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文 | 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概念

文摘   2024-11-17 21:21   上海  


Moore,John H. 1974. The Culture Concept as Ideology. American Ethnologist. Vol. 1, No. 3, pp. 537-549



读The Culture Concept as Ideology
“文化”或许是人类学界最核心,最基础的概念,而本文作者John. H. Moore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概念》(The Culture Concept as Ideology)一文中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由博厄斯发展的“文化”这一概念在美国人类学界的地位和作用可能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意识形态,而不是实证科学发现。通过对“文化”概念的发展的描述,作者试图以新的视角解读摩尔根的作品,聚焦于他和其他学者的争论中涉及的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人和其他动物在形态学、心理学和行为学上究竟有什么差异?第二,什么样的模型最适合用来解释习得性的和遗传性的动物行为(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动物的行为)?

在人类学的传统中,对文化的定义主要强调它是后天“习得”的行为。这一定义源自泰勒的经典表述,即文化是“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则将其补充为“通过符号获得和传播的行为”。尽管文化概念有多种定义和解释,但“习得”和“传统”的特征是贯穿所有定义的核心要素。

这种将文化定义为学习行为的方式,实际上构建了一个与生物学中“本能”(instinct)的概念的二元对立。作者指出,虽然人类学家很少直接讨论“本能”,但在定义文化时,他们常常隐含地将动物行为归因于本能。例如克罗伯在研究高等灵长类动物行为时,坚持认为它们是“无文化的”(cultureless)。这种二分法可以追溯到欧洲哲学乃至基督教神学,其中强调了人类相对于其他动物的独特性和优越性。在欧洲哲学中,以“文化”作为人类和动物的决定性不同的做法很早就已存在,冯·欧文和伊拉斯谟等人都有过类似的表述,而最详尽、最有力的论述出现在笛卡尔1637年出版的《论方法》中,他明确提出人类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语言和理性思维能力。这一观点深刻影响了20世纪的语言学和其他人文学科对人类的理解。同时,这也是基督教神学中一直以来的观念,即人类有文化和灵魂,其他动物则没有。这些背景对于理解20世纪初博厄斯等人的“文化”概念为何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至关重要。

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本文还特别提到了19世纪中期摩尔根的一本在人类学界不太知名的著作《美洲海狸及其工程》(The American Beaver and His Works),其中对当时盛行的动物“本能”论提出了挑战。摩尔根认为“本能”这个术语是形而上学的发明,用于维护人类和低等动物有着截然不同的心智,但它其实完全不能解释动物的智力。人类和动物具有相似的心智能力,只是程度不同,而非本质不同。他提出应该用同一个模型来描述人类和动物的行为,这一观点在当时非常前卫,直接挑战了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观点,为理解动物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

摩尔根《美国海狸及其工作》
然而,摩尔根的观点在当时的生物学界并未得到广泛认可。作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摩尔根的理论与当时盛行的关于人类独特性的宗教和哲学观念相冲突。19世纪后半叶,达尔文的进化论等著作对传统神学构成了严重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学者和神学家愈发强调人类的独特性,坚持人类与动物之间存在本质区别,以维护传统信仰。围绕文化-本能二分法的论争是宗教的、政治的、意识形态的。

在人类学领域,摩尔根同样未能建立自己的理论地位,而这主要是由于受到博厄斯等人的“文化”概念框架的挑战。博厄斯关于人类和人类文化独特性的主张主要集中在两种人类活动的所谓“独特性”上:第一是语言的使用,第二是工具的操作。博厄斯学派的文化概念强调了人类行为的可塑性和多样性,与当时生物决定论的观点形成了鲜明对比。通过强调文化的习得性,他成功地将人类学从生物学和种族主义思想中分离出来,帮助文化人类学在美国学术界获得了独立学科的地位。这样的概念同时也巩固了人类学家对人类独特性的信念,加固了人类与其它动物的区分。然而,随着灵长类动物研究的逐步发展,越来越多证据表明动物也会使用工具,甚至有自己的语言文化的传递,人类文化概念的独特性逐渐开始站不住脚。

但即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人类学家依然在坚持自己原先的文化论点。作者在文中重点阐述的例子是一本名为“人类文化能力的进化”(The Evolution of Man’s Capacity for Culture)的书,由1957年美国人类学学会会议上的六篇文章组成,其中只有两位作者承认非人灵长类动物也有文化,其他人都坚持文化是人类的决定性特征。在书名、序言和内文中,都体现出不同人类学家对文化概念的观点的矛盾,传统的文化定义正受到威胁,而作者认为这恰恰说明“文化”的概念开始走向终结。
《人类文化能力的进化》书影
那么,为什么文化的概念如此重要,以及它是如何成为美国人类研究的中心理论主题的呢?除了上文提到过的宗教等原因之外,作者还着重从学科发展史的角度分析了这个问题。他将文化概念视为意识形态,寻找这个概念的政治效用而非科学效用,通过这一视角即可看到它在美国人类学史上至少具有两种重要的政治功能:第一是界定了文化人类学;第二是将文化人类学定义为不同于先前存在的美国人类学。在学术体制内,博厄斯面临着在美国大学中创立一门新学科的难题,需要借助一个足够有力的理论章程标志着他们的学科是独特的、有价值的。而“文化”的概念恰恰在这方面大获成功,因为它将美国人类学定义为与德国、英国或法国人类学都有所不同的存在。为了加强这种与旧世界学术的区别,博厄斯的一些早期著作也致力于批评德国、法国和英国的学者,指出民族传统之间的显著差异。除此以外,文化概念在学科内部也具有政治效用。因为博厄斯等人不仅要把他们的学科与其他美国学科和其他国家的人类学区分开来,而且还必须在理论上把自己与美国本土的竞争者——摩尔根的社会进化论学派——区分开来。“文化”在这里同样被用作博厄斯学派建立学术地位的武器。

总结而言,这篇文章通过对人类学中“文化”概念的历史和意识形态分析,深入探讨了人类学核心概念的形成过程及其影响,为理解学术知识生产与社会背景之间的复杂关系提供了有见地的分析。对人类学学习者而言,也启发我们在学习这些经典理论时多一层批判性的眼光,不仅通过理论理解社会,也通过社会重新理解理论。

   
文/黄兰棋
编/高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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