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跃华歌”微信公众号导读:1990年,陈聆群、齐毓怡、戴鹏海等编的《萧友梅音乐文集》由上海音乐出版社。
该书共收录萧友梅56篇文章,目录如下:
这是研究萧友梅的权威文献,就连为其写序言的廖辅叔都赞叹道:陈聆群、戴鹏海、齐毓怡三位同志经过多年的勤搜博访,编成了一部《萧友梅音乐文集》。说来惭愧,作为曾经追随先生左右的晚辈,文集中的有些文章我根本没有读过。要不是三位同志的努力,不仅萧先生的文章将要湮没无闻,就是后人对萧友梅整个人的认识也不免有陷于片面的缺失。--陈聆群等编,萧友梅音乐文集,上海音乐出版社,1990.12,第17页”
但这本权威文集,收集不全,没有收录萧友梅1922年主持会议通过的决议:不准中国乐器进课堂。(见《萧友梅主持通过提案:不准中国乐器进课堂?祝萧友梅诞辰140周年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https://mp.weixin.qq.com/s/2js1hgfPdLp9RJHs09v18A))
或许他们确实不知道我发现的这个重大史料文献。因此,有些评价必然不全面。如贺绿汀在为该书写的序言开始称:“历史终究是公正的又是无情的。现在出版的《萧友梅音乐文集》,再一次证明这是一条不可辩驳的真理!多少年来,我国近现代音乐文化的开拓者萧友梅先生被说成是“全盘西化”论的鼓吹者、民族虚无主义的典型.......”。贺绿汀这里对萧友梅“全盘西化”说是持否定的态度的。认为这本文集就是“真理”(证据)。但现在发现萧友梅1922年主持会议通过决议:“不准中国乐器进课堂”。确实如贺绿汀所说:“历史终究是公正的又是无情的”。
我觉得廖辅叔写的序言给出的评价比较中肯。他说:萧友梅“对于旧乐的评价有时好像偏低,这要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以及那些拥护国乐有时不免陷入抱残守缺的复古倾向的思潮进行考察,才能理解他对旧乐所持的态度。正如“五·四运动”前后以《新青年》为代表的新派对古典文学的批判那样,矫枉是难免过正的。----陈聆群等编,萧友梅音乐文集,上海音乐出版社,1990.12,第19页
廖辅叔这里至少说出了萧友梅对旧乐(即我国传统音乐)的态度是“有时好像偏低”,尽管他帮萧友梅推卸责任,但毕竟还是指出萧友梅“矫枉是难免过正的”问题。我反对的是,刻意回避史料(对此,我以后发布刻意回避史料的证据),甚至掩盖史料去评价萧友梅。不承认萧友梅年轻时有极端行为是不客观的。
萧淑娴写的序言:“《萧友梅音乐文集》收集的五十六篇文章,展示了萧友梅对于旧中国音乐事业落后的深刻思考,提出了借鉴西方经验,发展中国音乐教育事业,以复兴国乐和改进民族音乐、乐器的有益主张。”--陈聆群等编,萧友梅音乐文集,上海音乐出版社,1990.12,第21页
萧友梅儿子萧勤(意大利米兰国立美术学院教授)写的序称:......《萧友梅音乐文集》......对先父一生致力于提倡中国近代音乐教育的奠基和普及工作,具体介绍西方音乐和比较中西音乐,深入研究我国古乐理论以复兴国乐,主张在音乐教育和创作中发扬我国固有的浩然正气,提倡刚强振奋的精神以洗涤“东亚病夫”的丑名等等方面的论述,作了极有系统和客观的编纂。--陈聆群等编,萧友梅音乐文集,上海音乐出版社,1990.12,第23页
亲人只谈“功劳”不谈“失误”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研究者,引用这些说法就得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