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债与地产,有哪些新表述?

文摘   财经   2024-09-18 22:33   上海  






2024







作者:谭逸鸣/赵悦颖(联系人)


摘  要

1、化债新表述

今年以来,多个区域如内蒙古、青海、甘肃、黑龙江、四川等地的政府报告及新闻中出现“砸锅卖铁”的表述。根据各地方政府的表述内容,“砸锅卖铁”意为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并用于债务化解任务。

其一方面反映了地方在债务化解方式上的新方向,以应对还本付息压力;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地方盘活存量资产以进一步谋求高质量发展的动向。

盘活国有资产、筹集财政资金的效果理论上可以反映到财政报表上,主要有以下2个科目可体现:(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产权转让收入。

参考财政预算执行报表及财政决算报表:(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在2022-2023年集中增长,尤其是2023年:在有数据披露的28个省市中,2022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共计11798亿元,2023年共计12578亿元,同比增长781亿元。(2)产权转让收入方面,在有数据披露的28个省市中,2022年产权转让收入共计433亿元,2023年共计830亿元,同比增长397亿元。此外,参考2024年的预算数,我们亦可观察今年盘活资产的空间。

2、盘活地产,纾“远忧”

2024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明确房地产“去库存”战略。

2024年5月17日,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及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再次明确“去库存”,包括商品房、土地两方面;消化存量商品住房、盘活存量土地,并将消化存量房产与保障房供给相结合。

2024年6月24日,自然资源部开展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有关工作视频培训提出18条措施,包括“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但要量力而行,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这一政策或扩大专项债资金的使用范围,可用于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在地方财政压力相对较大的大环境下,或难有大量富余资金快速有效地进行“去库存”,专项债资金用途的放开有利于推动地方加快盘活进度,形成房企解困、土地盘活的闭环,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促进金融-财政-房地产长期正向循环。

2024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落实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政策,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从上述政策端对于资产处置及房地产相关的表述可以看出,为防范存量问题陷入困局,需要自上而下政策支持的落实与自下而上问题需求的反馈相结合。尽管过程中会面临着诸多的约束与困境,但趋势和方向需要坚定,节奏和空间需灵活调整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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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部分数据缺失所导致的偏差;政策调整超预期;基本面变化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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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地方政府在资产处置和财政维度有一些新的表述,其背后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在新旧动能转换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导向以及财政所面临的结构性问题。

具体有哪些新表述和动向?本文聚焦于此。

1
化债新表述
首先,各地政府官方报告及新闻中提及一些关于“砸锅卖铁”的新表述,背后反映的是盘活地方资产,提高沉淀资产的运作效率。

今年以来,多个区域如内蒙古、青海、甘肃、黑龙江、四川等地的政府报告及新闻中出现“砸锅卖铁”的表述。

根据各地方政府的表述内容,“砸锅卖铁”意为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并用于债务化解任务。

其一方面反映了地方在债务化解方式上的新方向,以应对还本付息压力;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地方盘活存量资产以进一步谋求高质量发展的动向。

那么具体而言,如何盘活存量资产?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中有提及:

一是关于哪些资产可用于盘活?

(1)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

(2)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

(3)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二是有哪些盘活存量资产的方式?国办发〔2022〕19号文中有提到如下7种方式。

根据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地方国有资产主要分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闲置的实物资产、土地、其他各类产权,以及特许经营权均可进行出让。

盘活国有资产、筹集财政资金的效果理论上可以反映到财政报表上,主要有以下2个科目可体现:

(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非税收入的子项,反映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包括海域使用金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收入、排污权出让收入、水资源费收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

(2)产权转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子项,反映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售或转让其持有的国有资产(股权)所取得的收入。

参考财政预算执行报表及财政决算报表: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在2022-2023年集中增长,尤其是2023年在有数据披露的28个省市中,2022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共计11798亿元,2023年共计12578亿元,同比增长781亿元。

湖南、陕西、湖北、重庆、四川、内蒙古、新疆、吉林等区域2023年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相比2022年增长超100亿元,且各省份的执行数基本高于预算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盘活国有资产的效果。

产权转让收入方面,在有数据披露的28个省市中,2022年产权转让收入共计433亿元,2023年共计830亿元,同比增长397亿元。

湖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福建、四川、内蒙古、天津、辽宁、甘肃等区域的产权转让收入在2023年大幅增长,且多个区域的执行数大幅超过预算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政府2023年在加快转让其持有的国有资产(股权)以补充财政资金。

此外,参考2024年的预算数,我们亦可观察今年盘活资产的空间。根据已披露的数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方面,陕西、湖北、浙江、重庆、四川、吉林等区域2024年的预算数在2023年执行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产权转让收入方面,大部分区域2024年预算相较2023年执行数收紧,但江苏、安徽、天津、辽宁、河北等区域的预算数仍高于20亿元,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2
盘活地产,纾“远忧”

2024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明确房地产“去库存”战略。

2024年5月17日,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及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提出多项重磅政策,再次明确“去库存”,包括商品房、土地两方面;消化存量商品住房、盘活存量土地,并将消化存量房产与保障房供给相结合:

(1)消化存量商品住房:

住建部: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城市政府坚持“以需定购”,可以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一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央行: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2)盘活存量土地:

住建部:妥善处置盘活存量土地。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存量土地,通过政府收回收购、市场流通转让、企业继续开发等方式妥善处置盘活,推动房地产企业缓解困难和压降债务,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相关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酌情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以帮助资金困难房企解困。商品房库存较多城市,政府可以需定购,酌情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自然资源部:支持地方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2024年6月24日,自然资源部开展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有关工作视频培训,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出台18条措施推动各地有力有效处置闲置盘活存量土地,其中包括“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但要量力而行,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这一政策或扩大专项债资金的使用范围,可用于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在地方财政压力相对较大的大环境下,或难有大量富余资金快速有效地进行“去库存”,专项债资金用途的放开有利于推动地方加快盘活进度,形成房企解困、土地盘活的闭环,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促进金融-财政-房地产长期正向循环。

2024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落实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政策,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做好保交房工作,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从上述政策端对于资产处置及房地产相关的表述可以看出,为防范存量问题陷入困局,需要自上而下政策支持的落实与自下而上问题需求的反馈相结合。尽管过程中会面临着诸多的约束与困境,但趋势和方向需要坚定,节奏和空间需灵活调整应对。


3
小结
1、化债新表述

今年以来,多个区域如内蒙古、青海、甘肃、黑龙江、四川等地的政府报告及新闻中出现“砸锅卖铁”的表述。根据各地方政府的表述内容,“砸锅卖铁”意为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并用于债务化解任务。

其一方面反映了地方在债务化解方式上的新方向,以应对逐步增加的还本付息压力;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地方盘活存量资产以进一步谋求高质量发展的动向。

盘活国有资产、筹集财政资金的效果理论上可以反映到财政报表上,主要有以下2个科目可体现:(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产权转让收入。

参考财政预算执行报表及财政决算报表:(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在2022-2023年集中增长,尤其是2023年:在有数据披露的28个省市中,2022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共计11798亿元,2023年共计12578亿元,同比增长781亿元。(2)产权转让收入方面,在有数据披露的28个省市中,2022年产权转让收入共计433亿元,2023年共计830亿元,同比增长397亿元。此外,参考2024年的预算数,我们亦可观察今年盘活资产的空间。

2、盘活地产,纾“远忧”

2024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明确房地产“去库存”战略。

2024年5月17日,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及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再次明确“去库存”,包括商品房、土地两方面;消化存量商品住房、盘活存量土地,并将消化存量房产与保障房供给相结合。

2024年6月24日,自然资源部开展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有关工作视频培训,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提出18条措施,包括“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但要量力而行,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这一政策或扩大专项债资金的使用范围,可用于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在地方财政压力相对较大的大环境下,或难有大量富余资金快速有效地进行“去库存”,专项债资金用途的放开有利于推动地方加快盘活进度,形成房企解困、土地盘活的闭环,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促进金融-财政-房地产长期正向循环。

2024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落实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政策,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从上述政策端对于资产处置及房地产相关的表述可以看出,为防范存量问题陷入困局,需要自上而下政策支持的落实与自下而上问题需求的反馈相结合。尽管过程中会面临着诸多的约束与困境,但趋势和方向需要坚定,节奏和空间需灵活调整应对。


风险提示


1、部分数据缺失所导致的偏差。部分区域财政数据披露不全导致的数据缺失

2、政策调整超预期
3、基本面变化超预期



END


研究报告信息
证券研究报告:《城投随笔系列:化债与地产,有哪些新表述?》
对外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8日
报告撰写:谭逸鸣S0100522030001;赵悦颖S010012307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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