比如更好的法律环境、更严格的法治或更有效的政府,披露规则可能会带来更大的信息环境改善(Leuz and Wysocki,2016)。由正式机构执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能改善股票流动性(Christensen et al.,2013),那同样由正式机构执行的非财务披露法规可能也会改善股票流动性,说明在正式机构执行力度更强的国家,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改善效应会更大。非正式机构执行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在正式机构执行无效或者不存在时,非正式机构执行可以填补这一空白(North,1994)。Christensen et al.(2021)认为,非金融投资者的偏好可能是规范资本市场对ESG披露反应的另一个渠道。因此,当企业面临更大非正式机构执行压力时,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效用也更强。
第一,本文的研究对ESG强制性披露效用相关研究具有直接贡献。Gibbons(2023)采用全球样本,研究发现要求改进E和S披露会影响投融资结果。Fiechter et al.(2022)发现欧盟强制性的企业社会责任(CSR)披露增加了企业社会责任活动,Ioannou and Serafeim(2019)验证了增加可持续的ESG披露会增加估值,Christensen et al.(2022)研究了ESG披露评级的影响。本文对这些文献进行了补充,提出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具有积极作用,但这种效益取决于具体的实施和执行,以及ESG信息的自愿提供和投资者需求。
第二,本文的结论对非财务信息披露与股票流动性研究作出贡献。Barth et al.(2017)提供证据表明,南非于2010年规定ESG强制性披露带来了更多地ESG相关信息,改善了流动性。Roy et al.(2022)研究发现,印度企业在被强制增加CSR支出后缓解了信息不对称,从而改善了流动性。本文通过使用全球样本补充了这些文献,这大大减轻了对单个国家研究时披露要求内生性的担忧,最重要的是还能分析披露规定在执行时的跨国异质性。
(一)样本选择
本文以2002-2020年间,Datastreanm数据库中所有的上市公司数据为初始样本,并参考Ince and Porter(2006)和Griffin et al.(2010)进行筛选与合并。股票价格和交易数据取自Eikon,公司基本数据取自Worldscope,分析师以及盈余数据取自I/B/E/S。最后,ESG强制性披露数据以C&S项目为主要来源,并辅以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和可持续证券交易所(SSE)的数据进行整理。最终获得136269个观测值,包含了17680个企业,覆盖了65个国家。
(二)变量定义
Mandatory ESG Disclosure:ESG强制性披露,对于一次性强制性要求E\S\G三个部分都披露的国家,引入第一年及以后取值为1,其余年份取值为0;对于逐步引入E\S\G强制性披露的国家,以最后一个部分的引入年份为第一年,该年及以后取值为1,其余年份取值为0;对于从未引入ESG强制性披露的国家,在样本期间内都取值为0。
Mandatory ESG DisclosureX:ESG强制性披露的执行差异,(1)Mandatory ESG DisclosureGov. Inst:政府机构执行的ESG强制性披露,政府机构引入ESG强制性披露的国家,引入第一年及以后取值为1,否则为0;(2)Mandatory ESG DisclosureStock Exch:交易所执行的ESG强制性披露,交易所引入ESG强制性披露的国家,引入第一年及以后取值为1,否则为0;(3)Mandatory ESG DisclosureComply:必须遵守的ESG强制性披露,要求必须遵守ESG强制性披露的国家,引入第一年及以后取值为1,否则为0;(4)Mandatory ESG DisclosureComply-or-Explain:遵守或豁免的ESG强制性披露,要求“要么遵守,要么解释后不遵守”的ESG强制性披露的国家,引入第一年及以后取值为1,否则为0。
Conditional Variable:正式机构执行与非正式机构执行,正式机构执行力度(1)Rule of Law,衡量一个国家的代理人对社会规则的信心和遵守社会规则的程度,−2.5和2.5之间,数值越高,表明法治程度就越强;(2)Govt. Effectiveness,衡量一个国家对其既定政策的承诺的可信度等的指数,−2.5和2.5之间,数值越高,表明政府效率越高。非正式机构执行力度(1)EPI E Norms,耶鲁大学的环境绩效指数(EPI),衡量了与环境健康和生态系统活力相关的社会结果,0到100之间,数值越高,表明对环境问题重要性的普遍信念越强烈;(2)IVS E Norms,来自综合价值调查(IVS)的国家环境意识调查指数,0到1之间,数值越高,表明环境意识越好;(3)IVS S Norms,来自综合价值调查(IVS)的社会规范的调查指数,0到1之间,数值越高,表明社会规范越强。以上正式机构执行力度与非正式机构执行力度指标,分别与国家法律来源、人均GDP和国家全球化指数进行回归后,以残差代替,即Rule of LawRes、Govt. EffectivenessRes、EPI E NormsRes、IVS E NormsRes和IVS S NormsRes。
Liquidity:股票流动性,本文利用以下四个指标进行衡量,(1)Bid-Ask Spread,企业每日股票买卖价差的年度中位数;(2)Price Impact,企业每日非流动性指标的年度中位数,每日非流动性指标参考Amihud(2002)以每日绝对股票收益率/每日交易额计算;(3)Zero Return,企业股票交易日中股票回报率为0的交易日数。(4)Illiquidity Factor,参考Daske et al.(2008)对Log(Bid-Ask Spread)、Log(Price Impact)以及Zero Return进行单因素分析,汇总成一个代理变量,该变量的值越大代表流动性越低。
(三)模型
(一)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影响
利用模型(1)进行回归,结果显示Mandatory ESG Disclosure对Log(Bid-Ask Spread)、Log(Price Impact)、Zero Return以及Illiquidity Factor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这在经济意义上也是显著的,结果表明引入ESG强制性披露后,买卖价差下降了8.4%,非流动性降低了16%,零收益天数大约每年下降了4个交易日,整体非流动性下降约9%。然后以Illiquidity Factor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以下回归,结果均显著为负,(1)将行业-年份固定效应换位年份固定效应;(2)将样本划分为2010年前子样本和2010年及以后子样本;(3)剔除从未引入ESG强制性披露的国家样本;(4)将Mandatory ESG Disclosure进一步分为一次性引入(Mandatory ESG DisclosureAll-At-Oncec)和逐步引入(Mandatory ESG DisclosureOne-by-Onec);(5)剔除逐步引入ESG强制性披露的国家样本。此外,分别控制行业-国家固定效应、控制国家时间趋势、剔除占比最大的四个国家样本后进行回归,结果一致。
(二)排除股票非流动性事前趋势的影响
本文的研究结果为ESG强制性披露改善股票流动性提供了证据,然而该结论可能受到事前自愿披露和投资者预期的干扰。本文以Illiquidity Factor作为被解释变量,以事前第一年作为基准进行平行趋势检验。结果显示,引入ESG强制性披露后,股票流动性得到改善,并且事后第二年开始改善作用明显增大。但在事前第2年到事前第1年间,股票流动性已经有所改善。对此,本文有认为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事前存在自愿性ESG披露;(2)存在预期效应,即市场参与者可能对强制性要求有预判并给出反应。首先,本文剔除了事前存在自愿性ESG披露的国家样本进行回归,结果显示Mandatory ESG Disclosure的系数显著为负,熵平衡处理后的回归结果一致。此外,构建Vol.ESG Disc.Country(来自具有自愿披露倡议国家的企业取值为1)变量进行交乘,回归结果显示Mandatory ESG Disclosure的系数显著为负,Mandatory ESG Disclosure×Vol.ESG Disc.Country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事前自愿披露弱化了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改善作用。然后,本文参考Daske et al.(2008)用两种方式评估预期效应,即剔除事前1年的样本数据和解释变量取t-1期。Mandatory ESG Disclosure的系数在两种方式下均显著为负,说明预期效应的影响很小。最后,本文剔除事前存在自愿性ESG披露的国家样本进行平行趋势检验,结果仍显示引入ESG强制性披露后,Illiquidity Factor显著下降,并且事前的微小下降也与0无差异。
(三)ESG强制性披露实施机制差异
本文以Illiquidity Factor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模型(1)回归结果显示Mandatory ESG DisclosureGov. Inst、Mandatory ESG DisclosureComply以及Mandatory ESG DisclosureComply-or-Explain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而Mandatory ESG DisclosureStock Exch的回归系数不显著。模型(2)回归结果显示Mandatory ESG DisclosureGov. Inst与Mandatory ESG DisclosureStock Exch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但Mandatory ESG DisclosureGov. Inst回归系数的绝对值显著更大(p=0.000),说明相比交易所执行,由政府机构执行的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改善作用更大。同样地,Mandatory ESG DisclosureComply以及Mandatory ESG DisclosureComply-or-Explain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但Mandatory ESG DisclosureComply回归系数的绝对值显著更大(p=0.025),说明一国要求企业必须遵守时,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改善作用更大。
(四)正式机构和非正式机构执行
本文利用模型(3)进行回归,结果显示仅Mandatory ESG Disclosure×Rule of LawRes的系数不显著,其余交乘项的系数均显著为负,并且证据表明非正式机构执行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改善作用非常重要,其中增加一个标准差的IVSENormsRes会导致Illiquidity Factor比平均水平下降7%。正式执行机制对股票流动性的影响比较微弱,这可能是因为披露的ESG信息有时甚至来自公司以外的主体,难以被监管机构核实和审计,在执行ESG披露法规时往往需要非会计专业知识等。这些挑战导致大多数国家仍将执行重点放在财务披露上,对ESG等非财务信息的关注度较小。
(五)自愿性披露和责任投资原则(PRI)所有权
1. 自愿披露可持续性报告
本文拟探究企业自愿披露可持续性报告披露差异的影响,构建Early Vol. Adopter变量,即企业在t-2年发布了可持续性报告则取值为1,否则为0,与Late Vol. Adopter变量,即企业在t-1年发布了可持续性报告而t-2年没有发布则取值为1,否则为0。对模型(4)进行回归,结果显示Mandatory ESG Disclosure×Early Vol. Adopter与Mandatory ESG Disclosure×Late Vol. Adopter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且前者的系数绝对值显著更大,Mandatory ESG Disclosure的回归系数仍显著为负,说明如果企业自愿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则ESG强制性披露对流动性的改善减弱,并且越早发布的企业作用越弱。在剔除事前自愿披露ESG的企业后,该结果仍然成立。
2. 自愿披露盈余指导
盈余指导不仅提供了关键会计数字的定量估计,还包括关于风险和机会的定性分析,可能包括有关重大ESG问题的信息。所以本文构建Vol. Earnings Guidance变量,即企业发布盈余指导取值为1,否则为0,对模型(5)进行回归。结果显示,Mandatory ESG Disclosure的回归系数仍显著为负,Mandatory ESG Disclosure×Vol. Earnings Guidance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对于提供盈余指导报告的企业,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改善减弱。在剔除事前自愿披露ESG的企业后,该结果仍然成立。
3. 签署PRI机构投资者
本文从PRI签署目录中手工搜集了PRI所有权数据,PRI于2006年启用,所以样本期间改为2006年起。签署该原则即代表投资者需将ESG信息纳入投资决策中,可以用来衡量投资者对企业ESG信息需求程度。构建PRI IO变量,即企业的机构投资者中签署了PRI的投资者占比。由于PRI签署呈现出上升趋势,因此将样本划分为2010之前子样本以及2010当年及之后子样本,以反应出ESG信息需求近年来大幅度上升。此外,2007与2008年的金融危机,可能导致签署PRI投资者优先考虑金融信息需求而不是ESG信息。故本文预期,ESG强制性披露对股票流动性的改善作用应在2010当年及之后子样本中更显著。本文对模型(6)进行回归,结果显示Mandatory ESG Disclosure与Mandatory ESG Disclosure×PRI IO的回归系数仅在2010当年及之后子样本中显著为负,其中Mandatory ESG Disclosure×PRI IO的回归系数为-0.147,说明PRI IO增加一个标准差会导致Illiquidity Factor相对平均水平下降2%。
(六)稳健性检验
1. ESG强制性披露的内生性
股票流动性的减少可能源于一国潜在的经济或社会发展,为缓解该内生性问题,本文参考Christensen et al.(2016)和Altongji et al.(2005)采用两步伪证。第一步,在模型(1)的基础上排除Mandatory ESG Disclosure变量并增加了国家层面的代理变量以控制地方因素,进行回归以预测由于潜在的经济或社会发展而引起的非流动性Illiquidity FactorPred。第二步,以Illiquidity FactorPred作为被解释变量对模型(1)进行回归。如果股票流动性的减少可能源于一国潜在的经济或社会发展,那么Mandatory ESG Disclosure的回归系数应与主回归一致,显著为负。但回归结果显示,Mandatory ESG Disclosure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证明了本文结果的稳健性。
2. 交错DID的设计偏差
交错DID回归估计,可能会因为处理效果的异质性和时间变化而产生偏差。为解决该问题,本文参考Baker et al.(2022)的建议,采用Callaway and Sant’Anna(2021)的估计量进行堆叠回归(Gormley and Matsa,2011;Cengiz et al.,2019),这个方法能获得处理组的静态平均处理效果(ATT)。采用Callaway and Sant’Anna(2021)的估计量得到ATT,Mandatory ESG Disclosure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无论包含控制变量与否。但在包含控制变量下,Mandatory ESG Disclosure的回归系数大小更接近主回归结果。本文为每一个处理事件匹配一组干净的控制组采用堆叠回归,回归结果显示Mandatory ESG Disclosure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其大小与主回归结果相似。
We compile a novel data set on mandatory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disclosure around the world to analyze the stock liquidity effects of such disclosure mandates. We document a positive effect of ESG disclosure mandates on firm-level stock liquidity. The effects are strongest if the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are implemented by government institutions, not on a comply-or-explain basis, and coupled with strong enforcement by informal institutions. Firms with weaker information environments benefit more from ESG disclosure mandates. Our results support the view that ESG disclosure regulation improves the information environment and has beneficial capital market effects.
编辑:王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