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高校和药企怎么谈BD合同?

文摘   2025-01-06 19:56   土耳其  

引言:从高校或科研院所“淘腾”新技术或者新候选药物分子,是药企和Biotech创新的重要来源。当然这种淘腾行为需要通过谈判和许可协议来维持,说白了也是一种BD合作协议。

恰当的许可协议,可以使得高校和公司实现“双赢”,快速地把高校的创新转化成产品进入临床。

不过问题就来了,许可协议那是相当冗长和复杂,条款细节的勾稽关系交叉繁复,对专门做BD的小伙伴来说都非常难懂,对高校老师和科学家们更是像“读天书”!

本文对此类许可协议的基本组成进行介绍,让更多行业小伙伴,尤其是高校老师和科学家们轻松理解商业和法律术语,及专利许可交易的考量点。(对于专有英文词汇问题,胖猫也是有解决方案的:《读BD合同,英文看不懂可咋整?》)

正式文章开始之前,先看一个高校授权专利的标杆案例。斯坦福大学的重组DNA的Cohen-Boyer专利,这些专利已授权给468家公司。在1997年到期时,授权协议已经为斯坦福产生超2.5亿美元的许可收入。另外,据估计在产业界有2400种药品基于此专利,累计销售额超35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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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许可协议的期望分析

高校的技术专利相对早期,后续商业化路径不清晰,商业价值不好估计。因此,在开始协议讨论前,洞悉双方对于许可行为的期望尤为重要。

对于药企而言,几乎所有的合作的目标都是为公司的业务和战略做贡献。说白了,其短期目的是寻找源头创新,整合到其药物管线中,长期目标是实现创新药上市,带来药物销售收益。

拓展阅读:《BD交易的教科书,Biotech学习的好榜样!

而高校是具有公众使命的机构,需要使公众从他们的研究中受益,同时也负有推进和传播知识的使命。为了他们的价值和使命,持续开展基础研究和发表研究论文成为了高校的具体目标。

基于此,高校希望通过合作获得一定的研究资金,同时需要保障授权的专利可以继续被其研究人员和其他公共资助机构的研究人员使用。

这一点非常重要,只有双方的预期分析透彻我们才能推进协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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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技术与知识产权

这里是一个常见的盲区,技术和知识产权,常“傻傻分不清”!
许可协议允许药企使用属于高校的技术、专利或材料,同时支付现金或者其它对等利益。拥有这些技术、专利或材料的合法权利是高校进行授予许可的必要条件。
技术一般是指工具、方法和材料,即一方据协议进行药物研究、开发所必需或可以用的东西。
知识产权(IP)是指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专利或未注册的商业秘密,它允许拥有者阻止他人使用该权利所涵盖的内容。

这里的知识点是,虽然技术通常对交易至关重要,但并非所有技术都可作为知识产权受保护。如,科学家之间自由共享不可申请专利的研究方法和其他专门知识而非作为商业秘密时,就不会受知识产权保护。

不受保护的技术,自然就没有交易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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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Sheets

生物技术专利合作的达成基于高校和企业在预期、义务和风险大体一致的前提下逐渐达成的,如果双方无法就任何方面达成一致,最好尽早说拜拜,而不是在谈判或协议起草后几个月才后知后觉。

这时候,Term Sheet(TS)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工具! 

虽然TS在法律上不具有约束力但其可以指导谈判过程,为谈判问题提供参考点。确定TS的过程,也是各方确定关键诉求的机会。

在准备TS时进行的思考和讨论越多,最终出现误解的可能性就越低。绕过此步骤会增加后续发生误解和扯皮的可能性!

随着交易谈判进行及在起草最终许可协议面临时间压力时,这种扯皮最容易出现,很容易功亏一篑!

扩展阅读《解码,药企BD授权TS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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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策略

高校善于开发新的技术和化合物,但不具备把技术或者候选化合物带进临床试验甚至商业化所需的能力。

为了其研究的技术商业化,实现高校的社会价值最大化,高校可以在协议中使用各种IP管理策略。

首先是使用领域或地理范围等限制许可权利!

当某种IP的转让涉及多个合作伙伴时,这种办法非常好用。如同一专利权可分成不同适应症授权,一个特定领域(如儿科肿瘤)授予,但不授予另一领域(如成人肿瘤领域或自免疾病)。

这样的话同一个专利可能会被拆分后许可给不同药企,每一方都在不重叠的领域拥有排他性权利!高校可以分别在每一方获得经济回报,是个美滋滋的“骚操作”!

不过,这种情况下,需注意规避多个被许可人间产生权利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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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他 or 非排他

独占许可意味着只有被许可人才能行使被赋予的权利,甚至排除知识产权所有者。

排他性使得被许可人获得限制他人使用IP的能力,被许可人可以起诉第三方专利侵权。

另外,被许可人也拥有了将其全部或部分专利权再分许可给他人的权利。

非独占许可仅向被许可人提供约定的IP使用许可,而不给予被许可人对IP的执行或分许可的任何控制权。

此类许可是允许IP向多方授予的前提。对于通用性的平台技术说,采用非独占许可是非常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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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保留权利

通常,高校为了实现其社会价值,在授权时会从协议中剔除某些权利范围要素。许多高校和研究机构也有自己的管理文件,以确保学术机构在授权其技术时恪守其核心使命。

高校的基础研究通常源于政府的资助,这类资助对研究产生的IP也有限制。如NIH有专门的指南确保其资助的机构在授权协议中采用合理的条款和条件,以确保研究产生研究工具的获取和传播。

鉴于此,通常高校会为自己保留(通常还有其他非营利组织)使用许可技术和相关IP进行非商业研究的权利。

有时,高校也会寻求更广泛的要求,如,允许高校将许可的IP用于其他公司赞助的研究。当许可IP可能涵盖高校其他研究人员的研究时,此类保留权利是适当甚至是必要的。

但是高校需要明白,这种剔除的例外范围越广,就越难通过谈判获得商业上可接受的立场。

另一种保留的权利涉及“未来”权利,即基于授权IP的未来技术、改进和尚未完成的发明的权利。(把鸡卖了,鸡下了蛋还可以继续卖钱!)

这种情况在非常早期项目合作中非常常见,如公司被授予全部的权利,包括项目产生的任何发明或技术的商业化和专有权。这可能会影响其它研究人员的项目!

所以拟定分配预期权利的共同框架就非常重要了!

未来开发的知识产权的分配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处理,如,可以为企业保留优先选择权,当此类新IP或技术出现时,可以根据商业合理的条款和企业谈判授权。

高校还应仔细考虑任何专有权利或保密义务的授予如何影响其学术成果出版或展示。这里面通常会包括延迟发布或事先批准才能发布学术成果的规定。

在协议里,可以通过授予企业审查、删除专有信息并要求合理延迟(通常不超过90 天)等权利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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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和交易结构设计

这到了最重点的部分,如何对IP进行定价,及如何设计交易结构。
常见的付款结构包括单独或组合的预付款、分红(按单位固定或按销售额百分比)及里程碑付款。
一次性付款或年度固定费用比较少见,这类一锤子买卖常因为高校和公司之间对IP的期望差距太多。
(1)首付款

首付款可视为对研发成本的回收,此类成本包括研究成本及申请和维护IP的成本。
如果被许可人是一家初创公司,高校可以通过股票或其他形式的股权替代现金(这时学校除了作为许可人,还成为股东)。
某些情况下,首付款还包含支付未来开发成本的预付费用,通常这部分钱可以在未来的分红中抵消。也有不常见协议需要预先全额付款,不再抵消。

(2)销售分成

协议应明确定义哪些许可产品和服务需要支付使用费。
在这里高校需要注意,其许可销售的产品和服务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如,公司可能会推出新的或改进的产品,或将产品的用途扩大到新的适应症。
如果销售分成产品或服务的定义含糊不清,扯皮就会随之而来!
在设定分成比例时,需考虑多个因素。
关键的考虑因素是许可IP的保护强度(如,专利有效性、设计的难易程度、成本、许可授予的范围和限制、许可IP的剩余寿命或侵犯第三方IP的可能性)。
关键的商业考量包括市场潜在规模的预估;该技术既定市场价格的参考;双方的商业关系(如,高校是否与公司有其他交易);竞争技术的格局或市场渗透的可能性等等。
销售分成可按销售额的百分比或按单位计算。净销售额百分比是最常见的,这样销售分成可以随着价格的上涨而上涨。
尤其要注意的是,当使用费基于净销售额时,要明确定义如何计算净销售额!这是个常被忽略的财务问题,公司可能会将许可销售产品亏本销售,或者免费赠送。此类行为将减少销售分红收益。
如果按固定单位算,公司需要承担一定风险:如果产品降价,它依然要支付同等的销售分成。
销售分成的支付取决于公司推进许可产品商业化的努力程度。开发一款药物需要很长时间。在此期间,公司的战略、产品定位等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可能不再有意愿推进产品的商业化。
当这种情况发生时,高校的销售分成就会打折扣甚至会打水漂!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为了应对种风险,可以在协议里设定合理的勤勉义务条款(如保底分成额度),也可以设定分红调整机制,在某些节点对分成再按约定进行调整,尽量减少可能的损失。
如果公司无法履行其义务,协议可以规定,如果未达到最低分成要求,公司可以支付差额、终止许可,或者将独占许可转换为非独占许可。这些选择为高校提供了与第三方合作的新机会。

(3)里程碑付款

基于里程碑的付款,其本上是高校和公司对知识产权的估值预期有差距,高校通常乐观看好该技术能成功并满足市场需求,而公司通常考量在研发过程汇中承担的失败风险。
既然双方现期的预期不同,那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到特定的里程碑再行兑现支付款项!
因为合作后续被制药公司主导,所以里程碑通常设定为减少公司未来风险的事件,这样里程碑事件会增加许可协议对公司的价值,公司也有动力积极推进。
常见的里程碑包括许可产品的首次商业运输或销售、监管对对已确定药物上市许可批准、完成指定金额的融资,及在规定期限或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指定销售目标等。
里程碑的设定可以由任何类型的事件触发,但必须是可以具体描述的!(SMART原则)。模糊的里程碑描述会带来旷日持久的扯皮,可能对双方合作关系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在描述未能实现里程碑的后果时要谨慎。如果公司未能达到某些里程碑,高校可以选择终止,但终止不一定是第一选择,可以通过给予一段时间来纠正其失败,或者协议可以规定触发终止之前解决争议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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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注意事项

高校应注意失去潜在许可收入的操作,特别是公司向第三方进行分许授权的行为。

制药公司通过和第三方合作将产品通过临床试验推向市场是非常常见的行为,为此,需要向选定的第三方授予再许可。协议应确保大学从分许可人的第三方销售中获得销售分红,还应确保协议约定公司因任何分许可而向高校补偿适当份额。

即使许可协议充分理解和描述了付款结构和义务,如果不能对有关记录保存和审计,仍可能会出现有关付款的争议。因此,许可协议要保留在协议期限内及其后的合理期限内保留完整、准确的账簿和记录,以核实销售分红和其他付款。

该义务也可以伴随约定因未能准确报告而承担罚款或支付利息的义务。随着许可产品市场发生变化或增长(如,再许可或新的或收购的产品)的可能性,此类义务变得越来越重要。

最后,要考虑许可交易设计的商业合理性,防止耽误初创公司的早期发展!




胖猫的生命科学札记
洞察生物医药前沿技术聚焦全球范围内的生物医药新技术、新靶点、新疗法重点分享生物医药BD、项目管理等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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