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再驳万副教授(增订重发)

文摘   2024-11-01 12:09   泰国  



上午,有人在群里转来万钟如副教授发在《中国音乐》预印本平台的《表演声环境:传统音乐流变的潜在动因——兼与柴俊为先生商榷》[1],是回应我的《驳万钟如<“余叔岩悖论”与京剧表演声环境>》[2]。粗粗浏览一过,发现作者毫无诚意,一味东拉西扯,混淆视听。除了对《“余叔岩悖论”与京剧表演声环境》一文的大量错误,避实就虚,避重就轻进行诡辩外,行文论证仍犯有引用文献错误、理解错误、行文逻辑错误三个老毛病,更加暴露作者的知识匮乏,思维错乱。简单各举一二条,豹窥一斑。
一、该文表1中,将余叔岩在百代公司灌片改为了“1921年”。尽管,作者舍弃了原论中两个自相矛盾的日期,但仍是引用过时的错误文献。按:百代公司录制余叔岩唱片实际是1925年,这有《申报》报道、广告作证。近年来,研究介绍余叔岩唱片的论文多已更新[3],特别是作者自称“重点引用”的《余叔岩年谱》也已更新为“1925年”。然而,作者不了解这类研究的行情,在不同的数据结论面前,无所适从,被指出“自相矛盾”后,又另外抄一个,“研究”形同儿戏。
又,我在驳论中引用梅兰芳和余叔岩的叙述,指出余叔岩的败嗓原因。引用梅兰芳的原话是:“叔岩由于长期演唱重头戏,累过了头,加之生活上的不检点,倒仓时,嗓子不能很快恢复,只得辞班离津。”我的原文是:“足见余叔岩的败嗓主要是性生活过度,再加上演出疲劳,突然发病而致跟所谓剧场'声环境’没有关系。”意思都很明确。万副教授在回应中却只引用前半句,称“未发现任何足以支持'性生活败嗓’的证据”。难道“性生活过度”=“性生活”?性生活过度,再加上演出疲劳,突然发病而致”=“性生活败嗓”?虽然,万副教授的两篇文章普遍存在类似的文字理解障碍问题,但此处断章取义,有明显的故意。捏造对手“错误”以逞能,无聊至极。
二、该文谈“电声环境”,第一例就是“唱片”,抄了一大段早期唱片灌制的资料,称这是“新的音乐媒介以电为基础构成电声环境”。令人惊讶的是,万副教授竟然不知道这些唱片的录音是“声学录音”,其收音、放音均非“以电为基础”。可见跟他“研究”京戏一样,也是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敢写。如今,这类现成文章翻翻,啥都能“研究”的教授学者不是个别的。(此条错误是张伟品教授指出的,笔者不敢掠美。)
三、我在驳文中指出:声环境的“研究要靠科学数据说话。仅用一般的物理常识、生活常识泛泛而论,意义不大。”作者却枉称,我“把'表演声环境’理解成生活常识了。”如果这不是有意狡辩,那就是一如既往的理解错误。作者把北京“第一舞台”与上海“丹桂第一台”混为一谈,用徐凌霄对第一舞台的声环境评价来说余叔岩在丹桂第一台“不可能有上佳表现”,这不是什么“一字之差”。在“声环境”研究上,这是不可饶恕的重大错误。把两个剧场张冠李戴,“声环境”评测岂能正确?这正说明,作者的所谓“表演声环境”研究没有具体的数据依据,看到名字差不多就随意套用,是这样的瞎“研究”才没意义,并没有人认为表演声环境研究课题本身没意义。
四、从这种理解错误出发,作者大谈声环境研究的普遍意义,这就是逻辑错误,这叫偷换概念,转移话题。“常识要不要研究”也是同样的问题。常识如果有误不仅可以研究还可以推翻,但是重新研究常识需要足够的知识和能力,我反对的是什么都不懂胡乱研究,把正确的常识、共识“研究”成问题。这一论点无论在最初的公众号博文,还是最后形成的论文中一以贯之,并无改变。
五、作者用权威机构出版、翁思再的头衔等等作依据来证明《余叔岩传》严谨可靠,这也是个逻辑错误。我在驳文中已经指出作者不懂推论需要的“充分必要条件”。
我指出《余叔岩传》的错误件件都是具体的。譬如:《余三排》的“小报文章”系翁捏造,该传全文“引用”而没有出处,这样的著作能称严谨?而对于没有出处的“文献”,论文作者就敢采信,转引,而作为学刊《中国音乐》居然能通过审核发表,堪称物以类聚。作者要反驳,除非指出出处在哪里?大谈出版机构、作者头衔、以前无人批评等等有何意义?跟第四条错误一样,都是“顾左右而言他”,为自己的错误诡辩。
《余叔岩传》的错误在初版和修订版中并无任何纠正。《余三排》伪文修订版在124-125页。只是把初版的一处“精气早泄、大泄”改为“精气大泄”,引用原文居然还能删改,不就因为是杜撰的吗?但,万副教授却称赞“翁先生的学术态度是十分严谨”。由此可见,作者在回应中拿初版与修订版做文章,纯属狡辩。
《余叔岩传》河北教育出版社第230页
《余叔岩传》(修订版)上海古籍出版社第124页
六、作者在文中不满:“戏曲研究不是谁都可以干的,你们过界了”。对这个“外行过界”问题,万副教授耿耿于怀,多次提及。先要声明,这话我没说过,是作者自己的理解。不过,这一次他的理解倒是大致不差。我同意他这个理解。不光是戏曲研究,任何研究都“不是谁都可以干的”,否则还要讲专业能力、专业资质做啥?下图聊天记录,可以当作举例说明。
当然,万副教授的文章,错误远不止这些,本号无意一一辨析。驳论中已指出:表演声环境的“研究要靠科学数据说话。仅用一般的物理常识、生活常识泛泛而论,意义不大。”笼统的、概念性的东西,谁不知道?堆砌“乡野山歌嘹亮,戏台高声大嗓,剧院歌舞飞扬”之类似是而非的形容词有何学术意义?
而稍涉具体问题就错误百出,下图即是新的一例:

万钟如《表演声环境:传统音乐流变的潜在动因——兼与柴俊为先生商榷》

其他不论,宫中赏戏可以“众声喧哗”?谁敢?而但凡对戏曲史稍有了解,就会知道这里的种种荒谬之处。所以,还是要强调:反对把常识、共识“研究”成问题,研究成错误。

             (原载《绝版赏析》公众号2024年8月6日,略有增订)


[1]见《中国音乐》(预印本):
https://cmj.ccmusic.edu.cn/thesisDetails#10.12453/202407.0003&lang=zh
[2]见《中国音乐》(预印本)
https://cmj.ccmusic.edu.cn/thesisDetails#10.12453/202403.0036&lang=zh
[3]夏源《敏而好学 集古出新——论余叔岩的文人素养》,中国戏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4级)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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