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27 来源于:新华网】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27日表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要在“更广”“更深”上下功夫。国有企业到2025年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
王宏志是在当日举行的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
“要清晰界定退出标准,进一步规范退出情形,防止只有制度,没有动作。”王宏志说,深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尚未开展该项工作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在今年年底前真正行动起来。同时要防止简单以调整退出比例划线、搞“一刀切”,真正体现强激励硬约束。
王宏志表示,2023年启动的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总体进度符合预期,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在加强科技创新、构建产业体系、服务国家安全等方面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仍有很多硬骨头要啃。”王宏志表示,下一步,将聚焦重点难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注重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强化科研人员激励,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是进一步优化布局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防止过度竞争;积极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和前瞻性布局力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推动党委(党组)前置研究事项清单更加精准、务实,推动外部董事作用发挥更加显著。
四是进一步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在收入分配上,推动各项科技创新激励措施落实落地,同时加强兜底保障,推动薪酬分配进一步向基层苦脏险累一线岗位倾斜。
五是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理顺公共管理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边界;推进权责清单动态优化;强化创新包容,推动尽职合规免责取得新进展。
本条资讯系国务院国资委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的行动中,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目标: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这一决策旨在优化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打破传统的“铁饭碗”观念,推动国有企业向更加市场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该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而非全体员工,其目的在于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选贤任能,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这里的“末等调整”并非指直接解雇,而是通过调整岗位、降职、免职等方式,对不胜任的员工进行合理安排,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提升整体工作效率。这一做法避免了末位淘汰的法律风险,更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国企改革的法治化、规范化。
在后续实施中,国有企业需要制定清晰、详细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末等”和“不胜任”的认定标准,需要尽量具体、客观、可操作,避免主观臆断的影响。此外,企业还需要在制度上明确自身的用工自主权,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包括对员工进行充分的告知、提供必要的申诉渠道等。
本期责任编辑:潘家琪、张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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