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2009年初秋或者初春,歌乐山石瓦坡大学东山行政楼某间教室办公室,重庆少见的阳光正穿过雾霭照进书柜。沙发、座椅上挤满了参加读书课的师兄弟(妹)。洛布经典整齐有序地放在书柜里,老师带领我们读但丁《神曲》。
在这些师兄弟中,肯定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局促不安。但我们应该都很喜欢这种因为不明就里带来的求知氛围。因为至少还有老师在用询问、商量的语气问我们:“Limbo”翻译成什么才能更为准确传达出湿气与凝滞的特点,以及“深渊”和“渊深”颠倒后是不是更传神贴切等等。老师的手边放着英文版、意大利文版的《神曲》,我们手里拿着不同学者翻译的汉译本。很像李云龙围攻平安县城时,县大队、区小队战士们手中门类繁杂的兵器:红缨枪、大刀、三八大盖、歪把子以及两门炮弹有限的意大利炮。
恒哥处于师生在博学-无知两个极端的连接点位置,充当了“中介”:将高深的话语以“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嚼碎了喂进嗷嗷叫的一只只小黄嘴里;也将散乱的问题总结了投喂进智慧的机器,由后者粉碎、搅拌,烘烤,作出一片片苏打饼干,进而包装进“海国图志辑刊”中。
以上三段模仿了老师在《灵知沉沦编年史》中描写他见到马克·里拉的情形;也模仿了康托洛维茨在《国王的两个身体》“前言”中,说他撰述这样一本后来被称之为“经典”著作的“缘起”,是来自与朋友麦克斯·雷丁在“狭小办公室”的一番谈话。这两段描述表现了撰述者自身的“谦卑”品性。或者用翁贝托·埃科的话:我们都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矮子。除了这一点之外,可能还有被有意无意遮盖的“友谊”、“情分”或者其它一切与撰述主题偏离的非理智成分。
康托洛维茨《国王的两个身体》一书在学界引起短暂的喧嚣之后又陷入寂静。正文第一章《问题:普劳登判例报告》第一段是这样说的:
“在艾德蒙·普劳登(Edmund Plowden)于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编纂的《判例报告》中,梅特兰找到了第一个清楚的例子,说明英国的王室法学家们是如何利用这种神秘性的措辞,来包装和修整他们关于王权(kingship)和国王职能(royal capacities)的定义。”
这里还有正文出现的第一个注解:
“这种说法是不是在1550前后新出现的,还是一直存在,但没有记录,直到普劳登记载下来,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求助于读者心证——引者注);至少《判例报告》中没有给我们提供答案。”
回忆一下,“伊丽莎白一世”这个关键人物和特别的时代英国发生了什么,这是理解康托洛维茨十分重要的经纬度。
我们不妨以一个“lawyer”(法律职业人)的视角去看上述引文,它就像一份起诉状一样。康托洛维茨的这段话既有时间、人物也有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他代表的当然是伊丽莎白一世(国王)或英国判例法的一端。他的诉求也很清晰:“国王二体”法学理论发端于伊丽莎白一世,是英国宪制的正统理论。而欧陆其他国家或法系所阐发的“国王二体”都是对这一理论的模仿或扭曲,偏离了该理论中的“自然原旨”,继而都给世界带来了灾难。
康托洛维茨紧接着又大段引用了和梅特兰不相上下的法学家福蒂斯丘在《论英格兰的政制》中所做的论述:
“……‘因为,所有这些权力都来自于能力不足……’。我在这里引用这段内容,不是要证明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的法学家向福蒂斯丘‘借用’了这个概念,或者后者的著作是前者的‘来源’,尽管可能性也不能排除(求助于读者心证——引者注)。重点在于,福蒂斯丘的这段话显示出,法律推理与神学思想的关系如何紧密,或者,更明确一点,与中世纪关于国王‘天使属性’(Character angelicus)的说法有怎样的联系。国王的政治之体表现为与‘圣善的灵体与天使’相似,因为,就像天使那样,它表现为在时间维度内不可变的事物。它被提高到天使的高度,这一点值得我们牢记在心。”
无需我们强调康托洛维茨的犹太人身份,但《国王的两个身体》一书中无疑也表现出了作者在灵魂深处的读经、解经非比寻常的功力。无论出于何种忌讳或原因,如我们将康托洛维茨的这个背景予以忽视,那得出来的“结论”将会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我们不厌其烦引用这一段“权力来自于能力的不足”,在阅读的直觉上就是康托洛维茨隐而不彰解释《创世纪》中“新造”的亚当从完美到堕落的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亚当被施加惩罚是以被蛊惑诱导偷食禁果取得“辩善恶”的裁判权为根由。但显然,在接下来的经书中,面对该隐谋杀亚伯这个第一例罪行,施加绝罚手段将该隐驱逐出境的却并不是他们的父亲亚当而是耶和华。可见管辖权是裁判权的核心。
在法理学上被极大忽视的“管辖权”理论正是搅动亨利五世时期的政坛地动密码。但早在亨利二世时期,管辖权问题就开始浮现在英国政治斗争的现实层面。我们可以借此机会再去阅读伯尔曼《法律与革命》第一卷第七章“贝克特对亨利二世:并行管辖权之争”。
在《国王的两个身体》有关但丁的最后一节里,康托诺维茨说,王权和司法权要回到“亚当”那里去理解。而这一节是成书之前康托洛维茨拖延了很长时间撰写并决定添加上去的,其存在的必要性在他与朋友之间产生了很大争议。
康托洛维茨的证明目的就是不断将“无期限”的国王降格以求低至尘埃的“神圣性”,以论证英吉利宪制具有耶稣降生在马槽中那般神圣的谦卑(人民性)。与此平行,罗马法传统中的欧陆就是弗雷德里希二世的“国家理由”——这种自大、自负的理论自信。至于结果要留待一战、二战才能看出来哪个才是真自信。因而,本书直觉上就是给以欧陆法学体系中将“国王”确立为权力金字塔顶端的绝对主义政体判死刑。——法理学上的“斩首行动”稳准狠。这里我们似乎又可以求助康托洛维茨自己的“跑路”背景。经历即知识。
没有伟大的法理学家怎么可能有伟大的时代?刘小枫教授2017年长篇“中译前言”对康托诺维茨和本书蕴含的“革命性”进行政治哲学式去“毒”化处理值得认真对待。尤其应该注意其对“领袖”之“高贵灵魂”的“申辩”。这对“新时代”法理学的徒子徒孙们来说无疑指明了一条终南捷径,即“领袖”如何才能从“政治”的话术安全而堂皇地进入“法治”语义系统。或许这才是法理学徒们真正应该下苦功夫的地方,也是他们可能成为护法者“科克爵士”的进阶之路。同时,作为吃瓜群众,或者作为沉默不语的“十四亿分之一主权者”,我也想推荐他们重温安徒生的《皇帝新衣》。
(作者系成都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