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岁的吴宇森以与徐克、周润发合作的《英雄本色》赫然成一作者导演,将香港动作电影进一步风格化,此后一系列电影取得卓越的票房和口碑。在与徐克合作完《喋血双雄》后,吴宇森自立门户,将视角对准香港世俗社会的草根阶层,并且电影格局和结构充满野心,他罕有地没起用周润发作主角,以五、六十 年代的香港街头和暴动事件为背景,充满个人自传色彩,吴宇森坦言将自己的经历和观感带入电影角色。在电影的片头,介绍三个朋友的成长环境时,吴宇森的老搭档摄影黄永恒用柔光镜拍摄街景,制造出一种梦回 当年的效果。本片在人物架构和部份场面的设计上明显地受到《猎鹿人》(The Deer Hunter)的影响,尤其是他们被北越俘虏而被迫进行杀戮的段落。而在表现越南军警镇压平民的事件,很容易让人联想到1969年的普利策摄影奖获奖作品“枪杀战俘”,原作品由美联社记者艾迪·亚当斯在越南战争期间拍摄,记录了南越警察局长对捕获到的越共嫌犯当街枪决的瞬间。电影中充满了躁动不安的气息,爆炸场面接连不断,各种枪支也尽现吴宇森藉三个男人的友情故事反映动荡时代,这份建构史 诗式大片的野心虽然没有得到更高一层次的成功,也依然足够引人思考。电影在最后又转回江湖兄弟快意恩仇的路上,但仍拍出火爆利落的动作特色。
阿B(梁朝伟饰)、辉仔(张学友饰)和细荣(李子雄饰)是在屋村长大的死党,阿B结婚当日,辉仔为了替新郎筹摆酒的 费用向黑道中人借钱,激怒其对头人被痛打。阿B知道此事后,不惜在新婚之夜为兄弟报仇,他们不甚将人打死,为了逃离 警方追捕,被逼流亡到越南。到达越南后,他们得到细荣远亲阿乐(任达华饰)帮助,劫得一批黄金,转而被越共误作越 南间谍而被捕,陈乐带美军赶至,混战中细荣枪击辉仔劫走黄金,阿B被山中僧人救起。伤愈后阿B返回西贡找到变成残废 的阿乐,得知辉仔因脑中残存弹头而变得神经失常,为解脱辉仔的痛苦,阿B忍痛杀他,带同他骨灰回港与细荣算帐,两个 曾同生共死的兄弟,展开猛烈厮杀,解决一切恩义情仇。 两个版本的结局都有其意义,对吴宇森一贯着重的“男性友情”和“出卖”主题也有很好的发挥。 他们是在青春的鼓动下进行这场探险,而他们最重要的旁观者阿乐,则有着宗教救赎的意味。
青春是灿烂的,当他们三个骑着单车,小曲哼着,夕阳下风光如此性感、如此飞扬。 青春是残酷的,当他们三个踏上越南,手枪拿起,大街上暴力如此酷感、如此猖狂。 青春是迸裂的,当他们三个相互射击,子弹横飞,眼神里茫然如此伤感、如此迷惘。
其实我知道,这伤感是用性命换来的,这已经不是传统中国的义字当头的时代了。俗话说乱世男儿贱如狗,当泥泞中开始战争,正义便毫无踪迹,剩下的只是毫无目的的残酷,学生、商贾、军民、僧侣、歌女、政客、冒险家,都只是等待死亡的羔羊,当然只要你拿起枪,你也是豺狼。
其实我恐惧这样的过去,程序和实质都是简单杀戮的越南,青春和友谊的破碎无可挽回,革命旗号下的前程永远是个未知,肆意的欲望在不假节制的滑向空洞,每个人都在拼搏获取金钱、破坏或巩固友谊、但是以暴易暴的方法并不能解决问题,人性的残忍在全金属外壳的批判下被放大,他们在自己简单的世俗化是非善恶的标准下选择自己的路,是承认赤裸裸的金钱的引诱出卖灵魂还是维护永恒的然而是卑贱的友谊,他们必须选择,选择后就无路可退(从这个意义上讲,吴宇森、徐克等人还是有把人物漫画处理的嫌疑,毕竟电影总归要表达一份善意)。
在宏伟叙事的历史教科书中,我相信有关各方都是从“革命”、“正义”、“人权”等词汇出发,我也明白战争是人类不可遏止的冲动,但我更愿意倾听底层的老百姓的诉说,老百姓永远是大时代的最好的观众和群众演员,大时代的编导和监制们何尝去关心他们的感受,他们总是被大时代忽略,成为不被记录的余数,其实他们当然有自己的心灵、信阳、追求、理想,却被凶恶的打断,时代告诉他们:你要拿起枪,否则你就完蛋。
我对大时代最大的反感就是:你必须选择,要么跟魔鬼,要么跟上帝,要么做一粒微尘,而微尘如细荣的爸爸清道夫所言:不要混得比他还差啊。 感谢吴宇森、徐克、麦当雄等香港电影人,他们不是夜莺,他们是乌鸦。 而作者吴宇森也说:“我常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点浪漫、一点幽默、一点追忆和多些关怀,会使人生感到美好一些,故我常在电影中追寻他人的和我自己的浪漫。可是在现实中往往由于人与人之间的许多误解,却又教人心想浪漫不得,《喋血街头》可说是一个感叹。” 本来这个感叹,可以做出许多种过程和答案,张学友也承认电影在并没有统一剧本的时候,既已经开拍,而演员们也按照自己对历史的判断和回望来塑造自己的角色。(原文发于《看电影》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