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跃华歌”微信公众号导读:我一直是被攻击者逼着来写关于姜萍的文章的。(见《我“被逼”卷入这场比赛风波--谈我为保护未成年人姜萍公益写作起因》(https://mp.weixin.qq.com/s/z864USzld5mW0jjCFg3qKw))现攻击者继续逼着我写这样的文章。那我就继续!正好,我对保护未成年人姜萍的爱心公益写作有兴趣。
网上热传一篇文章《姜萍作弊事件:绝非“全员恶人”那么简单》,作者是刘娜,其微信公众号是“闲时花开”。
刘娜微信公众号自称是“情感专栏作家”,“文艺也理性,温柔也死磕”。我不知道这“作家”能否自称,貌似不能吧?
我没有能力去考证作者够不够格自称“作家”的事,这应该由文学界去鉴定。
今我主要分析她写姜萍的这篇文章。
该文开头第一句是“5个月后,靴子还是落地了。”这是典型的文学写法吧?符合作者“情感作家”的身份。
再看第二句是“根本没有‘数学天才’姜萍,只有‘竞赛作弊者‘’姜萍。”遗憾的是,这第二句马上腔调严肃起来,直接棒杀!
接着,作者把阿里巴巴全球数学竞赛有关说明用图片贴在下面。显然,作者这是在举证了。这是典型的理性评论做法。如此,仅从这开头就可以看出,这文章从文体上看有点杂七八啦的。
由于作者有了来自“官方”的证据,于是底气十足地对姜萍进行毫不客气地批评。但我要问的是,这理性社会评论文章可不是“情感作家”擅长写的文章吧?
当然,“情感作家”可以写社会评论这样的理性文章。但理性之所以称为理性,对“理”是非常看重的。数学家莱布尼兹为此甚至还提出了“理由充足律”这样的理性规则来约束理性书写者。
也就是说,理性书写者对自己主张的观点要有充足的理由,所以,一般论述文章对观点都得来个大三条小三条的论述。以便自己的观点能足够的站得住脚,经得起别人来质疑。
如此,作者仅仅举证官方公告就能行了吗?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作者,此前官方“宣布”姜萍是“数学天才”后马上就被质疑了,这次官方“宣布”就靠谱了吗?你这么底气十足的批评显然违反了理性文章的基本准则。你没有作充分论证便借用大棒来打姜萍罢了。这样很容易投部分民众口味,但作为社会事件的理性评论,有点肤浅!
不过,肤浅还不算什么问题,作者举证错误那问题才大喽。我们知道,官方这个公告里只提到“违规”一词,根本没有“作弊”一词啊!你怎么就能不加论证的用“违规”的证据来直接判定“作弊”呢?显然,作者这逻辑思维不靠谱。
我昨天文章(称“姜萍作弊”涉嫌违法?且蹭流量现象严重。以李月亮文章为例来分析和调查)引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这权威文献,已经指出了“违规”不等于“作弊”。因此,作者这文章不仅没有理性,而涉嫌违法。请作者自重,识趣的话赶紧删除文章,否则,姜萍随时可以追溯你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作者这文章仅仅开头就问题这么多,下面再说的内容就是废话。迷惑大众而已!
果然,这迷惑大众的文章被热传!我截一个图如下:
其他转发的文章自己查查看去!
我认为,这是一场民间赛事。预赛采用与正规比赛明显不同的手法即不设门槛,如此设计是为了吸引最大多数人参加。
这“不设门槛”方式很特别。一、虽然主办方对参赛者有不能违规的规定,但毫无监控措施,因此等于没规定,即“不设门槛”。这样就可以让参赛者自由答题,具有游戏性。让参赛者享受赛事过程之美。
二、主办方预设考题即便你找人去做也没有用,因为你根本找不到答案。所以他们敢“不设监控”让参赛者去考就是这个道理。
三、主办方预设,即便有参赛者考试有出格的地方,但这初赛仅是为参加决赛筛选一些人而已。根本不影响决赛的公正性。
综上所述,主办方这个赛制我觉得应该是非常好的设计。遗憾的是,主办方这次操作有误,导致“事故”。具体分析,请看我的相关文章:
《这数学竞赛赛制就像“躲猫猫”,因此姜萍只是参加了一场游戏而已》(https://mp.weixin.qq.com/s/gkCy6ZrbzAyTH6fMS3I1rQ)
《姜萍、赵斌等都是无辜的,这场娱乐性的比赛没有赢家》(https://mp.weixin.qq.com/s/EGg2crO4-XuTJD2aCH-c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