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财会瞭望哨第660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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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 X., L. Luo, and J. You, 2024, “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and audit fees”, 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 forthcoming.
使用中国交错设立的环保法庭作为环保执法力度加强对外生冲击,本文研究环保执法对审计费用的影响。本文发现在特殊环保法庭建立以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后,企业的异常审计费用增加。异质性分析表明,异常审计费用增加主要体现在环境表现较差和严重污染行业的企业。机制分析表明,环保法庭主要通过审计工作和风险的增加从而影响审计费用,且仅在独立环保裁决法庭设立时才具有影响。最后,本文发现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会显著影响环保法庭设立和审计费用之间的关系。本文的研究发现,旨在加强环保执法力度的环保法庭能改变企业和审计师的行为,因此对审计定价具有未预期的溢出效应。
全球CEO发展大会联席主席、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原副部长龙永图说,一些企业家或者个人并不关心环保处罚,因其成本很小,但他们害怕坐牢,因此在中国贵州建立的环保法庭发挥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在过去的四十年中,中国经济实现了史无前例的跨越,但是以巨大的环境成本作为代价。因此,中国成为了第四大自然灾害国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然而,污水和空气污染对环境和公众健康具有显著影响,进而影响了国家的经济环境。为面对这类环境问题的影响,中国政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以阻止污染并保护环境。而这类环境问题也引起了利益相关者的关注,作为重要的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的审计师必须考虑环境问题对客户财务报告的影响。2006年颁布的第1631号审计准则要求审计师需要关注环境问题,并将环境风险纳入评估体系并形成审计计划。尽管环境问题在审计规范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几乎没有文献关注审计师对企业环境问题的反应,也没有文献探讨环保执法对审计师的影响。因此,本文通过环保法庭的设立检验其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中国第1631号审计准则(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问题的考虑)指出,审计师必须运用其职业判断来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这些程序涉及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法律法规的考虑和其他实质性程序。对于某些企业而言,环境问题不重要。但对于某些企业而言,环境问题,尤其是违法违规的环境问题能实质性地影响企业的重大负债和财务报表披露。环保法庭的设立增加了公众对于污染企业采取法律行为的可能性,以确保环保法规得以执行。本文预期,随着环保法庭的设立,审计师很可能因客户环境问题而导致审计风险和努力的增加从而提高审计定价。
第一,审计努力。在环保法庭设立的城市中,环境风险变得更重要。而依据重要性原则,审计师会增加监管、分析和评估风险并对客户的环境问题获得充分和适当的审计证据。某些环境问题可能需要使用非常规的审计程序。一些客户为满足环保要求会增加环保投入并增加环保创新,这些都需要审计师更多的时间和资源的投入以了解和评估这些财报内容的影响。因此,审计师工作量和审计成本大幅增加。
第二,审计风险。首先,企业所在地更严格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会增加企业的合规成本并造成其他间接影响。降低污染需要很高的排污成本和资本支出,这种不确定性降低了企业盈利能力和盈利稳定性,导致股价波动或业绩降低。其次,已有文献认为当客户在没有宣布破产的情况下遭受重大损失时,就会对审计机构提起诉讼,而其导致受影响的各方会试图通过针对审计师的诉讼来追回这些损失。财务状况不佳还可能导致审计失败的概率增加,受影响公司面临更多的商业和诉讼风险。最后,审计失败还会损害审计师的长期声誉。违反法律法规的公司可能会因在环境问题上的重大错误陈述而遭受严重的不利后果,违反环境规定也表明管理人员缺乏诚信和较弱的内部控制,以上三点均增加了审计风险。为消除上述风险的不利影响,审计师会征收审计溢价。
然而,本文也存在对立假说。环保法庭设立增加了环境违法的指控和定罪,因此增加了企业罚款和声誉受损的风险,这也刺激企业采取积极的环保措施或先于环保法规的行为来消除这种风险,例如增加环保投资。也有文献认为环保法庭设立所在地的企业有更低的风险、更低的股价崩盘风险、更高的股票回报和更绿色的声誉。以上证据表明受环保执法力度影响的企业的风险管理行为会导致更低的商业风险。环保法庭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外部监督和治理机制,因此震慑企业需管理其环境风险。因此,环保法庭对企业产生的震慑作用使其更透明,审计师承担较少的风险而采取更少的审计努力,因而降低了审计收费。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对立假设:
假设1a:审计师对位于设有环保法庭的城市的企业会征收更高的审计费用。
假设1b:审计师对位于设有环保法庭的城市的企业会征收更低的审计费用。
第一,本文通过首次探索环保执法对审计定价的影响而拓展了审计定价的文献。已有文献发现客户和审计师的特征会影响审计收费(Hay et al.,2006;Simunic,1980)。然而,审计师对于客户环境问题定价的问题知之甚少。Li et al.(2014)检验了环境污染结果类指标对审计收费的影响,而Sharma et al.(2017)检验了环境污染投入类指标对审计收费的影响。然而,这类文献忽略环境保护法律或法规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审计收费。在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由于资源有限或法律体系的分散性,监管执法往往薄弱,这使得本文的研究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最重要的是,与只关注风险角度的研究不同,本文的研究同时从风险和威慑角度出发,对环境执法与审计费用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更细致入微的见解。
第二,本文扩展了环保执法类的文献。已有文献检验了环保执法对风险承担(Zhang et al.,2019)、环保支出(Zhai et al.,2020)、企业价值(Sam and Zhang,2020))和银行贷款(Wu et al.,2023))的影响,而对审计师决策和行为的研究尚未探索。我们的经验证据为审计人员如何在执法日益严格的情况下应对环境挑战提供了重要见解。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旨在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环保法庭改变了公司和审计师的行为和决策,对审计定价产生了溢出效应。
本文具有一定的政策启示。本文的研究结果对环境风险对审计师行为和定价的影响提供了深入的见解。让企业管理者更好地理解,更严格的执法可能会导致审计费用溢价。此外,结果为审计人员提供了与环境风险影响相关的基准数据。中国环境法庭设立的经济后果为其他国家围绕环境政策改革其法律环境提供了借鉴。
(一)样本选择
本文首先对2007-2013年间的371个(筛选后获得)位于设有环保法庭城市的上市公司与从未有过环保法庭城市的公司进行匹配,方法为1:1无放回的0.25倍倾向性得分的最邻近匹配法,匹配后获得了204个实验组企业和控制组企业。为保证实验组前后各至少有1年的样本,因此本文的样本期间为2006年至2014年,共2991个样本。而后删除环保法庭设立当年的样本,最后获得了1337个实验组企业样本和1246个控制组企业样本。财务数据来自CSMAR、WIND等数据库。
(二)变量定义
ABFEE:超额审计收费,通过消费者指数调整的审计收费与企业一系列影响审计收费指标回归得到的残差。
ENV_COURT:环保法庭设立之后的年度为1,否则为0。
(三)模型
(一)环保法庭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主回归检验。在加入和不加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环保法庭设立提高了企业的超额审计收费,因此证明了本文的假设H1a。多变量模型的回归系数为0.045,代表环保法庭设立会增加12.13%(0.045/0.371)个标准差的异常审计收费。
(二)排除替代性解释
审计收费模型表明,审计收费的确定应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考虑。从供应方来看,审计收费是由完成审计所需的成本和审计风险决定的。从需求方来看,审计收费是由购买独立审计师服务的需求驱动的。所要求的服务质量越高,向公司收取的费用就越高。投资者对面临严格执法的公司更为关注,因此为了抵消投资者的负面看法,避免负面的市场反应,公司有动机与审计师勾结,支付更高的审计费用,以获得更好的审计意见。如果存在替代性解释,本文预期审计事务所变更的概率会降低。因此为排除这种替代性解释。本文使用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与审计师变更AuditFirmChange进行回归,回归结果显示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的系数不显著,因此不存在替代性解释。
(三)稳健性检验。
1.平行趋势检验。本文设立事件前后5期的变量进行回归,并以前1期作为基准组。回归结果发现,事件前变量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事件后的变量大部分显著,因此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
2.安慰剂检验。(1)随机设立实验组。本文随机设立实验组企业并回归获得ENV_COURT的回归系数,重复上述1000次,然后绘制频率分布直方图。结果发现回归系数服从均值为0的正态分布,且与回归系数偏离较远,说明通过了安慰剂检验。(2)事件时间安慰剂检验。本文将环保法庭设立事件提前或推后2年进行安慰剂检验,回归显示,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系数不显著,说明本文通过了安慰剂检验。
3.改变匹配方法。本文直接使用一比一最邻近匹配法,回归结果依旧显著。
4.替换变量。(1)替换被解释变量。直接使用经过和未经过消费者指数调整的审计费用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发现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系数依旧显著为正。(2)替换解释变量,加回环保法庭设立当年的公司年度样本,回归结果发现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系数依旧显著为正。
5.改变样本。(1)使用全样本回归,回归结果不变。(2)使用事件前后两年、三年、四年等平衡样本回归,回归结果不变。
6.改变模型。由于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残差,为排除模型估计的偏差,本文进行了替换模型的稳健性检验。(1)加入时间交乘。在模型中加入所有的回归变量并与时间的交乘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发现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系数依旧显著为正。(2)加入所有回归项。在模型中加入模型控制变量和计算残差项的额外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发现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系数依旧显著为正。(3)Frisch-Waugh-Lovell理论。将模型所有变量和计算异常审计收费变量进行回归得到的残差作为解释变量与异常审计收费回归,回归结果发现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系数依旧显著为正。
7.改变实验组。环保法庭的设立可能迫使企业改变地址或企业在环保法庭设立之后再设立子公司,这种异地设立的子公司可能进行交易而影响本文的结果。因此为排除这种情况,本文进行两类替换实验组的检验。(1)已有文献认为制造业企业更集中,不太可能存在异地子公司,因此本文将样本限制在制造业行业。回归结果发现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系数依旧显著为正。(2)本文将样本限制在公司的所有子公司均在市内。回归结果发现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系数依旧显著为正。
(四)异质性分析
如果环境法庭设立后审计费用的增加是由于环境风险的增加,本文预计这种处理效果将在环境风险更大的企业中更强。因此,本文使用两个指标来衡量企业的环境风险:环境绩效和重污染行业。具体而言,本文将实验组企业前一年是否获得环境奖励设立D_YENVAWARD(获得)和D_NENVAWARD(未获得)与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交乘,并将污染行业YHPI和非污染行业NHPI与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交乘,并与异常审计收费回归,回归结果显示D_NENVAWARD与ENV_COURT交乘项回归结果显著为正,而D_YENVAWARD与ENV_COURT交乘项回归结果不显著,且两组变量差异性显著。YHPI与ENV_COURT交乘项回归结果显著为正,而NHPI与ENV_COURT交乘项回归结果显著为正但较弱,且两组变量差异性显著。以上结果表明环保法庭设立后,在环境风险更大的企业中审计收费增加更明显。
(五)机制检验
1.审计师风险。本文使用环保诉讼风险(环保诉讼风险占总诉讼比)、经营风险(ROA的波动率)和声誉(媒体报道中企业的环境负面报道的自然对数)作为被解释变量与ENV_COURT进行回归。回归结果显现,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环保法庭设立增加了企业的诉讼风险、经营风险和声誉风险,进而提高了审计收费。
2.审计师努力。本文定义审计时长(审计师结束日至审计报告公告日的时间长的自然对数)、操纵性应计的残差的绝对值、财务重述作为被解释变量与ENV_COURT进行回归。回归结果显现,审计时长回归中,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的系数不显著;其他变量回归中,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环保法庭增加了审计努力程度,进而提高了审计收费。
(六)进一步分析:区分环保法庭强度的影响
环保法庭的设立有两类,包括采取独立的环境审判庭或环境合议庭的形式。前者类似于传统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法庭,专门审理环境和资源案件,也有专门的人员、预算、工作条件和管辖权。合议庭是在传统的审判庭内部任命审理案件,由同一审判庭的至少三名法官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其成员是根据具体情况任命的。且一旦案件结束,陪审团立即解散。鉴于这些差异,本文预计作为独立环境审判部门运作的环保法庭比作为环境合议庭运作的环保法庭表现出更强的环境执法能力。因此,本文定义环保法庭强度变量ENV_COURT_Strength,当为独立的环境审判庭时为2,当为独立的环境合议庭时为1,其他为0。回归结果显示ENV_COURT_Strength的系数依旧显著为正,说明环保法庭的强度更高时,对异常审计收费的影响越大。
(七)进一步分析:社会关注的影响
更大的公众关注与更大的环境风险相关。在建立环境法院之前,公众对环境问题关注程度较高的地区的审计师更有可能将环境风险纳入其风险评估和定价决定中。这种积极主动的方法包括进行更广泛的审计程序,分配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来评估环境因素,或在公众认为对环境问题关注较多的领域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因此,本文预计在公众关注多时,设立环保法庭的城市的企业审计费用的增加会较少。为检验上述公众关注的影响。本文将实验组企业前一年公众环境问题投诉和非政府环境组织按照中位数划分为公众关注较高组和较低组并与环保法庭设立ENV_COURT交乘。回归结果显示,D_HECL与ENV_COURT交乘项和D_LECL与ENV_COURT交乘项回归系数都显著,但D_LECL与ENV_COURT交乘项的回归系数比D_HECL与ENV_COURT交乘项的回归系数大,且系数差异性显著;D_MOREENGO与ENV_COURT交乘项的回归系数不显著,D_LESSENGO×ENV_COURT的交乘项回归系数显著为正,且系数差异显著。说明环保法庭对审计费用的影响会在公众已对环境保护更关注的地区得到缓解。
Using the staggered establishment of environmental courts in China, we study the effect of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on audit fees. We find that companies’ abnormal audit fees increase significantly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pecialized environmental court strengthens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Our cross-sectional analyses show that the increase in abnormal audit fees is greater for companies with worse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nd for those in heavily polluting industries. We then assess the channels through which environmental courts affect companies’ audit fees and find that the effect of the courts on fees is driven by both audit effort and audit risk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a particular type of environmental court (an independent environmental adjudication division). Finally, our results reveal that public concern abou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lays a substitutive role for environmental courts in affecting the increase in audit fees. Our findings suggest that environmental courts aimed at strengthening environmental laws and regulations alter firms’ and auditors’ behaviors and decisions, having unintended spillover effects on audit pricing.
编辑:陶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