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研究的当下:围绕霍布斯的忠诚展开 | Studies in British Philosophy

学术   2024-11-21 10:11   上海  

霍布斯研究的当下:围绕霍布斯的忠诚展开

摘要:

近年来霍布斯研究当中有很多的论点,但引人注目的是两个主题。第一个是,伴随着哲学领域对斯宾诺莎的研究日益繁盛而相伴出现的、霍布斯和斯宾诺莎的比较研究(例如Curley 1992)。研究者经常会挖掘霍布斯和斯宾诺莎两人在泛神论上的共通性。但在政治哲学领域,尤其是从政治和宗教的视角出发,研究者们对列奥·施特劳斯的斯宾诺莎研究同样抱有高度的兴趣。此外,随着英国史研究中的革命论(内战论)研究进展的取得,尤其是在接受了对克伦威尔形象的重新认识 之后,霍布斯研究者们对于内战当中霍布斯对国王(查理一世和二世)的忠诚问题再度开始了讨论。有关霍布斯在哲学领域的研究动向,本“学界展望”栏目委托川添美央子展开考察。本文则在思想史领域,以围绕“霍布斯的忠诚”展开的学界争论为中心,对于既有研究的争论点和诸课题做一揭示。


作者简介:

梅田百合香,桃山学院大学経済学部教授。


文献来源:

梅田百合香「ホッブズ研究の現在ーホッブズの忠誠をめぐって」『イギリス哲学研究』(Studies in British Philosophy)35号、2012年、140ー149頁。


  

      本文作者 梅田百合香


霍布斯研究的动向


作为绝对主权的倡导者,霍布斯一般被视为保王党,即使在专门研究者之间,这也是主流观点。但在另一方面,霍布斯曾经的朋友、同时代的克拉伦登伯爵爱德华·海德(Edward Hyde, 1st Earl of Clarendon)就曾非难霍布斯,说《利维坦》是为了讨好克伦威尔而写,霍布斯放弃了对国王的忠诚。这个非难广为人知。此外,另一个事实是,在君主制复辟之后,霍布斯一直承受着这一指责直到晚年。


着眼于同时代人对霍布斯的评价,塔克(Tuck)展开了自己的论述,他认为通过《利维坦》,霍布斯放弃了保王党和圣公会(Anglicanism),转而拥护独立派(Tuck 1993)。塔克基于霍布斯在共和制下的英格兰的独立派和克伦威尔派中拥有高人气,主张霍布斯的转向。但与这种解释相对立的是萨默维尔(Sommerville)提出的反论。萨默维尔的结论是,很难认定《利维坦》在理论上支持独立派的观点;此外《贝希摩斯》也没流露出对独立派、克伦威尔和克伦威尔派的善意,该书的政治信条与其说接近天主教、独立派、长老派的立场,不如说最亲近保王党和圣公会(Sommerville 2003, 2004)。随后,针对萨默维尔提出的反对意见,柯林斯(Collins)再次提出反论。


柯林斯的研究的特点是,一边依据英国史的最新研究潮流,一边发展塔克的解释。尤其是在对克伦威尔的解释上,柯林斯极大地借助了沃登(Worden)关于内战的研究成果(例如Worden 1984, 1985, 2002)。借此,柯林斯把萨默维尔作为立论基础的革命(内战)史观本身存在的疑义揭示了出来,并且批判后者依据落伍的历史研究来理解独立派,没有参考最新的沃登等人所做之各种修正主义研究,这些研究业已证明了独立派的主流并非分离主义(Collins 2005, 130-131)。也就是说,在以前的历史观里,克伦威尔一般被理解成一个被宗教热情所驱动的、教条主义式的人物,萨默维尔的论述正是建立在这种理解之上。但是,柯林斯强调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克伦威尔更像是一个马基雅维利式的政治家,并且霍布斯也是这样认识克伦威尔的(155-156)。


基于上述对克伦威尔的新理解,柯林斯对霍布斯做出的阐释有以下四个特征。第一,通过《利维坦》霍布斯实现了向克伦威尔派的转向,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承认王党派海德对霍布斯的批评是正确的。第二,宗教对于霍布斯来说只是用于支配的工具,他对宗教问题的态度是马基雅维利式的。第三,霍布斯和共和主义者并非敌人,在支持埃拉斯图斯主义(Erastianism)革命的实现这一点上,他们是站在一起的。第四,《利维坦》在维持着基督教作为工具的价值的同时,也肩负着摧毁基督教的使命,在这一点上,《利维坦》带有施特劳斯所说的秘仪主义的性质(33, 43, 119, 148, 206, 278)。


将克伦威尔和霍布斯视作马基雅维利式的人物,从更接近共和主义的视角把握《利维坦》——柯林斯的这种解释,是建立在对大量一手材料和二手材料的分析的基础之上,辅以对霍布斯和周边的人际关系、环境的细致挖掘这一研究方法的产物。这一解释在2000年代的霍布斯研究当中大放异彩。通过对书信等史料的调查,让当时的人际关系浮出水面,柯林斯的研究方法可以说比塔克的更加精致;但在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柯林斯在逻辑分析方面有所欠缺。因此,在面对马尔蒂尼(Martinich)将霍布斯定位成正统基督教徒、从神学的观点出发展开细致分析的霍布斯研究时,柯林斯受到了来自外部的批判,即他完全无视了同时代的神职人员针对霍布斯所做出的重要反应(Collins 2005, 270)。在这一点上,如何在理论分析和历史研究之间建立更具说服力的结合,大概会成今后霍布斯研究的一个课题。但是不管怎样,柯林斯对近年来的霍布斯研究做出的贡献,毫无疑问是值得大书特书的。


霍布斯真的通过《利维坦》放弃了保王党、向克伦威尔派转向了吗——以柯林斯对这一问题的提出为契机,为了思考霍布斯的忠诚这一既古老又新鲜的问题,有必要对《利维坦》的出版意图以及推动霍布斯产生这一意图的当时情况,做一番精细的考察。接下来,笔者想介绍一种见解,这一见解虽然是采用了与柯林斯一样的研究方法做出的,但是却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在这里,主权者和庇护者这一极其有趣的新视角被提了出来。



霍布斯的忠诚——主权者(sovereign)和庇护者(patron)


在思考霍布斯对国王的忠诚这一问题的时候,讨论的焦点应为是在《利维坦》出版前后、霍布斯身处的状况究竟是什么样的。因为《利维坦》是霍布斯流亡法国的时候写就的,所以,考察在流亡宫廷中霍布斯的立场尤为重要。霍布斯通过其庇护者纽卡斯尔公爵(William Cavendish—Earl(1628), Marquis(1643), Duke of Newcastle(1665))和流亡宫廷产生联系,纽卡斯尔公爵是霍布斯的主人、德文郡伯爵(William Cavendish, 2nd Earl of Devonshire)的堂兄弟。


1646年,国王军在内斯比战役中败于议会军之后,查理王太子和大量保王党流亡法兰西,在圣日耳曼重开流亡宫廷。作为国王军司令的纽卡斯尔公爵深得王妃亨利埃塔·玛利亚(Henrietta Maria)的宠信。同年在纽卡斯尔公爵的运作下,霍布斯被任命为查理太子的数学老师。对于那个时候刚好正打算集中精力写作《论物体》的霍布斯来说,这个任命成为了其研究的阻碍,因此并非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为了履行这个职务,此后约两年的时间霍布斯都是在圣日耳曼度过的。


根据柯林斯的说法,在这个圣日耳曼的流亡宫廷中,存在三大势力。一个是王妃亨利埃塔·玛利亚的派阀“卢浮派(Louvre Group)”。另一个是被叫做“the Blackloists”的英格兰天主教团体。这一派阀的领袖托马斯·怀特(Thomas White)也是梅森(Marin Mersenne)圈子的主要成员,霍布斯曾针对他所著的《世界论〔关于世界的三个对话〕(De Mundo Dialogi Tres)》写过一些批评。第三个势力是以海德为代表的、历史悠久的保王党,这个派阀和王妃及其卢浮派对立。1640年代中叶,主要的“Blackloists”都从属于卢浮派,因此宫廷内部的格局可以被描绘成王妃派与海德派的对立。通过与王妃亲善的纽卡斯尔公爵,霍布斯和卢浮派走得近,在整个40和50年代,他和主要的“Blackloists”也有亲密的交往。可以说霍布斯和卢浮派的关系,通过“Blackloists”得到了加强(Collins 2005, 89-91)。


但是,身处流亡宫廷的霍布斯,在1648年以后发生了立场的转变。在这一年,查理王太子再度开启了对议会军的军事行动。因此,霍布斯数学老师的工作结束了,纽卡斯尔公爵为了参加皇太子的军事行动上了战场。但是,1649年查理一世被处死,1650年9月的邓巴战役中,拥护查理二世的苏格兰军被击败。因为要为这些失败负责,纽卡斯尔公爵在流亡宫廷中失势,迫不得已流亡安特卫普。此外,查理二世在伍斯特战役中遭遇决定性的失败后,勉强得以再度逃往法国。这一连的失败改变了流亡宫廷内部的势力格局,卢浮派处于劣势,海德派和圣公会神职者的势力得到扩张。


霍布斯的主人德文郡伯爵,出于保护地产和财产的目的,早先一步于1645年返回英国,推进和议会方面的和解谈判。从1647年起,霍布斯也谋划回国,但是1649年国王被处死这一巨大冲击成了一个极大的诱因,促使霍布斯中断了《物体论》这一自然哲学著作的写作,转而下定决心,用母语写作、出版政治哲学著作《利维坦》。就这样,《利维坦》于1651年春在英国得以出版,但在另一方面,霍布斯于同年12月将亲手书写的《利维坦》呈送给查理二世。对此柯林斯做了如下的解释。包括霍布斯在内的众多流亡法国的人,在听到伍斯特战役败北之后,根本就没想查理二世能生返法国。因此,进献手抄本《利维坦》是意料之外的慌乱之举。此外,手抄本里面有对独立派的略带轻蔑的表达,这些部分在印刷版出版前被删去了。根据柯林斯的说法,这是霍布斯转向、承认独立派的文本证据(Collins 2005, 143-146)。


和柯林斯上述解释相对,萨若松(Sarasohn)提出了完全相反的见解。萨若松举出了五件促使霍布斯回国的事情。第一,1648年数学老师的工作终止。第二,同年梅森去世,伽桑狄(Pierre Gassendi)返回普罗旺斯,梅森圈子解体。第三,因为1650年国王军的失败,纽卡斯尔公爵失势,霍布斯丧失了宫廷内的强力庇护者。第四,海德派以及与霍布斯敌对的(阿明尼乌派)圣公会神职者在流亡宫廷内占得上风。第五,1645年回国的德文郡伯爵于1649年实现了和议会的和解。由于上述种种,霍布斯坚定了回国的意志。根据萨若松的说法,1650年至51年间,许多保王党人出于同议会和解的目的而纷纷归国,这种行为并不被视作对国王的不忠(Sarasohn 2000, 626-630)。也就是说,回国与和解是谁都在做的事,行为本身并不足以成为揭露霍布斯不忠的根据。因此,复辟之后,针对霍布斯放弃对国王的忠诚义务的激烈谴责,可被视作是为了攻击霍布斯本人和他的《利维坦》而被贴上的标签。


在这里,以手抄本《利维坦》为中心、霍布斯和查理二世之间的关系成为讨论重点。柯林斯主张手抄本的进献是预料之外的应急措施,但是萨若松则针对进献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解释。


献给查理二世的手写本《利维坦》是没有献词的,此外,印刷版的献词是给弗朗西斯·戈多尔芬(Francis Godolphin)的。弗朗西斯·戈多尔芬是霍布斯的朋友、西德尼·戈多尔芬(Sidney Godolphin)——西德尼去世的时候将200英镑遗赠给了霍布斯——的哥哥,但霍布斯其实并不认识弗朗西斯。考虑到以前的献词——纽卡斯尔公爵(《法的原理》)、德文郡伯爵(《论公民》)——,《利维坦》的献词稍显怪异。萨若松推测,给弗朗西斯·戈多尔芬的献词是否是一种伪装?他看到,无论是手写本还是印刷本,它们都有个共通之处,即缺少真正意义上的献词。当然,我们可以这样假定献词的对象,查理二世是手写本的,纽卡斯尔公爵或德文郡伯爵是印刷本的。但在柯林斯的解释当中,手写本没有献词这个事实——原因是时间紧迫、来不及写——本身被当作证据,来证明做该手写本的进献是霍布斯的应急举措。但是萨若松的解释则是,霍布斯对《利维坦》这本著作会引起争论早有充分的自觉,他不把自己的庇护者们作为献词的对象,而是让他们与此书保持距离,进而传达出这样一层意思:《利维坦》的内容并不是建立在庇护者的权威和承认的基础上的(629-630)。


萨若松的解释最重要的特征是如下这点:在革命(内战)时期,霍布斯将查理二世视为庇护者而非主权者。萨若松论述到,霍布斯之所以讨厌“查理王太子的家庭教师”这一称呼,是因为他不想被人看作查理的仆人。一旦成为斯图亚特家族的仆人,不管查理是否是主权者,作为仆人的都必须一直追随他。这对于想要回国的霍布斯来说,是必须要避免的。因此,霍布斯想要维持的并非是主人和仆从的关系,而是更加自由的、可以要求学术研究上的对等性的,名为庇护者(patron)和被庇护者(client)的关系。


虽然霍布斯不想丢掉查理这个靠山,但他还想回国。因此,作为对查理迄今为止提供的庇护的回礼,霍布斯将装订精美的《利维坦》进献给他,以此将光荣奉上。但是,通过不给手写本附上献词的方式,霍布斯表示了该书内容与查理的权威与承认毫无干系。如果基于保护和服从的关系原理,那么在1651年这个时间点,没有王冠的查理二世不是主权者;此外,对于不是斯图亚特家族的仆人的霍布斯而言,查理二世也不是主人——他仅仅是庇护者罢了。因此,霍布斯的回国以及同新体制的和解,并不适用于背弃忠诚这一罪名(625-631)。值得一提的是,在君主制复辟之后,通过查理二世,霍布斯得以获准出入宫廷,也得到了年金。通过复辟,查理二世和霍布斯的关系变成了主权者和臣民的关系,并且曾经的庇护者和被庇护者的关系也复活了。


此外,杰克逊(Jackson)也反对柯林斯的解释。霍布斯进入流亡宫廷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圣公会的神职者布拉姆霍尔(John Bramhall)一直都是他的论敌。杰克逊以二人争论作为焦点,对霍布斯当时的人际关系和周边环境展开了详细的分析。在调查了霍布斯的人际关系之后,杰克逊得出结论:无论是霍布斯的庇护者,还是朋友,亦或是熟人,都是保王党居多,与其否定他的保王党身份,不如说他是一个期盼着斯图亚特王室早晚有一天能取得胜利的保王党。综上,杰克逊得出的结论如下:1650年至51年这段时间,主权者既可以是查理二世也可以是克伦威尔,虽说霍布斯返回英格兰是服从于克伦威尔的体现,但并不能因此就得出结论认为比起查理二世霍布斯更喜欢克伦威尔(Jackson 2007, 273-274)。


复辟后著作的问题及今后的课题


上述围绕霍布斯的忠诚展开的论争,提出了对于霍布斯研究而言至关重要的问题。因为,如果柯林斯的解释是正确的话,那么霍布斯在君主制复辟之后的所有著作,尤其是《辨明》、《异端》、《贝希摩斯》、《自传》等都不过是面对非难——对国王不忠——时的自我解释、自我正当化和辩解罢了,因此这些著作并不能照着其字面来阅读。如果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的话,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霍布斯思想的本质基本上应该从复辟之前的著作那里去理解,与这种结论相伴而来的是,复辟之后著作的定位必定会发生巨大的变化。


但是,像萨若松和杰克逊的研究所展示的那样,针对柯林斯的解释,有力的反对意见被提出了。此外,被柯林斯作为霍布斯转向的文本证据提出的、印刷版中关于独立派轻蔑的表达被删减这一问题,也可以做另一种解释:霍布斯在献给查理的手写本里传达了自己的真心,他在印刷版里删去对独立派直接批判的表达,是为了让回国与和解能够顺利。因此,在今后的研究里,关于《利维坦》的印刷版和手写版各自的献词,以及印刷版里被删减的部分,还需要更加详细地讨论。关于这些问题,期待最近将要出版的、预定由马尔科姆(Malcolm)负责的克拉伦登版(Clarendon edition)《利维坦》能有所涉及。由马尔科姆编辑的《利维坦》的出版消息从牛津大学传出,距今已经过去10年还多了,终于在最近,该书将于2012年公开发行的消息被正式公布。


笔者认为,在这本书里,马尔科姆恐怕会对《利维坦》三个不同的英语初版(Head版、Bear版、Ornaments版)与拉丁语版(1668年版和1670年版)之间的异同进行绵密细致的校订。这一细致的校订工作的一部分成果,可以在马尔科姆刊登在《霍布斯研究》(Hobbes Studies)的论文里看到(Malcolm, 2007b, 2008)。在校订工作中,马尔科姆主要的论敌是卡尔·舒曼(Karl Schuhmann)——2003年Thoemmes出版的《利维坦》的一位编者。罗杰斯(Rogers)和舒曼编辑的版本,考察了所有已经刊行的《利维坦》版本、判明了不同版本的异同,可以说是现在最能信赖的校订版了。在三个英语初版中,舒曼主张Ornaments版作为原典,应该成为基础性文本。针对该观点,马尔科姆立刻写了书评发表反论(Malcolm, 2004)。在新的克拉伦登版《利维坦》里,马尔科姆应该会对舒曼的解释正式发起挑战、提出反对意见。


1996年由剑桥出版、塔克(Tuck)编辑的《利维坦》,以被认为是霍布斯本人校正、最流行的当时的大开本版本和进献给查理二世的手写本为底本。塔克的这版书到现在评价还很高,使用的研究者也很多。柯林斯关于印刷本中被删减部分的观点,其依据就是塔克对印刷版和手写版所做的校订成果。让人很感兴趣的是,马尔科姆对塔克以手写版作为原本而编辑的版本,会有怎样的评价。总之,以马尔科姆编辑的《利维坦》的出版为契机,关于献词和删减问题的相关研究能够再往前发展。


最后,笔者想提一下关于克拉伦登版霍布斯著作集的事情。克拉伦登版著作集的出版计划于1983年因沃伦德(Warrender)——曾经负责编辑、出版过《论公民》——的去世而中断,虽然由马尔科姆编辑的《书信集》在1994年出版,但在此之后该系列的出版计划长期停滞。然而,进入21世纪以后,克罗马蒂(Cromartie)和斯金纳(Skinner)编辑的《一位哲学家与英国普通法学者的对话,以及关于继承权的诸问题》(2005年)、纳尔逊(Nelson)编辑的《霍布斯翻译集1—伊利亚特》和《霍布斯翻译集1—奥德赛》(2008年)、西沃德(Seaward)编辑的《贝希摩斯亦或是长期议会》(2010)开始陆续地出版,就这样没过多久,马尔科姆编辑的《利维坦》也决定要出版了。在研究资料如此不断充实的条件下,在今后的研究中,对除政治类著作——《法律要义》、《论公民》、《利维坦》——以外的作品的理论分析应该能取得进展,与此同时,关于各个时期——流亡宫廷时期、回国后的共和制时期、复辟之后的时期——霍布斯的人际关系及其周围环境的变迁的历史研究,应该也能向前推进。讨论政治类著作和其他著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开展唯有将理论分析和历史研究相结合不然就不可能有所产出的生产性对话,将成为未来研究中的课题。霍布斯其实是个多产的作家,其在著作理呈现的理论,以及他本人所亲历的漫长历史,此二者直到现在还给予着我们丰富多样的研究课题。



*因字数限制,注释略,具体可点击阅读原文*

编译 | 张杨帆
初审 | Elysium
终审 | 李井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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