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公告

文摘   2024-07-29 20:31   北京  


2024年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公告


为促进鉴定式案例教学的沟通交流与本土化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于2020年共同发起“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并先后于2020年、2021年、2023年成功举办了首届、第二届、第三届大赛,引起了积极反响。三校经协商,决定继续举办2024年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并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承办。现将比赛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赛题目

【神奇的“回旋表”】

名表收藏家甲与朋友乙达成合意,会在乙生日时送给乙一款古董表。为此,甲于6月18日在T电商平台上的某古董表专卖店(下称A专卖店)下单购买某款古董表一只。该古董表市价7万元,6.18活动期间售价为6万元,A专卖店购置成本为5万元。T电商平台的交易模式为卖家负责包邮、送货上门。在下单前,甲向A专卖店客服咨询该古董表情况,并强调古董表是送给朋友的生日礼物,须于6月25日朋友生日前送到,如果无法按时送到那就不要了。客服表示,A专卖店库存仅有该款古董表一只,且成色为九五新、原始配件齐全,一定按时送到。6月20日,A专卖店选择业内知名的S快递公司寄出了古董表。

6月22日,S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抵达甲的住处,但未联系甲就将古董表放入F公司运营的智能快递柜,并向甲短信发送了取件码。甲当天在外度假没有注意到短信。6月22日晚上,前来取件的丙无意间发现,智能快递柜发生系统故障,导致一个取件码可以打开两个柜门。丙遂打开快递柜顺手取走古董表。实际上,快递员以前就见过他人一码开二门的情形,但他在工作中一向粗心大意,对此毫不在意。6月23日上午,丙联系名表收藏家丁,表示自己因资金周转愿将古董表以5.6万元出售。丙并非古董表收藏家圈内人,且经济条件一般,因此,丁觉得丙的古董表来路存疑。不过,由于古董表成色太好,丁仍然同意,并于当日与丙钱货两讫。

6月23日下午,甲回家看到短信,坚持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于是,快递员前往智能快递柜取货,却发现快递柜空空如也,便告知甲货已丢失。甲立刻联系A专卖店,A专卖店表示会报警调查。因这一离奇经历,甲在收藏家圈子大倒苦水。6月24日,丁得知甲的情况后,当即联系甲表示自己拥有同款古董表一只。经过协商,丁将该古董表以6.3万元出售给甲,双方当日完成交付。拿到表后,甲立即联系A专卖店以快递丢失为由要求退款。6月25日,甲按照计划将该古董表送给了乙。

6月30日,警方查明,古董表被丙盗走并最终到了乙的手中。7月1日,A专卖店要求乙返还古董表。此时,古董表已经因乙的使用而贬值至4万元。

请结合上述案情,依据《民法典》等规定,分析甲对A专卖店、甲对丙、甲对丁、A专卖店对乙、A专卖店对丙的请求权。


要求:

1.运用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方法、以鉴定式体裁解题;

2.以《民法典》及其他现行有效规范(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为法条依据;

3.答题模板与形式要求,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2024年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分析报告书),提取码:2024。


命题人(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陈大创、金晶、李金镂、缪宇、王蒙、吴香香、夏昊晗、姚明斌、赵文杰


二、参赛对象

以全国高等院校在读法科生为主,同时欢迎有兴趣的理论界与实务界法律人士参与。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


四、比赛流程

1.参赛者提交稿件:

参赛者须同时提交Word和PDF两种格式的文档,文件名均为:姓名+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两个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gutachtenstil@126.com,邮件名同文档的文件名,截稿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24:00,是否按时提交以邮箱系统显示为准;


2.评审程序:

(1)分为书面评审与口头答辩两个阶段;

(2)书面评审阶段采匿名评审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进行排名,最多选出前15名入围口头答辩阶段;

(3)口头答辩阶段采线上方式,在口头答辩之前,入围的参赛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修改稿,答辩成绩根据书面修改稿与答辩表现共同确定;

(4)最终得奖人选由书面评审成绩与答辩成绩(7:3)综合确定;


3.论坛及颁奖:

拟于2024年10月或11月举办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论坛将邀请获奖的参赛者担任报告人,邀请专家点评并为获奖者颁奖。



五、说明事项

1.稿件须独立署名;

2.优秀作品将推荐至《中德私法研究》《燕大法学教室》等刊物发表;

3.后续通知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比赛题目,主办单位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主办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联合主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

教育部“民法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虚拟教研室”


协办单位:

《中德私法研究》编辑部

《燕大法学教室》编辑部


联系人:刘同学(13811065561)


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组委会

2024年7月29日


   图文来源 | 民商经济法学院

责任编辑 | 新媒体工作室

内容审核 | 新媒体工作室



【延申推荐】

月旦知识库
优质华文学术资源平台 收录作者直接授权之核心文章,内容涵盖五大学科:法学、教育、经济、管理、医护卫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