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前段时间看到网上被爆传的一个短视频,一个一岁半的宝宝在灶台旁大秀炒菜技能,其娴熟程度与专业度令人惊叹。引得群众围观,纷纷夸赞宝宝超可爱,并引来诸多此娃必成大器之类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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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附和围观群众的同时,我也有一个疑问,这个算不算是童工呢?
很多人会说这哪算,有孩子家长在旁边保护他的安全,而且又没人强迫孩子做,再加上又是自家生意,不算雇佣关系。
那我们再来看另一个真实情况。
02.
留守儿童小张三14岁,因为一年多没有见到在广东打工的妈妈,所以趁暑假坐长途汽车到妈妈所在的工厂探望妈妈。
在张小三与妈妈的请求下,妈妈所在工厂厂长勉为其难地接收了小张三。允许其在工作环境极好且没有安全隐患的包装车间工作工作一个月,一天工作六小时,同时包吃住,每小时工资远高于当地最低工资。请问这个算不算童工?
相信很多人说,这个算,因为这个是雇佣关系。
那我们再来说下一个例子。
03.
亿万富翁李四为了训练其14岁孩子吃苦耐劳的精神,加强孩子与人的沟通能力,及减少手机屏幕时间,决定违背孩子的意愿,强迫将他送到家族旗下的一家服装厂踩缝纫机。工资等同于当地最低工资。请问这个算不算童工?
相信很多人会非常纠结这个算不算童工,因为父亲出于好意,同时在自家工厂里上班。当然一定有不少人认为这个不但算是童工,也算是强迫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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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我国关于《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指出: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三条 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使用童工。
使用童工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被法律禁止的,所以我在没有强调特定国家法律的前提下问了ChatGPT以上三种情况,其总结回答如下:
案例一:不属于严格的童工,但可能存在道德问题。 案例二:由于工业工作环境的因素,较可能被视为童工。 案例三:由于家庭的权力关系,可能属于童工和强迫劳动。
这三种情况涉及童工的多个方面,如选择的自由、工作性质和道德考量。严格的法律定义可能并不总是适用,但存在家庭权力或公开曝光等情境时,也会带来复杂的伦理和心理影响。
罗翔老师在《法治的细节》一书提到:”刑法是最严厉的惩罚手段,这种惩罚必须具备道德上的正当性,虽然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犯罪,但一种在道德上被鼓励的行为一定不是犯罪。“
本人并非法律专业,所以不敢对三类情况妄加判断。但是至少就第二种情况,我个人认为从入罪角度,其并没有违背道德,反而某种程度上被道德允许和鼓励,所以我认为至少不应该被刑法定罪。
罗翔老师说过:“人们很容易把价值观与偏见等同起来,但两者有云泥之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见,这种偏见其实就是一种价值观,有偏见的价值观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愿意倾听他人的观点,也拒绝通过他人的观点来修正自己的价值观。“
你认为以上三种情况算不算童工,以及为什么?欢迎分享你的观点和理由。同时也希望法律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可以留言给予指点。
(全文完)
【超哥简介】
超哥,现常驻新加坡与澳洲。若干家跨国及五百强公司十九年经验的“退伍老兵”。百万年薪辞职以借助领英助力本土企业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