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友梅主持全国会议通过决议:“不准中国乐器进课堂”思维及其影响

文摘   2024-11-23 05:00   江苏  

“吴跃华歌”微信公众号导读萧友梅1922年主持会议通过决议“不准中国乐器进课堂”证据见《萧友梅主持通过提案:不准中国乐器进课堂?祝萧友梅诞辰140周年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https://mp.weixin.qq.com/s/2js1hgfPdLp9RJHs09v18A)。许多人根本没意识到这个决议的重大意义。所以,我在此分析一下。

尽管中华教育改进社在当时是民间教育组织,但该组织在那时是教育权威组织,其后于1923年出台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就是这个组织推出的。

据音乐课标起草人刘质平回忆,江苏、浙江两省教育会会长黄炎培、经之渊,鉴于那时“各省各地各级学校及各书局各自为政各搞一套,把全国教育弄得乱七八糟”,于是牵头“组织一个中华教育改进社”,后制定出各科课程标准(见孙继南,一份残存的珍贵音乐教育史料-刘质平《文革日记》解读,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12)。

如此,在1923年正式出台音乐课程标准前的这个决议,就类似于“准”音乐课程标准的地位,甚至并不比正式音乐课程标准的影响力小。笔者作出这个判断的依据是:

萧友梅1920年4月回国后“应北洋政府教育部的聘请,担任国歌研究会委员”见金桥著,萧友梅与中国近代音乐教育,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264)和“教育部编审员”( 汪毓和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家评传上(近代部分),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38),因此,他很快不仅写出了国歌,还编出了几套音乐教材。这职位真可谓是当时音乐界人士在教育部里的最高权力者,比刘质平那时的地位和影响力要大多了。

因萧友梅等这个类似文件的“决议”的出台,1923年刘质平制定的音乐课程标准规定的乐器学习只提到“钢琴、风琴、小提琴”。

事实上,1913年教育部出台的音乐课程标准就已提出乐器学习的内容(教育部公布中学校课程标准令(中华民国二年三月十九日部令第十六号教育杂志19132):21-24),但没有规定具体学什么乐器。

1914年,蔡元培作为教育部视学员视察各地学校后,还曾针对当时的学校音乐教育指出可使用“中国的笛、箫等简单乐器”,不必“样样模仿国外”,那样的“音乐教育(也就)谈不上美育”了程征,论中国近代学制变革下的音乐教科书本土化演进,上海音乐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989)。

之后,众所周知,当时北洋政府教育部更崇尚“复古”,就连来到北京的曾志忞也曾探索过钢琴为戏曲伴奏的事,甚至还担任教育部“戏曲股名誉会员”(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教育,554)。

尽管“五四”运动带来了“新文化”,但北京那时重视传统音乐的氛围仍然还是比较浓的,后萧友梅最终决定南下创办音乐学院多少也跟此有关。

此外,1923年,就是在国外留学的王光祈“根据(当时)中国许多学校没有能力购买风琴便因陋就简而不设音乐一科,还有虽有风琴但因不合中国人的口味而闲置”,认为“中国学校音乐教育不能普及的原因实际上是‘乐器问题’”,于是便“特专门介绍德国国民学校采用乐器一事……”(王光祈,德意志之中等教育.  《教育杂志》,19229):1-18

王光祈介绍的德国音乐教育文章可以看出,那时德国普通学校音乐教师主要使用的是小提琴,但他对于“中国人购得提琴不易”的状况,认为:“那就改用我国笙萧笛胡琴琵琶等乐器是啦”。

为了有力的阐明自己的主张,王光祈还举了一个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作为例证,他说:“我记得我在成都分设中学堂学习时校长会令全班学生课余练习短笛,往往数十笛管一齐作声,亦颇有兴趣。所以内地学校改为中乐也并非不可能之事”。

王光祈是否是因看到了萧友梅等作出的“决议”而特别提倡这学习民族乐器的主张我们不清楚,但他这显然是针对国内那时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建议。

在这样重视民族音乐的氛围下,刘质平制定的音乐课程标准却明确敢舍弃民族乐器而全部采用钢琴、风琴、小提琴这所谓的“世界通行”的“乐器”,如果没有萧友梅这权威身份在此前做出过那样的“决议”,仅凭当时刘质平那地位便作出如此重大的决定是难以想象的。

综上所述,这个决议类似于音乐课程标准,是要所有学校全面执行的。不是像某些文人写点文章主张一下就了事。文人写文章仅是个人看法,萧友梅等通过的这决议已经不是个人看法了,是类似于教育法令

我记得,首都师范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博导郑莉教授曾发表文章称:现在“一提钢琴……就是音乐的代名词,就是美的化身……自学堂乐歌以来,逐渐形成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凡开设音乐课的地方,都梦想能配置钢琴……我国的音乐教师始终对钢琴‘情有独钟……说来也怪,不知从何时开始,人们便把会弹钢琴当作了衡量音乐教师的重要标志…..在音乐课堂上,老师弹琴学生唱歌仿佛是自开设音乐课以来就形成的一种固定模式,多年以来,一直延续使用……钢琴与我国的基础音乐教育已经结下了不解之缘。”(郑莉.充分发挥钢琴在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的作用[J].乐器,200211)这“不解之缘”应该就是萧友梅奠定的基础。

钢琴在专业音乐学院地位高还可以理解,在中小学也成了“必须”是大可不必的。否则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就别教了

萧友梅通过的决议,不仅奠定了钢琴在学校的基础地位,还奠定了五线谱的正统地位。正由于萧友梅这决议,到了民国三十年代,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规定是不准用简谱的。新中国成立后,简谱在官方文本中的地位才上升。但到了80年代以来,五线谱与简谱在中小学之争至今无法收场。是民众的实践和需要保住了简谱在普通教育中仍占有一席之地。但民族乐器在中小学仍不容乐观!

这下知道萧友梅这决议的重大意义了吧!如果我们回避史料,不去深入研究,就永远也解不开一些历史之谜!这就是我要发布这史料的目的。本来是写进文章的,但只要涉及萧友梅的负面信息,我的文章就发表不了!为什么呢?那些学术大佬心里清楚!民众也不憨!


吴跃华歌
发布我的音乐教育叙事与历史研究、音乐文论谬误研究、音乐教育哲学研究成果,与您交流音乐研究体会,分享音乐论文写作经验;发布我自2016年以来担任教育部音乐硕士论文评审专家评审过的论文的评审意见,以及我十多年来担任音乐杂志编辑的审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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